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标准(DB37-T 5225-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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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DB37/TXXXX202XJ XXXX202X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标准应用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tegrated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of Civil Buildings(报批稿)202X-XX-XX 发布202X-XX-XX 实施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联联 合合 发发 布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标准应用技术
2、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tegrated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of Civil BuildingsDB37/TX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XXXX主编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202X 年XX 月XX 日2022济 南前前言言为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山东省民用建筑上的应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1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3、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设计;5.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6.施工安装与调试;7.工程验收;8.运行与维护;9.节能环保效益评估。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和补充了术语、基本规定、建筑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验收、运行与维护的章节及技术内容;2.增加了节能环保效益评估章节;3.增加了太阳能集热器年平均集热效率计算方法;4.调整了山东省不同倾角和方位角的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补偿比等资料。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
4、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卧龙路 128 号,联系电话:0531-51765568)。本标准主编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山东三齐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桑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力天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范学平楚广明崔艳秋徐响乔梁张瑞晶赵维伟李恒索李方军赵中强苏士强闫芳李广惠胡志彪袁学良王庆松高岩刘达光马保林刘斌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刁乃仁王春堂丁海成李当生孙波李震刘洪令万成粮王
5、俊增目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建筑设计.54.1 一般规定.54.2 规划设计.54.3 建筑设计.54.4 结构设计.74.5 电气设计.85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95.1 一般规定.95.2 系统分类.95.3 集热器.105.4 贮热水箱.125.5 循环泵.135.6 管路.145.7 辅助热源.155.8 热交换器.155.9 防过热和防冻.165.10 运行控制.166 施工安装与调试.186.1 一般规定.186.2 基座.186.3 支架.196.4 集热器.196.5 贮热水箱.196.6 管路.206.7 辅助加热设备.206.8 电气与自动控制系统.
6、206.9 水压试验与冲洗.206.10 系统调试.217 工程验收.227.1 一般规定.227.2 分项工程验收.227.3 竣工验收.238 运行与维护.248.1 一般规定.248.2 安全检查.248.3 系统维护.249 节能环保效益评估.269.1 一般规定.269.2 系统节能环保效益评估.269.3 系统实际运行的效益评估.269.4 系统效益的定期检测、长期监测和性能分级评估.26本标准用词说明.28引用标准名录.29附:条文说明.30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44 Design
7、ofArchitecture.54.1 General Requirements.54.2 Planning Design.54.3 Architectural Design.54.4 Structural Design.74.5 Electric Design.85 Design of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95.1 General Requirements.95.2 System Classification.95.3 Heat Collector.105.4 Hot Water Storage Tank.125.5 Recirculating Pump.1
8、35.6 Pipeline.145.7 Auxiliary Heat Source.155.8 Heat Exchanger.155.9Anti-overheating andAnti-freezing.165.10 Operation Control.166 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186.1 General Requirements.186.2 Foundation Bed.186.3 Supporter.196.4 Collector.196.5 Hot Water Storage Tank.196.6 Pipeline.206.7 Auxiliar
9、y Heating Device.206.8 Electrical and Automatic Control System.206.9 Hydrostatic Test and Flushing.206.10 System Debug.217Acceptance.227.1 General Requirements.227.2 Sub-projectAcceptance.227.3 FinalAcceptance.238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248.1 General Requirements.248.2 Safety Inspection.248.3 Sys
10、tem Maintenance.249 Evaluation on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269.1 General Requirements.269.2 Evaluation on System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269.3 Evaluation on System Practical Operation Benefits.269.4 Periodic Testing,Long-term Testing and Performance GradingAs
11、sessment of System.2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28List of Reference Codes and Standards Commentary.29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011总则1.0.1为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与民用建筑一体化的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和运行维护,使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节能高效、与建筑协调统一,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山东省地方特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民用建筑的太阳能
12、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的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和运行维护。1.0.3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工程应纳入建筑工程管理,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1.0.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2.0.1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总称。2.0.2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integration of building with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建筑设计中,实现与建筑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使太阳能热
13、水系统成为建筑的一部分,相互间有机结合,保持建筑外观和内部功能协调统一。2.0.3建筑日照标准standard of sunlight on buildings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规模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在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2.0.4太阳能保证率solar fraction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占系统总热负荷的百分率。2.0.5太阳能辐照强度solar irradiance太阳辐射照射到一个表面的功率密度,即单位面积上接收的太阳辐射功率,单位为 W/m2。2.0.6太阳能热水系统solar w
14、ater heating system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以加热水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热水箱、泵、连接管路、支架、控制系统和必要时配合使用的辅助能源。2.0.7太阳能集热系统solar collector system吸收太阳辐射,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并最终得到热水的装置。通常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热水箱、泵、连接管道、支架、控制系统等。2.0.8热水供应系统hot water supply system将储热水箱中的热水通过泵、配水管道、控制系统等输送到各个热水配水点的装置,通常还包括必要的辅助加热设备。2.0.9太阳能集热器solar collector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
