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规范(DB3210-T 1125-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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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 CCS A 90 3210 扬州市地方标准 DB 3210/T 1125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规范 Anti-Coronavirus voluntary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2022-06-30 发布 2022-06-30 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210/T 1125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中共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共扬州市委
2、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本标准起草人:王涛、刘刚、殷珺、朱辰、叶骜韩。DB 3210/T 11252022 II 引言 近年来,在扬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机关志愿者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服务形式,为了科学总结机关志愿者在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的经验,更加高效有序地组织机关志愿者开展抗疫服务,保障市民群众安全健康,织密疫情防控网络,特制定本文件。本文件有关技术指标参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如防控及诊疗方案修订,应参
3、照最新版本执行。DB 3210/T 11252022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的术语和定义、指挥体系、工作原则、岗位类型及职责、志愿者个人防护、机关志愿服务队职责及效能跟踪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机关志愿者。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机关抗疫志愿者 Anti-Coronavirus Volunteers of Public Institutions 听从机关志愿服务队调配,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志愿
4、服务的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3.2 机关志愿服务总队 Voluntary Service General Team of Public Institutions 由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的,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志愿服务组织。4 指挥体系 4.1 机关志愿服务总队 4.1.1 由扬州市机关志愿服务总队(以下简称“总队”)统一管理、调配全市机关抗疫志愿者。4.1.2 总队设指挥长 1 名,由市委相关领导担任,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全市机关抗疫志愿者,研判决策,部署相关志愿服务任务;副指挥长 6
5、名,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相关领域抗疫志愿者的组织动员。4.1.3 设总队队长 1 名,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担任,负责总队日常管理,志愿者的统一调度、信息反馈、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4.1.4 总队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4.2 市级机关志愿服务队 4.2.1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成立机关志愿服务队,听从总队部署,统一调配本部门(单位)机关抗疫志愿者;按照每队不超过 30 名机关抗疫志愿者的标准,成立若干志愿服务分队。4.2.2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志愿服务队设队长 1 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志担任。设副队长DB 3210/T 11252022 2 1 名,由分管疫情防
6、控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负责志愿服务队日常管理工作。4.2.3 各志愿服务分队队长由各部门(单位)自行任命,负责各志愿服务任务的具体落实。4.3 县(市、区)机关志愿服务队 4.3.1 县(市、区)、功能区分别成立机关志愿服务队,听从总队部署,统一调配本区域机关抗疫志愿者。4.3.2 县(市、区)、功能区机关志愿服务队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总队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调度方案,统一调配本区域机关抗疫志愿者。4.3.3 所在行政区域内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党办)负责志愿服务队具体工作。5 工作原则 5.1 需求导向、精准实用。将保障市民群众的平安健康、基本需求放在工作首位,全面履行
7、机关抗疫志愿者职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高质量完成志愿服务。5.2 就近就地、避免跨区。高风险区内志愿服务由机关志愿服务总队统一调配;中、低风险区内志愿服务,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安排本区域居住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服务。5.3 协调服务,听从指挥。所有下沉机关抗疫志愿者,应服从村(社区)具体指挥,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加强与社区工作者、医护人员、其他抗疫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工作配合,齐心协力防控疫情。6 总体要求 6.1 所有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机关抗疫志愿者应满足以下条件:健康码为绿码;14 天内无离扬返扬经历,流行病学史筛查无异常;24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
8、性;或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志愿者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志愿者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 21 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满 14 天,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应当完成加强针接种;居住地处于高风险区内的干部职工不得参与线下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经相应志愿服务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6.2 机关抗疫志愿者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停止志愿服务,向单位报告,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6.3 严守组织纪律、工
