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编辑)为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要 求,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 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现决定对瓮江镇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全面实施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 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 重特大事故发生。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隐患1、整治范围和内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 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 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 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 (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 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2 .整治要求。建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居)普查、镇级 排查、县级复查的排查工作机制。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
3、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居)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传信 息系统。第三步:在排查中,各村(居委会)应组织人员逐户排查,对重 点地区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各村(居委会)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提高排查工作和 信息质量。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依托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 施普查信息系统,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 治库,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核准、补录和修正相关信息。3 .评估和鉴定。产权人(使用人)必须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 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属经营
4、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须提供房屋安 全鉴定报告;镇级负责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报县住建 局评估或鉴定,并将评估或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的依据。坚持边排 查、边鉴定、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评 估或鉴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立即停用,并做好相应的 安全防范防护措施。(二) 彻 底 整 治 隐 患1 .建立整治台账。镇村两级应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 一户、销号一户。2 .分类整治。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开展。 在8月31日之前,实施完成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凡属于以下四
5、类情形的,依法采取“改、停、 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一是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 “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二是对不符合经营性安全 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后才能投入经营;三是对合法合规但有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 全的“必封”,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 才能投入使用;四是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3 .消防安全性整治。(1)室外消防栓(每个三层及以上的楼层周边150nl内必须要有室外消防栓);(2)灭火器(住宅以外所有场所,必须要有50平方米以内至少设立1个);(3)防盗窗(要有1.0*0. 8
6、m的逃生口),否则有影响灭火救援 隐患;(4)疏散通道(四层及以上楼层都要有两个疏散通道,楼上住宅 部分人员不得通过一层门面出入);(5)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门必须为平开门,安装卷帘门的有影响 灭火救援隐患;(6)电动车不应在室内停放、充电;(7)消防分隔不到位;如一楼有经营,又有住人的(包括简易休 息间)用木板隔开的;(8)做餐饮的场所,放煤气罐的地方应跟客人用餐的地方要用不 少于120mm厚的砖墙隔开;(9)每个镇的网吧ktv等歌舞娱乐放映场所请重点检查。这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是重点,必须要有火宅报警装置;(10)七层及以上的自建房下面为门面,上面住宅的,楼道应有 室内消火栓;(11)两栋楼挨
7、在一起的,相邻的墙有窗的,要保证两栋楼间距 大于6mo3、改扩建整治(1)擅自加层(含增设夹层);(2)擅自增设隔墙;(3)擅自在屋面增设轻钢结构、玻璃屋等;(4)擅自将原居住的自建房改变为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场所;(5)擅自改变用途后危及安全的;以上5种情形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三)强化安全管理1 .严格控制增量风险。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 划、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其中三层以上(含三层)、建筑面积 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区内房屋 要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2 .加强日常巡查。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支、村“两委” 作用,
8、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 查和问题发现机制。3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 谁整治谁负责”原则,综合执法大队要严格依法查处居民自建房违规 审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 关。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用地、规划以及违法建设 行为;农业办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集镇规划区范围外违法违规 审批农村宅基地的行为;市监所负责依法查处居民自建房登记注册的 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队负责查处居民自建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 为;其他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加强联动协作,构建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 工作机制。(四)建立长效机制1
9、 .强化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关 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居民自建房建设规划、用地、设计、施工、经营、 使用、改扩建、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2 .强化统筹协作管理。注重统筹兼顾,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要与集镇规划、村庄规划、“两违”清查、消防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3 .强化常态长效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管合法必须管非法” 原则,强化常态化监管。严格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准入标准,经营性 居民自建房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产 权人(使用人)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 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三、保障措施(一)落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 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 一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 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压实属地责任,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二)加强安全维稳。要依法依规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简单 粗暴“一刀切”。要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切实防范排查整治过程 中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利 益诉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支持参与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 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