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佳木斯分院三江平原主要作物育种栽培重点实验室项目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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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佳环建审20219号关于三江平原主要作物育种栽培重点实验室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佳木斯分院:你公司报送的三江平原主要作物育种栽培重点实验室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现场踏查和 对“报告表”的审查、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环保审批意见 如下: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 庆街531号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佳木斯分院办公楼内,实验室位 于农科院办公楼内4F及3F北侧封闭区域。项目建有样品处理室、 植物仪器室、有机质分析室、氮磷分析室、多功能分析室、组织 培养分析室、土壤物理分析室、原子吸收光谱室土壤物理分析室、 试剂器皿室、微生物
2、培养室、灭菌室等分析室,实验室建筑面积 330.27 m2,主要进行土壤氮、磷、钾、有机质和PH值测定,分 析土壤样本数200份;植物(大豆、玉米)中的氮磷钾测定,植 物样本100份;玉米灰斑病微生物培养分析。项目总投资100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建筑噪声和扬尘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污染,产生的 建筑及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为保护周围居民的生 活环境,严禁夜间(晚22: 00-次日6: 00)施工。2、该
3、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器皿第二次清洗废水、实验器皿 三次清洗废水、蒸储水器冷却水排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 水、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 佳木斯市东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排放。3、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4F实验室设置6套通风 橱+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15川高1#排气筒排放,实验过程在 通风橱中进行,通风橱封闭,确保非甲烷总烧、甲苯、氯化氢等 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F微生物培养室及灭菌 室设置2套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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