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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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摘 要 刑事法律救济制度是我国为弱势群体在司法过程中,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寻求法律救济的制度。我国刑事法律救济制度起步较晚,在司法实践中仍旧面临许多问题和逆境,本文通过分析其他国家刑事法律救济制度的起源、进展和现状,以期为我国的刑事法律救济制度的进展和完善供应有益参考。 关键词 法律救济 比拟讨论 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一、刑事法律救济制度概述 刑事法律救济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先后经受了慈善事业阶段、个人权利阶段和福利国家政策阶段,是我国为弱势群体在司法过程中,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寻求法律救济的制度,减免收费、供应法律救济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而
2、刑事法律救济对象的状况能够从肯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人权保障状况,在各国的司法体系中均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非常重视人权保障事业,在2023年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敬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原则予以明确。特殊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法律救济制度进展了进一步标准,表达了国家对权利保障的重视。我国刑事法律救济制度建立时间较晚,在制度和实践中仍面临不少的问题和挑战,通过分析其他国家刑事法律救济制度的起源、进展和现状,以期为我国的刑事法律救济制度的进展和完善供应有益参考。刑事法律救济制度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定的一项保障人权、确保公正审判的重要制度。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在刑事法律救济
3、方面起步较早,制度比拟成熟,阅历也比拟丰富。然而,刑事法律救济制度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二、各主要国家及地区之规定 (一)荷兰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救济 在荷兰国内法律框架中,主要依据荷兰法律救济法刑事诉讼法典解决法律救济问题。荷兰法律救济法这部法律中包含了大量的规定,这些规定特别详尽的涉及民事、商事和刑事案件中全部有关法律救济的问题。首先规定的是法律救济委员会的组织和监视方式。其次,规定了法律救济申请的处理方式以及评估的标准问题。明确了律师和公证人在法律救济制度中应满意那些要求才有获得酬劳的资格。最终,同样重要的是,对法律救济委员会作出的拒绝供应法律救济的打算或者与法律救济相关的打算受到挑战时
4、,这部法律供应了上诉的可能性。 这部法律包含了对申请救济者的经济状况调查。依据申请者的不怜悯况设置了不同标准,符合条件的有权获得法律救济,固然,这些数额标准是依据每年的状况而转变的。案件终结后,律师可以向法律救济委员会申请支付酬劳,不能按小时收费,而是根据他所得的分数计算应得的酬劳。刑事案件中的分数首先来自于参加庭审,另外某些行为也能会加分,例如证人承受了调查法官的检查等,都会使律师获得额外的加分。刑事诉讼法典包含了为在初期羁押中被拘留的被告人不需要经济状况调查供应义务法律救济的若干规定。其规定,法院院长有义务命令法律救济委员会为任何案件中受到审前羁押的被拘留者供应法律救济,而不考虑被拘留者是
5、贫困还是富有。假如已经打算审前羁押,给予法律救济,在这样的状况下,被告人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同样,无论他是贫困还是富有。 (二)澳大利亚刑事法律救济 澳大利亚拥有较为良好的法律救济体系,在每一个州和地区的法律救济委员会都采纳一种混合模式,既雇佣专职律师,又与私人职业律师和大律师签订合同代理托付人。本文选取澳大利亚具有代表性的维多利亚州的法律救济制度进展介绍。维多利亚法律救济署的进展历史、当前构造和面临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澳大利亚全部的州和地区。 在刑事方面,维多利亚法律救济署为以下案件中的托付人供应律师:建议审决、未成年人犯罪、应予起诉罪和上诉犯罪。在较为稍微的案件中,托付人会在庭审当天得到
6、值班律师的帮忙,这些律师或者仅仅供应意见,或者在法官或者裁判官面前代表他们。在较为严峻的案件中,法律救济署会指派一名律师为托付人供应法律救济,这名律师将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代理这个托付人。维多利亚法律救济署为州内审判的近80%的应予起诉罪供应了法律救济。 要获得承受法律救济的资格,托付人需要承受经济状况调查,以证明即使将他们的收入和资产都考虑在内也负担不起雇佣律师的费用。此外,托付人还需要通过案情审查测试,即他们必需证明自己有合理的可争论的抗辩理由。但是,在严峻的案件中(如陪审团审理的案件中),法院可以自行将一个人的案件指派给维多利亚法律救济署,即使这个人不具备承受法律救济的资格。这可确保除了自身
7、选择外,没有人在没有律师代理的状况下面对陪审团的审判,但这也给维多利亚法律救济署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尤其在审判时间越来越长的状况下。 (三)日本刑事法律救济制度 日本现行的刑事法律救济主要包含两种形式,一种是法院指定律师制度,另一种是非由法院指定律师制度。 1.日本目前存在四种法院指定律师的机制 对被告人:在任何案件中,審判阶段贫困的被告人可以恳求法院为其指定律师。但是其应满意月收入低于肯定标准的经济条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者单处3年监禁刑或并处惩役,且已签发羁押令状或检察官已申请法院实施羁押的贫困犯罪嫌疑人(包括未成年人),可以恳求法院为其指定律师。其应满意于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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