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章合同模板的效力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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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合同的效力【例题】1 (法人的行为能力)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 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例题】2 (附条件的合同)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 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 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
2、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解析:本题公布的答案是C,但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为B。首先,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虽然甲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但是,甲还没有实施行为的时 候,他的不知情的儿子把喜鹊打跑了,因此,促使条件没有成就,因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了, 但是因为条件没有成就而未生效。另外,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3、,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 方式。根据此规定可知,无论从生效条件未生效或是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而无 效来看,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生效,因此B项是正确选项。【例题】3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小刚现年10岁,某日逛商场时看到某品牌彩电正举行优惠展销,想起父母曾提起过要买彩电的事, 就赶回家告诉父母,但家中无人,父母都没联系上。但优惠的彩电数量有限,他便拿出自己的积蓄,以 39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因购彩电还附赠奖券,小刚随便就抽了一张,其父母得知此事后夸奖了他。三 天后,奖券中奖结果揭晓,小刚获一等奖。商场遂主张小刚中奖无效,则(A )A.小刚中奖合法有
4、效;B.小刚中奖无效;C.商场有权撤销小刚购买彩电的行为,从而收回奖券;D.商场有权催告小刚父母追认,若小刚父母未作表示的,则小刚购买彩电的行为无效,商场有权收 回奖券。分析:本案涉及两层法律关系:(1)在买卖彩电的合同中,小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他订立的合同 是否有效?小刚的父母夸奖了他的行为,实际上也就是对他的行为的追认。(2)小刚中奖是否有效?首 先要确定某人对奖券是否有所有权,即可确定其中奖是否有效。附奖券的货物买卖,奖券随标的物所有 权的转移而转移,奖券实际上是标的物的从物,既然买卖主物的合同有效,主物所有权转移,从物之所二、要考察一方获得的利益是否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果标的价款
5、显然大大超出或低于市场 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则可以认定为此合同为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本案而言,市场 上生猪的收购价格是每公斤7. 6元,而被告却要以低于市场价3倍的价款成交,其所获得的利益显然大 大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这将会使原告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三、要考察受害的一方是否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受害人因为无经验,对 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的能力,或者因为某种急需的及其他的急迫情况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条件。本 案中,原告李彦兴只顾高兴,忽略了对合同协议书的审查,在未看书面协议书的情况下即草率签字,致 使书面协议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几倍。由此可见,李彦兴是在急迫
6、的情况下因欠缺订立合同的经验而草 签协议的,退一步讲,假如李彦兴不过份高兴,仔细审查协议书,那么,李彦兴作为一个从事收购生猪 生意、对生猪市场收购价了如指掌的人是绝不会在该协议上签字的,因此,从李彦兴欠缺经验的角度讲, 该书面协议也是显失公平的协议。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本案被利用原告欠缺订立合同的经验,抓住原告急于发财的心理,草拟了一 份显失公平的合同,而原告在未审查该合同的情况下,发财心切,草率签订合同,致使当事人双方所订 立的合同在利益上严重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原则,其行为已构成显失公平的行为,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变 更是正确的。【案例】142007年冬,北京市A商城推出销售“世界八大奇迹,秦始
7、皇兵马俑”的广告。文物爱好者薛某以 24000元之价格购买了三具秦始皇兵马俑后,才得知是仿制品。薛某遂认为A商城制造虚假广告及商品 标签,已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要求退货并加倍赔偿。A商城则以真品系文物,不能卖,售出的 只能是仿制品,不存在误导和欺诈为由予以拒绝,双方因此成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A商城办理三 尊仿制秦始皇兵马俑的退货手续,驳回薛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双方均担。分析:本案是一起较为特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决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A商城出售“秦始 皇兵马俑”的行为和如何认定薛某购买“秦始皇兵马俑”的行为,换言之,尽管A商城的促销广告上称 销售“秦始皇兵马俑”,但能否据