15、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2.0.10集热器总面积collector gross area集热器的最大投影面积,不包括那些固定和连接传热工质管道的组成部分。2.0.11集热器倾角tilt angle of collector太阳能集热器与水平面的夹角。2.0.12太阳能集热器年平均效率solar collector annual average efficiency一年内由传热工质从集热器中带走的能量与该一年内入射在该集热器总面积上的太阳辐照总量之比。2.0.13贮热水箱hot water storage tank3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储存热水的装置。2.0.14辅助加热装置auxiliary h
16、eating device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为了补充太阳能系统的热输出所用的非太阳能加热装置。2.0.15自然循环系统natural circulation system仅利用传热工质内部的密度变化来实现集热器与贮热水箱之间或集热器与换热器之间循环的太阳能热水系统。2.0.16强制循环系统forced circulation system利用泵强迫传热工质通过集热器(或换热器)进行循环的太阳能热水系统。2.0.17直流式系统series-connected system传热工质一次流过集热器加热后,进入贮热水箱或用热水点的非循环太阳能热水系统。2.0.18太阳能直接系统solar direct
17、 system在太阳能集热器中直接加热水给用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2.0.19太阳能间接系统solar indirect system在太阳能集热器中加热某种传热工质,再使该传热工质通过换热器加热水给用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2.0.20集中供热水系统collectiv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采用集中的太阳能集热器和集中的贮热水箱供给一幢或几幢建筑物所需热水的系统。2.0.21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collective individu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采用集中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分散的贮热水箱供给一幢建筑物所需热水的系统。2.0.22分散供热水系
18、统individu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采用分散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分散的贮热水箱供给各个用户所需热水的小型系统。43基本规定3.0.1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民用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应充分考虑使用、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等要求。3.0.2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类型、使用功能、安装条件、使用者要求、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太阳能资源、日照情况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3.0.3在既有民用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要求。3.0.4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3.0.5太
19、阳能热水系统应配置辅助热源,且辅助热源应结合运行控制方式配置。3.0.6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应排列整齐、规则有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线布置应安全、隐蔽且相对集中、合理有序地布置于专用管线空间内,不得穿越其他用户的室内空间。3.0.7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的主体结构,应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3.0.8太阳能热水系统与构件及其安装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结构、电气及防火安全的要求;2由太阳能集热器构成的围护结构构件,应满足相应围护结构构件安全性及功能性要求。3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安装和运行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54建筑
20、设计4 4.1.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4.1.1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民用建筑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资源与适用条件统筹规划,应适应使用者的生活方式、人文习俗。4.1.2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场地布局、建筑单体进行一体化设计,并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施工安装、管理维护等提供必要的条件。4.1.3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产品类型、生产工艺、材料技术及外形规格尺寸等,逐渐实行标准化、系统化。4.1.4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贮热水箱和相应的管网布置应统筹考虑建筑的功能和美观,宜与建筑形式相结合,在产品选型、布置方式、设备安装等方面,与建筑的功能、造型、色彩、风格、质感等相协调,形成建筑的整体视觉效
21、果。4 4.2.2规划设计规划设计4.2.1建筑总体规划设计时,在确定建筑的平面布局、朝向、间距及群体组合等方面,应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地理纬度、气候条件、场地条件以及建筑功能和立面要求,为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安装提供技术条件。4.2.2太阳能热水系统布置应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4.2.3建筑的外部体型和空间组合应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密切结合,主朝向宜为南向,并应为利用太阳能创造条件;应避免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部位受建筑自身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树木的遮挡,并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的日照时数的要求。4.2.4主朝向非南向布置的建筑单体,设计时应为集热器取得最佳朝向提供条件。4.2.5设计安装较大面积的太阳能集热器
22、时,不应影响该建筑物及其相邻建筑物的通风及采光,避免对相邻建筑物产生眩光污染。4 4.3.3建筑设计建筑设计4.3.1在建筑设计时,应结合建筑物的类型、功能和外部造型的要求及安装条件,合理选择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类型、热水供应方式、集热器安装位置及系统运行方式等。4.3.2建筑设计应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组成部分在建筑中的位置且不影响该部位的建筑功能,并应满足相关部位的防水、排水、通风、隔热、防潮、防雷电、抗风及抗震等要求。4.3.3设置于建筑物内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管线应与建筑物其他管线综合设计、统筹安排,便于安装、检修、维护及管理。4.3.4在建筑施工图中应标明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部件(含基础)
23、的位置、构造做法,并满足系统安装及检修的技术要求。64.3.5太阳能集热器不应跨越建筑变形缝设置,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4.3.6太阳能集热器与贮热水箱相连的管线需穿屋面时,应在屋面预埋防水套管,且套管高度应满足泛水高度的要求。防水套管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前埋设完毕,并应对其做防水密封处理。4.3.7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平屋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平屋面宜设计为上人屋面,并设置安装、检修通道;2在屋面防水层上设置太阳能集热器时,屋面防水层应上翻至基座上部,并应在基座下部增设附加防水层;3太阳能集热器周围屋面、检修通道、屋面出入口和集热器之间的人行通道上部应铺设刚
24、性保护层;4突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消防水箱、通信和电视接收设备等建筑构件宜靠北设置,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置提供良好的场地条件;5当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屋面构架或屋面飘板上时,构架和飘板下的净空高度应满足系统检修和使用功能要求。4.3.8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坡屋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屋面的坡度设计宜结合太阳能集热器接收太阳光的最佳倾角确定,即以本地区纬度10来确定,也可根据太阳能集热器主要使用季节的不同适当调整;2设置在坡屋面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宜采用顺坡架空设置或顺坡镶嵌设置;3当太阳能集热器顺坡镶嵌在坡屋面上时,不得降低屋面整体的保温、隔热、排水、防水、防雷电、抗风及抗震等功能;4当坡屋面上设置天窗
25、时,太阳能集热设施宜与天窗设计相协调;5太阳能集热器作为建筑坡屋面的构件时,其强度、刚度、保温、隔热、防水、排水、外观、使用安全和防护功能等应满足建筑屋面的设计要求,并与屋面的材质及色彩相协调。4.3.9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阳台或阳台栏板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阳台上的太阳能集热器的倾角不宜大于 75;2设置在上部无飘板的凸阳台(露台)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地面预埋件连接牢固,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防水密封处理;3设置在阳台栏板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4当太阳能集热器构成阳台栏板时,应满足阳台栏板的刚度、强度及防护功能要求;5应为集热器的维护和局部更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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