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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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市薛城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023年3月 调查摸底,同时对照现有名录清单,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 能分区、俣护对象、保护价值、管护现状、重叠情况、矛盾 冲突等开展了评估。2、分析保护空缺为提高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科学性,进一步优化自 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国家林草局联合中国科学院设立战略性 先导专项课题。对我国重要生态系统、动植物物种、自然遗 迹、自然景观等空间分布进行了系统分析和科学评估,识别 出全国自然保护关键区域与空缺区域,提出了全国自然保护 地发展规划目标。薛城区在国家、省、市层面空缺分析的指引下开展了相 应的空缺分析,识别主要保护空缺区域。对空缺地块进行分 析后发现,薛城区大多空
2、缺地块为林地,部分靠近工厂及城 镇住宅用地,人为活动频繁;还有部分跨越薛城区与其他县 市,薛城区境内斑块零散,无法新建保护地,大多数斑块也 不与原有保护地相连,无法就近归并入原有保护地范围。故 只把湿地公园周边部分河滩地纳入保护地范围。3、统一数据标准国家林草局先后制定并印发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 案编制大纲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数据汇交指引自 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数据上报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 标准。薛城区依据全国自然保护地名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 查、海岸线修测、矿业权备案、永久基本农田、森林资源管 理一张图等工作最新成果以及各类各级专项规划,结合高分 卫星影像判读和现场考察,开展自然保护地
3、整合优化方案 编制和审核,全过程做到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数据底图充分衔接,确保技术逻辑相 通、工作成果相融。4、联合开展工作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划 定工作的领导,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分别成立了审核专 班和专家组,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成立工作领导小 组,建立协调机制,印发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联合审 查机制,对各地上报的成果进行联合审核;还邀请交通运 输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代表,共同对专班审核的结果进行 会审。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启 动并成立9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方案再完善工作同步持
4、续推进。2022年8月起,审核专班 再次集中工作,与“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专班紧密对接,于 2022年11月全面完成任务,正式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 合优化方案。薛城区也在国家、省、市的领导下,联合林业、农业、 国土、水利、交通等多个部门,历经近三年时间,通过六上 六下多轮对接和反复修改,形成最终成果,该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互支撑、互为因果。全国自然保护地问题和矛盾充分暴露、调整和管控规则持续完善、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各方关切得到回应,守住了生态 底线,实现了多目标平衡,统筹了发展和安全。三、整合优化规则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 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
5、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 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 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 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 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 别化管理的通知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有关空间矛盾 冲突处理规则的补充通知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 工作的函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 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确定整 合优化规则如下。(一)分类分级规则1、分类规则以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基础,依据所在区域的 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对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进 行梳理归类,将整合
6、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自 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大类。国家公园: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为基本遵循,坚持 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 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相关自然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将 具有国家代表性生态系统的区域划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将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 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划为自然保护 区。现有自然保护区原则上继续保留,无明确保护对象、无 重要保护价值的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经评估后可转为自 然公园,或予以撤销。自然公园:将具有生态、观赏、文化、科学等价值的重 要自然区域划为自然公园。除自然保护区外,现有其他自然 保
7、护地依据主体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所属类型, 分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 园、沙漠公园,经评估后也可转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或予以 撤销。现有海洋特别保护区经评估后转为自然保护区,或按 海洋公园保留,今后不再设立海洋特别保护区。薛城区2个保护地均为自然公园。2、分级规则将现有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等各级自然保 护地,按照生态系统重要程度和事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设 立、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公园、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调整、撤 销,其他国家级自然公园由国家林草局批准设立、调整、撤 销;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由省级政府批准设
8、立、调整、撤销, 管理主体由省级政府确定。探索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 治理等保护方式。现有国家级自然公园,经评估可以转为地方级自然保护 地。现有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原则上统一改称为地 方级自然保护地;经评估不具备保护价值的,可以撤销。薛城区共有2处自然公园,1处国家级,1处地方级, 未撤销,未调整分级。(二)整合归并规则以保持生态系统多样性、系统性、持续性为原则,遵从 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要求, 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 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或结合 资源禀赋、发展目标、管理基础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拆分,
9、做到一个区域只有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1、国家公园国家公园试点区内现有自然保护地纳入国家公园管理。 现有自然保护地整体位于国家公园试点区范围内的,原有自 然保护地不再保留。现有自然保护地部分纳入国家公园试点 范围的,试点范围内的区域并入国家公园管理;试点范围外 的区域经评估后,可以保留、撤销,或转为其他类型自然保 护地,也可并入相邻的自然保护地。2、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交叉重叠的,经评估后可以进行合理拆分、各自保留;与其他自然保护地交 叉重叠的,优先保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与 省级及以下其他自然保护地重叠的,优先保留省级自然保护区。3、自然公园