8、此认为A商城的销售行为是欺诈行为?薛某购买“秦始皇兵马俑”的 行为,是受A商城欺诈所为的行为还是重大误解行为,我们认为,正确处理本案,关键是要弄清楚欺诈 行为和重大误解行为的根本区别。A商城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第一,A商城的促销广告和商品标签并没有标明其出售的兵马俑为仿制 品,A商城应对由此而发生的纠纷负商品表述不清之责任,但由此不能得出A商城具有欺诈故意的结论。 众所周知,秦始皇兵马俑乃无价之宝,而A商城却以每尊8000元的低价出售,可见A商城并不具有以 次充好,以仿制品当真品出售欺骗消费者的故意。第二,薛某并非是因A商城的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才 购买的兵马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
9、:“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 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受国家保护,不得买卖和毁损”,作为“世界八大奇迹”的国家 珍贵文物,理应在本法保护之列,对此,薛某在购买时是应当知道的,由此可得出这一结论:无论A商 城的促销广告如何宣传,薛某在购买兵马俑时是应当知道该兵马俑是仿制品的,因此,不存在薛某因受 A商城促销广告的不实宣传而陷入错误并把仿制品当真品购买的问题。既然A商城的销售行为不构成欺诈,那么是否意味着薛某在“知假买假”呢?我们认为也不能得出 这一结论,薛某购买兵马俑的行为,实际上是重大误解行为。重大误解与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
10、识是由 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并非因为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 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是欺诈的结果。本案中,薛某的真实意思是想买到真实的秦始皇兵马俑,他也确 实是把A商城出卖的仿制品当成真品来买的,购买仿制的兵马俑并非薛某的本意,而造成行为的性质与 其真实意思相违背的原因,却是薛某自身的过错,误把仿制品当成真品来买。因此,本案薛某的行为属 于重大误解行为。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遭受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受较大损失 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本案薛某,因自己的过错,错把仿制品当成真品来买,损失了 24000元,可见, 薛某的行为是重大误解行为,如果其
11、发现兵马俑是仿制品,他是不会花24000元购买的。综上分析,我们认为该案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依照重大误解民事行为的有关规定 处理本案是正确的。【案例】15齐家有祖传玉虎一对,祖训说:“玉虎不得出卖”,现已经传了 6代。李邻居知道此虎,曾向齐提出 高价购买,被齐拒绝。齐子在机关做官,极有政治前途,但因有婚外情,被李抓住把柄,为此,李要求 齐子以低价将玉虎出卖。齐子爱惜前途,与母亲商量后,同意卖出。于是二人签定合同,协议玉虎分两 次交出,间隔2周。交出第一只玉虎后,齐知道了此事,大怒,去李家收回玉虎,李向齐出示了买卖合 同,并说自己无要挟之事。有关机关鉴定了玉虎,证明其极其珍贵,齐付
12、的价不及百分之一。齐子有录音证明其受到胁迫,但顾及面子和前途,又不肯向法庭出示。齐有没有办法要回玉虎?合 同显失公平。【案例】16案情:大李庄是有名的西瓜庄,一年夏天打了一眼深井,但由于电线、高压线没有配套,不能投入 使用,时值庄稼需用水的关键时期,因此村委会多次向县供电局申请,供电局安排张甲去实施。张甲之 子张乙为一贩卖水果的个体户,打算今年夏天卖西瓜,得知其父为西瓜庄架设电线,就向其父表达了欲 到大李庄廉价购进西瓜的想法。张甲在施工过程中向村长说出了张乙的想法后,村长刘某为早点用井浇 地满口答应。张乙开车至大李庄买瓜,刘某亲自待他到一专业户家,告知专业户西瓜要给好的,价格要 尽量低,如有损
13、失记在村委会的账上。张乙比较贪心,在价格上只愿出市价的一半。专业户问村长能不 能答应,刘某说,事到如今,咬着牙也要卖他一车。张乙将西瓜运回后很快销售一空,没出三天又开车 到大李庄去买瓜,这次村里的人没有买账,张乙只得以市价购买了一车,张乙憋着一肚子气,在返回途 中向其父大发牢骚,张甲听后也火了,认为大李庄是不给他面子,遂赌气搭乘张乙的车回城了,安装工 程由此停滞下来。大李庄的人急了,就对张乙说,瓜可不能白拿。张乙按照市价的一半付了款,并要求 与大李庄签订一份长期购瓜合同,价格比市价便宜1/3,刘某只好签了字。分析:在本案中,张乙与大李庄一共订立了三个买卖合同,即前两次购买西瓜的行为以及第三次购
14、 买西瓜并签订长期买卖合同的行为。除了第二项并无瑕疵外,第一项行为与第三项行为均存在瑕疵。对 于第一项买卖行为,张乙的行为已构成乘人之危。因为当时大李庄处于用水的关键时期,如果电线、变 压器等不及时安装,就会直接影响到瓜田的灌溉,因此,可以说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大李庄实际上处于急 迫需要之中,另一方当事人张乙其实就利用了这种情况而迫使大李庄以半价出售西瓜。对于第三项买卖 行为而言,张甲的行为已经构成胁迫,该买卖合同属于第三人胁迫的法律行为。张甲虽然尚未明示要挟 大李庄,但其在大李庄需要用水殴打关键时刻停工并赌气回家,实际上是以造成财产损害来要挟大李庄, 由于张甲不仅仅利用了大李庄的急迫需要与危难状
15、况,而且还实施了要挟行为,因此其行为已脱离乘人 之危而构成胁迫。【案例】17 (合同无效的后果)案情:2000年5月10日早晨,原告张浩(11岁)随父母到姑父石明家玩。张浩发现石家桌上放有 一块手表,即在离开石家时拿上带走。张浩因玩游戏机需要用钱,于当天将该手表卖给经营冷饮的被告 林慧(当时张浩称此表是他捡的)。次日,石明发现手表被张浩拿走,便告知张浩之父张立伟。张立伟 询问张浩,得知手表以20元的价格卖给了林慧,找到林慧要求退表还款。林慧当时承认买了张浩的手 表,并表示同意当天下午从家里取来。但到下午又称此表被其丈夫以25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不相识的 人,无法退还。石明即诉至法院,要求林慧偿还
16、该手表的价款800元。分析:按照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因主体不合格一般确定为效力待 定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方才有效。本案原告张浩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林慧订 立的买卖手表的合同,被法定代理人其父张立伟拒绝,故此合同为无效合同,双方应相互返还财产。由 于原物已无法返还,故林慧应当按手表的实际价值赔偿石明的损失。有权自然也随之转移,所以奖券应归小刚所有。中奖属纯获利益的行为,他人不得以行为人的行为能力 为由主张无效。另外,与10周岁的孩子订立合同,该相对人很难认为是善意,不享有撤销权。【例题】4 (无权代理)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