9、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做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6.4 在开展各项志愿服务(除传染病防控二级防护标准服务岗位)时,应统一穿志愿者红马甲,佩戴志愿者工作证,亮明志愿者身份,方便群众辨识。各机关志愿服务队应携带志愿服务队旗帜,党员志愿者应佩戴党徽。DB 3210/T 11252022 3 6.5 接待群众、服务群众认真细致、有耐心,对群众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与群众发生矛盾冲突;对不属于本服务岗位的诉求,及时转交相关单位或有关责任人,跟踪处置结果。7 岗位类型 7.1 下沉村(社区)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根据各县(市、
10、区)、功能区上报需求,调配各机关志愿服务队下沉各村(社区),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7.2 下沉高风险区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调配机关志愿服务队下沉被划为高风险区的居民小区(村),协助村(社区)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保障隔离群众基本生活。7.3 下沉中风险区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根据县(市、区)上报需求,调配机关志愿服务队下沉工作人员不足的中风险区,协助村(社区)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保障隔离群众基本生活。7.4 区域核酸检测志愿服务 总队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下,调配各机关志愿服务队在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协助村(社区)开展各项
11、志愿服务,共同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工作顺利进行。7.5 交通卡口查验点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调配机关志愿服务队前往各个交通卡口查验点,在点位长和工作专班的指挥下,按“逢车必查、逢人必验”的要求,协助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在信息登记区开展志愿服务。7.6 集中隔离点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动员机关抗疫志愿者主动请缨,进驻各个集中隔离点,协助工作专班,服务保障集中隔离群众的各项基本需求。7.7 网络在线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员被隔离、禁止出行的机关抗疫志愿者就地转为网络志愿者,在线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7.8 放学接送家长劝导志愿服务 总队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
12、部要求,组织机关志愿服务队安排机关抗疫志愿者,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放学期间学生家长进行劝导。7.9 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8 下沉(村)社区志愿服务 DB 3210/T 11252022 4 8.1(村)社区人员排查 8.1.1 服务时间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8.1.2 服务内容 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逐户上门、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摸清区域内人员底数。8.1.3 服务要求 下沉(村)社区志愿服务按照以下要求:加入村(社区)安排志愿服务任务所在微网格的“微网格群”,开展防疫政策宣传,积极传
13、播疫情防控政策、科学防控知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教育引导村(居)民关注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动员村(居)民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劝导村(居)民落实疫情预防措施,出门佩戴好口罩,不去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不相互串门,不聚餐;协助村(社区)对村(居)逐户敲门,上门排查,见面询问,做好对区域内居民的排查工作,做到“四必问”:了解宣传工作是否到位、防疫政策是否了解、外来人员是否进行报备;了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是否在家;了解核酸检测是否正常检测;了解居家健康监测同住人员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重点关注市外来扬返扬人员排查、居民健康管理措施执行情况,发现
14、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志愿服务队报告。8.1.4 防护要求 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必要时可以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8.2 小区门岗值守 8.2.1 服务时间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8.2.2 服务内容 根据村(社区)安排,协助值守小区门岗,劝导进入小区居民落实疫情防控政策。8.2.3 服务要求 劝导小区居民落实“三查三报告”(“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对“体温异常;健康码红、黄码;行程卡显示7天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下同)要求,进入小区扫“场所码”(扬城码,下同),对发现的
15、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社区和机关志愿服务队报告。8.2.4 防护要求 DB 3210/T 11252022 5 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必要时可以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8.3 沿街商户劝导 8.3.1 服务时间 由总队统一安排部署,可根据实际情况轮岗轮班。8.3.2 服务内容 根据安排,对分包范围内沿街商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查验。8.3.3 服务要求 沿街商户劝导服务按照以下要求:查验商户“场所码”二维码“地址+店名”两个要素是否齐全,协助二维码缺失、信息不完整的商户整改,核验更正后的二维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宣传疫情防控政策,询问商户“三查三报告”具体应知应会内容;督促、协助
16、商户,劝导进店消费者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了解商户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排查是否有 14 天内市外来扬返扬人员;如有,是否已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是否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提醒、劝导、督查商户落实防疫政策;对劝导无效的商户,可通过录视频等方式现场取证,反馈至机关志愿服务队;对屡教不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商户,交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各机关志愿服务队应按照每 50 个商户 2 名机关抗疫志愿者标准,配足志愿服务力量;每天对范围内商户开展至少 1 轮全面排查,每个商户至少进门入户 1 次;重点关注非主干道、背街小巷商户和餐饮类商户,确保范围内的商户实现全覆盖
