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规划课件_管理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doc
《物流规划课件_管理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流规划课件_管理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doc(5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服务业的分类:1.商业性服务(1)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专业性服务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专业性服务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服务活动等。(2)计算机及相关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3)研究与开发服务。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4)不动产服务。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5)设备租赁服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6)其他服务。指翻
2、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广告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等。2.通讯服务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通信服务由公共通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关系密切的企业集团和私人企业间进行信息转接和服务提供。主要包括:邮政服务,信使服务,电信服务,其中包含电话、电报、数据传输、电传、传真、视听服务(包括收音机及电视广播服务)及其他电信服务。3.建筑服务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4.分售服务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5.教育服务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
3、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6.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7.金融服务8.健康及社会服务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服务,社会服务等。9.旅游及相关服务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11.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船舶服务(包括船
4、员雇用);附属于交通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行、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12.其他服务(四)国际服务贸易1、国际经济学中的可贸易性问题可贸易性、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的含义:可贸易性:可贸易性是指产品(货物与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交易的可能性,即参与国际贸易的程度。贸易品,是指可在两国间进行交易的产品,其特征是可以运输和位移,一般包括工业品和农产品,主要是制造业产品。非贸易品,是指不能在两国间进行交易的产品,一般不能位移和运输,只能在国内生产和消费,通常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等,但主要是服务业。可贸易性问题的经济意义:对于研究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研究我国产
5、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的意义;可贸易性变化对我国贸易条件、福利水平及国际收支都有直接的影响。可贸易性的决定因素:1) 产品内在本质;2) 运输成本构成贸易的自然壁垒;3) 产品市场结构一个统一、开放、完全的市场有利于产品的交易,但市场分割越严重,交易就越困难;4)政府管制形成的贸易保护。可贸易性的衡量以及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的划分:可贸易性的衡量:对具体产品及经济部门的可贸易性的衡量,是贸易品与非贸易品及其相关部一门划分的经验基础。而可贸易性的衡量本身也有一定标准,并且在不同的研究背景下,标准也不尽相同。概括起来,大致存在三种衡量标准或方法:第一,生产率标准;第二,价格标准;第三,国际贸易量标准。3.
6、(1)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1.跨境交付。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
7、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联合国贸发会认为,服务贸易是指利用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国民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活动,
8、是一国与他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狭义的服务贸易是有形的,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并符合严格服务定义的直接的服务输入与输出。广义的服务贸易是指既包括有形的服务输出入,也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的的情况下发生的无形的国际服务交换。(2)服务贸易的可贸易性在统计层面上,第1、2、4三种服务贸易又统称为“跨境服务贸易”,可通过国际收支通报进行统计,因此被称为国际收支平衡(BOP)统计口径的服务贸易。但对于“商业存在”贸易模式,由于设在某国境内的经济实体属于当地居民,尽管投资方是外国,但其在提供服务时不发生国际收支行为,BOP统计无法涵盖这类交易,该模式的服务贸易属于FAT统计范畴。因此,服务的
