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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证上岗管理制度7篇【第1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工、通风瓦检工、防治水工、防突工、综掘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
2、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7.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并调离岗位。 【第2篇】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
3、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
4、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3篇】a酒店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员工上岗要求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酒店员工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新进员工和转岗人员(包括晋升人员)都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2)现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岗位资格培训内容 新进员工入店后,岗
5、位资格培训分为岗前常规培训和岗位任职培训。 (1)岗前常规培训主要内容 a、参观酒店; b、员工手册;内容包括酒店简介、员工守则、劳动管理、酒店规则、员工行为规范、安全制度、奖励与处罚条例等。 c、职业道德及其他内容。 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岗前常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岗位任职培训。 (2)岗位任职培训主要内容 a、部门的规章制度 b、岗位专业知识 c、岗位操作技能和管理技能 d、其他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3、岗位资格培训的组织实施 (1)培训采取企业内部组织培训、部分岗位外出培训及与有关单位联合办班相结合的形式; (2)员工岗前常规培训与考核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3)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岗
6、位任职培训与考核由主管部门和酒店级领导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协助; (4)其他人员岗位任职培训与考核由酒店各部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进行检查与指导; (5)岗位资格培训的形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形式采用口试、笔试与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4、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发证管理 (1)参加岗位资格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一至三年。有效期满后必须参加复证考核。 【第4篇】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技
7、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
8、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督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
9、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项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5篇】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
10、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
11、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6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入职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1.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12、符合发电企业员工有关要求。 2.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3.三级安全教育为厂(公司)安全教育,车间(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7.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8.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9.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二、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工
13、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1.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2.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生产有关要求。 3.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或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健环部(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5.安健环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
14、,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6.安健环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7.临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专业分公司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公司必须进行分公司、班组级安全教育。 8.在生产作业相关工作超过一年的临时工作人员,除了入公司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同各用工部门职工一起参加安全活动、年度安规学习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短期在班组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班组
15、安全活动。 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10.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三、安全教育的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神华神皖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业绩和历史经验教训,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理念,相关事故案例、违章考核等。 2.部门车间或分公司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的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车间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注意事项,
16、予防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特殊情况的识别与处置,事故案例学习,紧急救护和消防安全知识等。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和作业环境,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相关工作的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方法;本岗位常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及正确使用方法。 四、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 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2.来公司工作的外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健环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
17、关工作。 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五、安全技能认证培训 1.安全技能认证培训是指企业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2.安全技能认证培训要求企业建立和执行岗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即企业应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3.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4.发电企业的安全技能认
18、证培训对象可以划分为a、b、c、d、e五个类别,分别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认证,并要求获取对应的安全资格。 la类对象为企业的专职安监人员,需要获取a类安全资格。 lb类对象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基建)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基建)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需要获取b类安全资格。 lc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主任助理),需要获取c类安全资格。 ld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车间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检修班组长、运行值班长、技术员,需要获取d类安全资格。 le类对象为企业的运行、检修班组一般运行、检修岗位人员,需要获取e类安全资格。
19、5.a、b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c、d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公司安健环部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e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所属部门或分公司进行。 6.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7.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8.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六、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每年结合安全规程学习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重新审发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20、名单并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政府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5.违章、事故责任者
21、安全培训:公司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健环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七、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针对电力系统和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制度培训,对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3.组织参加上级企业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特别是触电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
22、全技能培训。 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健环部 2022年2月14日 【第7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
23、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相关安全教育材料,指导督促落实,并回收测试答卷。 5、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8、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环保部回收存档。 9、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工种除持有专业技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外,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通过项目部安全教育,熟知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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