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docx
《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 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法设立,是学院最高学术机 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 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 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师 生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第二章学术委员会组成第四条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已经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 校内外专兼职教师;或者已经获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 位专兼职教师;或者
2、学院聘请的特邀委员组成。(一)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相 匹配,人数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二)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能 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O(三)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专 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四)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或相关方面代表, 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第五条学术委员会机构设置及选拔程序:(一)主任委员1名。一般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 产生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二)副主任委员24名。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 举产生。(三)委员612名。1 .院内教师遵循本人申请,全院教师公开选拔制度;2 .特邀委员
3、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 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聘请。第六条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专门负责处理学术委员 会日常工作事宜。(一)秘书长1名。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实行院 长提名制。(二)秘书35名。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实行全 员推荐制。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应当纳入学院预算安 排。第八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院长审定聘任,实行任期制, 聘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学术委员 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第九条学院根据专业情况,合理确定委员名额,保证学 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第十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的
4、基本要求(一)必须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 和学院有关规定。立足学院发展全局,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坚持原则。(二)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务实,熟悉所在专业 的学术状况,了解全院的学术动态,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 工作经验。(三)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德行 兼备,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第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 任委员:(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五)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第三章学术委员会工
5、作职责与权限第十二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 .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2 .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3 .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 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4 .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 督;5 .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义务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 术道德;2 .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 职责;3 .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4 .学院章程或者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技术学院 学术 委员会 章程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