9、可贸易性要比商品的可贸易性宽泛。在服务贸易领域里,对外直接投资(以商业存在形式表现)也是其中的一种贸易形式,但在货物贸易领域对外直接投资和贸易是两回事。如果从货物贸易(即跨境贸易)意义上看,服务可贸易性的界定基础是第1、2、4三种服务贸易模式;如果从GATS定义的服务贸易角度看,服务可贸易性界定的基础则是所有四种服务贸易模式。前者是狭义的的可贸易性,后者是广义的可贸易性。(3)服务贸易与其他相近概念的区别一是,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的区别。无形贸易比服务贸易范围更广,除了包括服务贸易外,还包括国际直接投资收支以及捐赠、侨汇、赔款等无偿转移。二是,服务贸易与服务业的区别。从经济用途和性质来划分服务业
10、,大致包括四类,即消费者服务、生产者服务、分配服务和政府服务。但是服务贸易仅包括服务业的前三项,并不包括政府服务。三是,服务贸易与国际服务交流。国际服务交流除包括服务贸易外,还包括不发生商业性收益的政府间为政治、经济、文化等交流需要进行的人员培训、合作和研究等,以及劳动力到另一国当地打工,当地消费等。4.国际服务贸易特征(1)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突出信息不完全是指由于服务的无形性,服务买卖的同时性,服务购买者在消费服务之前无法(完全)知道服务的质量;信息不对称,是指对于所提供的服务,服务提供者知道的信息比购买者多。(2) 服务贸易有时会出现“系统性失灵”问题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1、服
11、务产品进出口的非海关控制性2、国际服务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3、服务贸易的惯例、约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4、国际服务贸易对要素移动和服务机构境外设置的更多依赖性5、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6、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服务业FDI分类1、服务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 Hoekman and Braga的分类: 数量限制型措施或政策(包括配额、当地成分和禁令) 基于价格的限制性措施(包括签证费、进出税、歧视性的航班着陆费和港口税) 许可证或资质要求 进入分配与通讯网络或系统的歧视性限制2、国际服务贸易
12、特征表现: 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服务贸易标的作价原则的复杂性;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同步性;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贸易保护的方式更具有刚性和隐蔽性;服务贸易的惯例、约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3、(6)服务贸易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 由于服务贸易标的的特点,各国政府对本国服务业的保护常常只能采取在市场准入方面予以限制或进入市场后不给以国民待遇等非关税壁垒的形式,这种保护常以国内立法的形式加以施行。 各国对服务贸易的保护往往不是以地区性贸易保护和奖出式的进攻型保护为主,而是以行业性贸易保护和限入式的防御保护为主。这种国内立法形式实现
13、的限入式非关税壁垒,使国际服务贸易收到的限制和障碍往往更具有刚性和隐蔽性。4、货物贸易遇到的壁垒主要是关税,关税表现为数量形式,具有高度透明性,通过相互减让的方式消除障碍相对来说容易得多。服务贸易中遇到的壁垒主要是国内立法,难以体现为数量形式,也往往缺乏透明度,而且调整国内立法的难度一般都比调整关税的难度大。5、基于价格的限制性措施,包括签证费,进出税,歧视性的航班着陆费和港口税等 如果服务被物化在货品当中(比如电影影片、电视节目、计算机软件等),或者货品是被用来生产服务的(比如电脑、电信设备、广告材料等),那么针对这些货品的关税也将构成飞常重要的壁垒。 另外,很多服务部门受制于政府授权或直接
14、进行价格控制,比如空运服务、金融服务、电信服务等。政府补贴在诸如建筑、通讯以及公路或铁路运输等服务部门也很常见。6、许可证或资质要求,这主要是针对外国专业性或者商业性服务的提供者,包括各类标准、许可证、采购等。比如,环境标准也会影响服务提供者,特别对于运输和旅游服务来说,政府采购政策往往偏向国内服务提供者,而不是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分配与通讯网络或系统歧视性限制。这广泛存在于诸如电信、空运、广告、保险及经销商等服务部门。7、服务业FDI壁垒 GATS关于服务业FDI壁垒分类 UNCTAD关于服务业FDI壁垒分类8、 GATS在第三部分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概念引入国际服务贸易的框架。关于市场准
15、入,GATS列举了六大类限制性措施:1)无论以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的形式,还是以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以数量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总值;(3)以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服务业务总数或以指定数量单位表示的服务产出总量;(4)以数量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要求的形式,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可雇用的、提供具体服务所必需且直接有关的自然人总数;(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类型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措施;(6)以限制外国股权最高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针对货物贸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16、 根据作为WTO非关税措施协议之一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ST)所涉及的技术性措施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服务贸易壁垒四分法:产品转移壁垒、资本转移壁垒、人员移动壁垒、开业权壁垒。1、产品移动壁垒 产品移动壁垒包括数量限制、当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补贴、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以及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数量限制包括不允许外国航空公司利用本国航空公司的预定系统或给予一定的服务进口配额。当地成分服务厂商被要求在当地购买设备、使用当地的销售网络或只能租赁而不能全部购买等。 对于本地要求,比如德国、加拿大和瑞