17、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 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C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解析:本题中,乙并没有使丙信其有代为购买女装的权利的表象,所以,本题应属于无权代理。丙 无法知道乙的具体权限,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乙无权采购女装,属于善意相对人。但丙未询问即订立合 同,尚未达到合理信赖的程度,因此也不构成表见代理。【例题】5 (表见代理)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 前 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
18、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A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解析:本题中,乙曾经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尽管乙已经辞职,但丙并不知情,丙有理由相信作为 “业务经理”的乙是有代理权的,换言之,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对乙的行为负责。【例题】6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B 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 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DA.属于无权代理;
19、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 D.属于合法行为;解析:公司成员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如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等, 通常他们所从事的行为被称为代表行为,其性质被认为是公司法人的行为,后果直接归属于法人。还有 一类是不能代表法人的一般雇员,他们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认为是一种 职务上的代理关系。在本题中,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王某作为A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在参加民事活动的过程中,与 公司之间具有职务上的代理关系,有权与B公司签订购买健身器材的合同。王某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 同时,A公司规定的每台健身器材售价为2000元,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定价
20、也是按A公司的2000 元,这样王某的行为并没有损害到被代理人A公司的利益。唯一的不同是,王某从A公司给的每销售 一台100元的奖金中拿出50元补贴B公司,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是王某的一种个人赠与行为,如果有 损害的话,也是损害到王某自己的利益,与A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滥用代理权。所谓 滥用代理权是指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在本题中, 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定价是按A公司的2000元,王某的行为并没有损害到被代理人A公司的利 益,所以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例题】7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
21、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 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破产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 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 是正确的? ( BD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例题】8 (无权处分)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楼老板知道该礼 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 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
22、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例题】9 (无权处分)农民甲去外地经商,将自家的打谷机留给自己的兄弟乙使用。乙后来也决定到外地打工,觉得打谷 机没有什么用处,如果长期闲置,容易贬值,遂将打谷机以公道价格卖给丙。关于此买卖合同,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BD )A.由于乙没有处分权,因此买卖合同无效。B.如合同签订后,甲将机器赠与乙,则合同确定有效。C.如丙订立合同之后知道乙没有处分权,则合同无效。D.如果机器已经交付给丙,则丙取得机器的所有权。【例题】10 (合同的无效)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
23、医药费5万元, 甲不得 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 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 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 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 应
24、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 不得告发乙”)。【例题】11 (重大误解)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 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 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解析: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买卖)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赠与),属于对行为性质的 误解,已经构成了重大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本题中由于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事实上已经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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