10、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 园相互交叉重叠的,原则上由设立审批层级高的整合低级别 的,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归并或进行合理拆分。 考虑到风景名胜区的特殊性,其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 极脆弱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人文设施密集或开发 利用强度大的区域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按风景名胜区条 例进行管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的,整合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与自然公园交叉重叠的,经科学评估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整合到相应的自然公园。 整合优化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不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 继续按渔业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薛城区只涉及自然公园,无交叉
11、重叠。(三)分区优化规则基于功能定位,按照各区域的生态价值、原真性、人类 活动强度,对自然保护地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理。国家 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由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组成,原则上 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限制人为活动。自然 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总结自然保护地发展经验教训,对 标国家公园试点成果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统筹制定自然保 护地分区管控规定。原则上,将现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转为核心 保护区,实验区转为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 区内的合法水利水电等设施、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 村寨和重要人文景观合法建筑,包括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 遗迹、寺庙、名人故居、纪念
12、馆等,调整为一般控制区。自 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无人为活动且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 特别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关键分布区域、生 态廊道的重要节点、重要自然遗迹等,调整为核心保护区。薛城区自然保护地均为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四)调入规则坚持生态优先、应划尽划,以自然保护空缺分析结果为 指引,结合国土三调最新成果,全域分析森林、湿地、荒漠、 海洋、冰川和永久积雪、地质遗迹等资源分布,将现有自然 保护地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富集或具有潜在重 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地,提升自然保护地空间完 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为了更好的保护湿地资源,保证湿地系统的完整性,也 便于后期勘
13、界立标,薛城区在整合优化过程中对边线进行了 优化,把湿地公园周边部分河滩地就近归并入公园管理。(五)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坚持底线思维,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兼顾能 源资源需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 是、相对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冲突。对标生态保 护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治理要求,将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矛盾 冲突空间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同时修订完善自然保护地法 律法规,允许适度开展一些对生态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的人 类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问题点位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 以及违建别墅、高尔夫球场、小水电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涉 及的问题点位,由林
14、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对照 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对标相关整改方案要求妥善处理,严禁 简单地以调代改、一调了之。2、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心保护区内的耕地原则上不予调出,今后逐步转为生 态用地。一般控制区内集中连片的稳定耕地,因划定永久基 本农田需要,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但零星分散的、承 载保护生态和农耕文化双重功能的梯田,或作为朱鹦、黑颈 鹤等旗舰物种重要觅食地的,不予调出,按一般耕地进行管 理。3、人工商品林成片人工商品林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但位于重要 江河干流源头两岸、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等五类重要生态区 位的,不予调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租赁、置换、赎买、合 作等方式,对自然保护
15、地内的人工商品林进行统一管理,维 护产权人权益,实现多元化保护,逐步转为生态公益林。今 后核心保护区内的人工商品林因防灾救灾、栖息地优化等需 要,经审批后可以进行树种更替和林相改造;一般控制区内 的人工商品林,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抚育采伐。4、矿业权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原则上不予调出。一 般控制区内的矿业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关于矿业权分类处 置规定的可以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其他矿业权,对生态功 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造成明显影响 的如露天砂石粘土矿不予调出。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 在满足有关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 勘查活动,当探明储量并大比例压缩
16、范围后,可将开采活动 占用的地面空间调出自然保护地。5、开发区和城镇村自然保护地内的开发区和城镇、人口密集的村屯,可以 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零星分散的自然村落、居民点不予调 出。今后结合城镇化和乡村规划的实施,严格控制增量,逐 步消化存量。允许原住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在不扩大规模 的前提下,修缮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适度开展种植、放牧、 捕捞、养殖等活动。6、项目设施用地衔接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对照生 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部分选址明确的能源、交通、水利等 重大项目,以及一些精准扶贫或乡村振兴项目、已立项或已 建成但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冲突的项目设施用地,经举 证后可以调出自然
17、保护地范围。另外,部分省份涉海自然保 护地内的确权养殖用海,经举证后可以调出保护地范围。7、其他对少数已基本丧失自然属性,无明确保护对象、无重要 保护价值、无法实际落地的自然保护地,经评估后可以不再 保留。对因调出各类矛盾冲突连带产生的破碎地块,以及过 去因技术原因引起的数据、图件与现地不符等地块,可一次 性予以纠正。薛城区自然保护地不涉及问题点位情况。其他矛盾冲突 地块已按照相关规则,将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矛盾冲突空间调 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四、整合优化结果整合优化后,薛城区共有2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24.53 公顷,其中陆域面积424.53公顷,约占薛城区国土总面积的 1.05%;海域面积0公
18、顷。(一)分类分级按类型,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 公园三大类。其中,自然公园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沙漠(石漠)公园。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 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 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 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2019 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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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 城区 自然保护 整合 优化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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