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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zsizz 工口早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 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 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 办一届。第二条 大赛目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 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 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 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 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
2、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 量。第三条大赛内容。根据参赛对象,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 两类。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 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 组别。第四条大赛方式。大赛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 校级初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 目。省级复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遴选参加全国决 赛项目。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 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 铜奖等项目。大赛期间组织参赛项目参与交流展示活动。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简
3、称全国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委 员若干名。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全国组委会的职责如下:1 .审议、修改大赛章程;2 .确定大赛承办单位;3 .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4 .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委会议决的事项。第六条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组委会聘请非学 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行业领军人物、基层 优秀青年代表、知名企业家等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 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全国评审委员会经全国组委会批准成 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
4、审工 作。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1 .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 .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3 .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4 .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第七条大赛设立全国监督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评审纪律 等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对竞赛作品资格和评审结果的质询(须由 省级团委提出),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学校需根据自身实际, 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 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 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
5、评选等有关工作。第三章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第九条 普通高校学生: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 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 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 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 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 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 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 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 团队成员数量的30%o职业院校学生: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
6、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第十条 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 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 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 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 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 名。第十一条参赛项目申报。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 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7、: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2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 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 观察设计项目。3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 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 实践观察设计项目。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
8、、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 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 设计项目。第十二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 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 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 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 的申报单位。全国决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 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 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 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
9、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 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I已工商注册项目 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 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第十三条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 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第十四条每个学校通过省级复赛推荐入选全国决赛的项 目总数不超过6个。其中,每个组别至多2个;每人(每个团队) 限报1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
10、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 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 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评定,方可上 报全国组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决赛的项目数 额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确定。全国组委会通过赛事相关活动遴选若干优秀项目,经全国评 审委员会评定,给予直接进入全国决赛机会(不占每校6个项目 名额1第四章奖励支持第十五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全国决赛获奖项目的10%、20%、70%o全国组委会可视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各学校、学生参与情况,设置组委会活动单项奖。第十六条大赛设学校集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 并排序评选。金奖项目每个计
11、100分,银奖项目每个计70分, 铜奖项目每个计30分。每校取获得奖次最高的6个项目计算总 积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 序,以此类推至铜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全国组 委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第十七条 大赛设省级团委优秀组织奖,综合省内学校组织 动员情况、获奖情况、活动组织参与情况等评定。第十八条 大赛设学校优秀组织奖,综合各校项目获奖情 况、校赛组织情况、活动参与情况等评定。第十九条全国组委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 导师指导、项目培训、交流展示、资源对接、孵化培育等活动。 全国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投诉期O大赛接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实名投诉,并由投诉者提供与投诉 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收到投诉后,全国组委会将展开调查,经 核查确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将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取消所在 学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集体奖、组织奖。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 益。第二十一条大赛承办单位可以全国组委会名义寻求大赛 赞助。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委会同意之日起生效,由大赛 主办单位及全国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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