17、;志愿服务期间,每天向总队报告志愿服务开展情况。8.3.4 防护要求 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必要时可以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8.4 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综合体门岗值守 8.4.1 服务时间 由总队统一安排部署,可根据实际情况轮岗轮班。8.4.2 服务内容 根据商超、农贸市场、综合体工作要求,在人流高峰时期,协助工作人员值守入口。8.4.3 服务要求 劝导入场人员扫“场所码”,落实“三查三报告”要求,对存在异常情况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同时立即向志愿服务队和所在商超、市场、综合体联络人报告。8.4.4 防护要求 DB 3210/T 11252022 6 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
18、乳胶手套,必要时可以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9 下沉高风险区志愿服务 9.1 总体要求 参与高风险区志愿服务的机关抗疫志愿者,应落实集中居住、闭环管理的要求,志愿者服务结束后,按照要求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9.2 居民信息摸排 9.2.1 服务时间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9.2.2 服务内容 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摸清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底数。9.2.3 服务要求 居民信息摸排按照以下要求:熟练掌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网格员入户排查工作指南内容;协助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录入,及时掌握区域内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
19、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协助掌握尚未转运的应转运隔离人员情况,劝导群众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封控信息和相关安排。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9.2.4 防护要求 应全程按照“传染病防控二级防护”要求,落实防护和消杀措施,穿医用防护服,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医用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防护鞋套。9.3 环境消毒和监测 9.3.1 服务时间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9.3.2 服务内
20、容 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消毒工作。重点对小区楼栋、防疫物资保障场所(点)、垃圾储存点、快递集散点等区域环境开展预防性消毒。9.3.3 工作要求 DB 3210/T 11252022 7 场所消杀按照以下工作要求:消杀前应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注意个人用品、食物等放到安全的地方,远离消毒剂;多数消毒剂会有一定刺激性,应尽量选择人员较少或者无人的时候消毒;消毒剂专人管理,放置在儿童不易获得的地方,避免误食。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协助社区(村)工作人员,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
21、、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并评估消毒效果。所有参与环境消杀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必须经过专业消毒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9.3.4 防护要求 穿戴医用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医用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防水围裙、胶靴等防护用品。9.4 居家隔离群众生活保障 9.4.1 服务时间 志愿服务期间,每天8:0018:00(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2班或3班轮岗值守)。9.4.2 服务内容 宜按照每栋楼2名机关抗疫志愿者的标准(1名市级机关抗疫志愿者,1名区级机关志愿者,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挂包楼栋,做好服务保障,积极回应居家隔离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居家隔离群众基本生活需求。9.4.3 服务
22、要求 居家隔离群众生活保障服务按照以下要求:协助把握楼栋内居民群众隔离动态,加强劝导,督促居民“足不出户”。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了解群众需求,方便做好及时应对。引导群众通过小区团购、网上购物等方式购买基本生活物资,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通过先消毒、不见面、非接触的方式,为居民配送到家。通过“微网格群”等微信群,安抚楼栋内其他居民的情绪,引导居民不信谣,不传谣。重点关注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突发重症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为其联络定点医生,药品配送上门。9.4.4 防护要求 志愿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与群众直接面对面接触。如需进入楼栋
23、内部开展服务,应全程按照“传染病防控二级防护”要求,落实防护和消杀措施,穿戴医用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医用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防护鞋套。9.5 重点部位巡查 9.5.1 服务时间 DB 3210/T 11252022 8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9.5.2 服务内容 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警格+网格”联动,组成3人1组的巡查小组,对高风险区内沿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巡查。9.5.3 服务要求 协助巡查小区边、工厂边、沿街店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工棚、群租房、未作为集中隔离点的宾馆、日租房、民宿等人员聚集地区。重点协助巡查尚在营业的工商业主疫情防控主
24、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顾客查验责任和对员工的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工商业主、员工足不出户、核酸检测、应隔离未隔离等情况。9.5.4 防护要求 佩戴医用乳胶手套、一次性隔离衣、N95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等防护用品,必要时穿医用防护服。10 下沉中风险区志愿服务 10.1 小区门岗值守 10.1.1 服务时间 与村(社区)对接,以其安排为准。10.1.2 服务内容 协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值守小区门岗,对进出小区居民进行查证、验码、测温、登记。10.1.3 服务要求 按照相关要求,对居民进出情况进行查验、登记放行。对因工作需要进出小区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抗疫志愿者、保供人员等,和因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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