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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近年来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响应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拓展工作内容,实现了从单纯抓财务管理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转变,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转变,从注重指导集体直接经营资产向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现代经营方式转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存在管理制度不
2、健全、监管缺失、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等问题。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目的与意义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当前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我镇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总体上比较薄弱,存在着底子不清、处置不当、机构不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严等问题,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资源管理无序等现象和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和谐。因此,进一步加强农
3、村集体“三资”监管,对于规范基层运行、加强源头治腐、维护农村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镇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农村因“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不安全不稳定隐患,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一)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从村务民主监督角度来看,一些村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仅限于监督村务公开栏是否填有数据,不注重内容的监督,村务监督组织参与村集体经济活动全过程监督的能力不足、意愿不强;从农村“三资”监管机构的人员配备看,农村“三资”管理是乡镇农经办和“三资
4、”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专门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就两三个,在时间和精力上,往往忙于应付代理记账需要,在工作技能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二)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有的村的村民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
5、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一是监督主体缺位,存在职能部门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乡镇承担“三资”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角色,存在重业务处理,轻监督管理的现象,往往造成管理上的漏洞。三是监督管理的程序性、可操作性差,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现有的监督管理与业务工作联系紧密,具体运用起来不好定位,造成事后监督多,超前预防少,甚至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才发现问题。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四)村委会财会队伍不稳
6、定,业务水平低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相对稳定、业务能力强。现在各村财务人员往往学历不高,专业技术水平底下,又由于经费紧张,镇党委、政府对各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对策(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镇应成立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办理“三资”代理手续,更新添置硬件设备,做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落实责任制度,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1、各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是否由服务中心统
7、一开出收据存入信用社固定账户;在现金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有非处入人员保管或经手现金、白条顶库、公款私存、保留帐外公款等现象;村集体一切开支是否由村报账会计持原始凭证,经服务中心审核开出现金支票,从信用社固定账户领取现金。2、村集体一切资产是否造册登记,进行公示,建立台帐;集体资产事都实行承包、租赁、联营等形式,是否采取公示、招标、投标或其他公开形式签订合同,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土地及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的经营方式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执行;资产经营方式是否改变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性质;征地补偿费专户储存是否实行规范化管理,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期限等是否向村民予
8、以公告。(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的要求,以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建设为核心,就如何寻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手段、如何保证农经站对村级“三资”的有效监管、建立农村“三资”保值增值机制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举措,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到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村账乡镇代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综合处置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等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中。1、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一是实行决策公开。把推行决策听证制度作为决策公开的重要举措。
9、二是实行重大事项公开。把小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纳入公开范畴,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目录要求公布的项目进行公布,实行微机打印张贴或根据村情确定公布的时间,方便村民就近查询。属于涉及村务重大事项和村民直接利益的项目在确定后要及时公布,待公布无异议后方可实施。2、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实行村集体组织“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
10、计等审计活动,并公布审计结果。3、制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成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接受所属村集体组织的委托,进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三项功能,即财务代理服务、资产资源监管服务和村务公开信息化管理,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受委托的村集体组织的监督下开展工作。4、实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投资额2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标的1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必要时还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各村将相关资料统一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由“三资”
11、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5、推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制定产权界定、评估、登记等多项配套制度,组织清产核资,分别填写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源、经济合同和债权债务等清查登记表,在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后,真实、全面地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再按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等五个类别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各种台账一式两份,村委会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保管一份,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要对村级重大资金往来、资产处置、资源开发的程序进行监督
12、把关,对应经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的,及时督促纠正,对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深化财务公开,提高农村“三资”监管力度农村“三资”监管不单纯是村级组织、村级财务本身问题,它涉及村干部间、村干部与村民之间、村级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村级组织与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等等各种利益关系,是镇村组织建设效果的集中体现,因此应当采用综合的措施,不断强化和完善。1、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凡是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承包、转让等行为的、项目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需一次性动用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的、因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增加债务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调整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
13、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支委会和村委会商议、村监督委员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并实行提议预告、决策公告、实施结果公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暗箱操作,较大资产、资源处置应按照招投标或公开拍卖方式确定经营者和买受人。禁止村“两委”干部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和出售集体资产、资源。集体资产产权发生转移变更时,必须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确定价格。对未按规定履行程序、未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资产和资源处置、合同手续不完备、随意开支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并造成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其收益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
14、任。 2、深化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是实施村务“五要”工程的重点,村财收支、村干部报酬补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征地补偿款收入与发放等是村级财务公开中的重点内容和敏感问题,公开的内容必须具体详细,做到据实公开、逐月公开。要及时调整、修改、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定时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要进一步细化责任目标,建立监管平台,完善工作流程,着力在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3、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学习。经常性地组织镇村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农村“三资”监管的各项制度,让每个村干部了解、掌握“三资”委托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各项纪律,全面提高镇村干部旅行监管手续,
15、执行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制度宣传,让广大村民了解农村“三资”委托管理的制度要求,形成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4、强化三资管理和监督队伍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干部及镇办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基层的财务素质和专业水平,调整充实镇办三资委托代理中心队伍,使其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精力和足够的专业技能旅行监督管理职能; 5、健全考核机制,调动镇村两级组织加强三资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村级财务管理好坏,直接关系村级组织建设的成效,对三资管理进行监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立镇村三资管理考核机制,探索建立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考评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工作考核进行挂钩,实行
16、必要奖惩,从而调动和发挥镇村强化三资管理的积极性。(四)定期财务审计,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监管措施和制度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财政所人员,以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承包、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公开等内容为重点,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进行重点审计,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并重视和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任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财务审计进一步做好农村“三资”管理的督导工作,进一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逐步规范的意见和措施
17、,不断充实和完善农村 “三资”监管服务模式。(五)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镇纪委要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补助的案件,严肃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另一方面,对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包庇、隐瞒,或者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执纪不严的,要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通过查处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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