17、士等国禁止在东道国以外处理的数据在国内使用。政府补贴本国服务厂商也能有效地阻止外国竞争者,改变补贴可能改变某个厂商在本国服务贸易上的竞争优势,如英国政府改变在英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的补贴,由此使得学费高到足以禁止留学的程度。政府采购如规定公共领域的服务只能向本国厂商购买,或政府以亏本出售方式对市场进行垄断,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排斥外国竞争者。歧视性的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如对外国服务厂商使用设备的型号、大小和各类专业证书等的限制,外国服务厂商可能比国内厂商要缴纳更多的交易附加税、经营所得税和使用设备(如机场)的附加税。 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或保护知识产权不力,都可能有效地阻碍外国服务厂商的进入。美国政
18、府估计,每年外国盗版影视片使美娱乐业出口损失约10亿美元,大80%的影片不能从影剧院的票房收入中收回成本,即便加上出口,仍有大约60%不能收回成本。2、资本转移壁垒 资本转移壁垒有外汇管制、浮动汇率和对投资者投资收益汇回母国的限制。外汇管制主要是指政府对外汇在本国境内的持有、流通和兑换,以及外汇的出入境所采取的各种控制措施。对投资者投资收益汇回母国的限制,如限制外国服务厂商将利润、版税、管理费汇回母国,或限制外国资木抽调回国,或限制汇回利润的额度等措施,也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服务贸易的发展3、人员移动壁垒 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的跨国移动是服务贸易的主要途径之一。种种移民限制和出入境繁琐手续,以及
19、由此造成的长时间等待等,都构成人员移动的壁垒形式。在一些专业服务如管理咨询服务中,能否有效地提供高质量服务通常取决于能否雇佣到技术熟练的人员。 比如,在美国与加拿大之间存在工作许可证制度,某个美国公司在加拿大的分公司需要维修设备,技术人员就在1公里之外的美国境内,但他们却不能迸大加境内开展维修业务,而是从更远的地方,或用更多的等待时间雇佣加拿大维修人员来工作。印尼通过大幅度提高机场启程税的方式,限制为购物而前往新加坡的本国居民数量。 4、开业全壁垒 开业全壁垒又称生产者贸易壁垒。据调查,三分之二以上的美国服务业厂商都认为开业权限制是其开展服务贸易的最主要壁垒。与被调查厂商保持贸易关系的29个国
20、家中都有这类壁垒,即从被就业服务进入的法令到东道国对本地成分的规定等。服务贸易壁垒四分法壁垒 跨境 across-the-border 国内(domestic) 国外收入(Foreign-earnings) 第三国 (third-country) 产品移动(product movement)壁垒 市场准入, 当地采购, 远程信息处理与远程通讯业务(Telematics), 政府行为(包括补贴、倾销、采购、惯例、规章、垄断), 技术标准, 收费与税收, 知识产权 远程信息处理与远程通讯业务(在消费者本国) 市场准入, 当地采购, 远程信息处理与远程通讯业务, 政府行为, 技术标准, 收费与税收,
21、 知识产权 市场准入, 当地采购, 远程信息处理与远程通讯业务, 政府行为, 技术标准 资本移动(capital movement)壁垒 货币限制 货币限制 货币限制, 利润汇回 货币限制, 利润汇回 人员移动(human movement)壁垒(劳动力、消费者工作许可, 承认与许可证要求, 经济及劳动力市场需求测试, 国籍和居住条件, 工资评价要求 签证, 启程税(departure tax) 工作许可, 职工安置与管理限制 工作许可, 签证, 启程税 生产者创业(producer establishments)壁垒 创业权, 对生产投入的获取 创业权, 对生产投入的获取 生产者创业(pro
22、ducer establishments)壁垒 UNCTAD关于服务业FDI壁垒的分类三大类具体内容准入和开业限制禁止某些领域的外国投资 特定部门、行业或活动领域外国企业准入或开业数量限制 投资的特定法律形式 最低投资数额 追加投资或利润再投资要求 投资区域限制 准入税费所有权和控制限制 强制性合资 外国董事国籍和数量限制 一名或数名董事会成员政府指定权 某些决策需政府同意 外国持股人权利限制 强制逐步退出要求经营限制业绩要求进口限制 当地成分限制 劳动力、资本及原材料经营性许可和特许 最高技术使用费限制资本和利润汇出限制(7)服务贸易适用的惯例及其约束的相对灵活性 GATS是世贸组织处理服务
23、贸易的多边原则和约束性的文件。条款中将服务贸易的惯例和约束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的义务。 一般性义务适用于缔约国所有服务部门,不论缔约国是否开放运营部门,都同样具有约束力。一般性义务包括最惠国待遇(GATS中的最惠国待遇同时还允许各国按各自部门的特殊情况申请对等原则的豁免权例外)、透明度、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 具体承诺义务是指必须经过双边或多边谈判达成的协议后才承担的义务。因此只有在承诺开放后才执行。如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就市场准入而言,GATS要求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逐步自由化的办法。当一成员方承担对某个具体部门的市场准入义务时,它给予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得待遇不应低于其承诺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流 规划 课件 管理学 高等教育 教育 专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