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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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全一册)项目名称: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项目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条款内容、要求 1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超过最高限 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餐饮、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 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交通、管理费用、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物 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 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2、,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报价文件。(2)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如提交,提交方式详见本章内容。注: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内容须 保持致。3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米购网、宁波市政府米购网、宁波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郭州区)(http:/ggzy. zwb. ningbo. gov. cn/yinzhou/)。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5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3、。6投标有效期:90天。7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中标总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 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分标段向中标 人收取,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注: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10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
4、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 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 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 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 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
5、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 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A)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如适用)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 件未规定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若采
6、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 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 告发
7、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 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 果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 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 通过本机构,不得
8、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 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 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5、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 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9、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 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 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2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10、害的,须在应知 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 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 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
11、,通过邮 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 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 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6、投标文件格式
12、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标段编制)。1.资格文件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13 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13、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 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注:如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技术商务文件内容包括:(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3)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
1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8)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完整方案,格式 自拟;(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0)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
15、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 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 改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16、均以书面形 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 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 .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 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部 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或盖章)部分签 好(盖完章)
17、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3 .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 封递交。(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 .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单独包封,“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 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 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 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18、回,并书面通 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23年5月20日)17:00前邮寄送达地址:。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 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 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
19、盖公章。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郅州区政务服务 中心五楼(堇B州区蕙江路567号,郸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 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 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又未 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
20、理机构不予受理。(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 .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 合招标文
21、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 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技术商务文件出现投标总价的。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招
22、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 合理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特别说明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23、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6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 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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