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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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页 第二部分 税法部分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年均分值 15 分左右,题型主要为选择和判断题。学习方法:本章税种较多,每个税种的内容不多,但聚集起来让考生学习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考生在学 习中要注意总结提炼,并进行适当的习题演练。教材结构:本章共 8 节,介绍了 14 个税种的基本知识。知识点: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 人等征收的一种税。一、房产税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包括郊区但不包括农村;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所谓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
2、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 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考题单选题】(2018 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A.农村村民的住宅 B.县城工业企业的办公楼 C.建制镇工业企业的厂房 D.市区商场的地下停车场 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二、房产税纳税人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 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
3、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 单位的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出售前不征,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 房征收【考题判断题】(2018 年)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暂不征收房产税。()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需要缴纳 房产税。【考题单选题】2012 年)第 2页 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
4、,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房产出租的,出租人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 税义务人。三、房产税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一)税率: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 12%。(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2 应税月份(提示:比教材的公式更实用)【考题单选题】(2017 年)甲公司厂房原值 500 万元,已提折旧 200 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 30%,房产税从价计 征税率为 1.2%,计算甲公司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A.200(1 30%
5、)1.2%1.68 万元 B.500 1.2%6 万元 C.(500 200)(1 30%)1.2%2.52 万元 D.500(1 30%)1.2%4.2 万元 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甲公司年度应缴纳房产税税额 500(1 30%)1.2%4.2 万元。【考题判断题】(2015 年)房产税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产税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提示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说明】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 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
6、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 制度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提示 2】原值包括 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 和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提示 3】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 相应增加原值。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 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 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考题多选题】(2015 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与房屋不可分的下列表述中,应计入房产原值交房产税的有()。A.给排水管道B.电梯C.暖气设备D.中央空调 正确答案 ABCD第 3页 答案解析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
7、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 施。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 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考题单选题】(2017 年)甲企业厂房原值 2 000 万元,2015 年 11 月对该厂房进行扩建,2015 年底扩建完工并办理验收 手续,增加房产原值 500 万元,已知房产税的原值扣除比例为 30%,房产税比例税率为 1.2%,计算 甲企业 2016 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A.2 000(1 30%)1.2%500 1.2%22.8 万元
8、B.(2 000 500)(1 30%)1.2%21 万元 C.2 000 1.2%500(1 30%)1.2%28.2 万元 D.2 000(1 30%)1.2%16.8 万元 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甲企业 2016 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2 000 500)(1 30%)1.2%21 万 元。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提示 1】租金收入 不含增值税。包括 货币收入 和 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 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提示 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
9、会团体 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考题单选题】(2017 年)2016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出租商铺,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含增值税租金 126 000 元。已知增 值税征收率为 5%,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税率为 12%。计算甲公司出租商铺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 式中,正确的是()。A.126 000(1 5%)(1 30%)12%10 080 元 B.126 000(1 5%)12%14 400 元 C.126 000(1 30%)12%10 584 元 D.126 000 12%15 120 元 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甲公司应纳房产税税额
10、 126 000(1 5%)12%14 400(元)。3.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1)自用房屋从价;(2)出租房屋从租;(3)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 共担风险 从价;(4)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从租;(5)融资租赁房屋从价;【提示】由承租人 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 的 次月起 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 开始日的,由承租人 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6)居民住宅区内 业主共有 的经营性房地产:自营的按余值计税,出租的按租金收入 计税。【考题单选题】(2018 年)2017 年甲公司出租办公用房取得含增值税租金 199 500 元。
11、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 5%;房产税从 租计征的税率为 12%。计算甲公司当年出租办公用房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算式,正确的是()。第 4页 A.199 500(1 5%)12%22 743 元 B.199 500(1 5%)12%25 200 元 C.199 500 12%23 940 元 D.199 500(1 5%)12%22 800 元 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计征房产税 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四、房产税税收优惠(一)自用类免征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出租房产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免
12、。新增:自 2004 年 8 月 1 日起,对军队 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暂免征收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 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 1】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实行 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 3 年。【提示 2】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 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
13、等 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照章征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个人营业用房和出租房产不免。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二)免税的其他房产: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 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 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
14、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4.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5.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单独核算公租房收入,未单独核算不免)6.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 征房产税。7.体育活动房产(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 70%,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提示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 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 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
15、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记忆小贴士】官办免企办减半。【考题单选题】(2018 年)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房产税的是()。A.国家机关用于出租的房产第 5页 B.公立学校附设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C.公立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D.公园附设饮食部使用的房产 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税收优惠”的知识点。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五、房产税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
16、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纳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产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计算截 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二)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的征收方法。(三)
17、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 分别 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考题多选题】(2018 年)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 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选项 A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 C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
18、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考题单选题】(2010 年)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 2009 年 12 月完工,2010 年 1 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 月付清全部价款。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A.2009 年 12 月 B.2010 年 1 月 C.2010 年 2 月 D.2010 年 4 月 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小结】房产税的考频在考试中比较高,各种题型均可出现,要求掌握。知识点:契税 契税,是指在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
19、以及所确定价格的第 6页 一定比例,向 权属承受人 征收的一种税。一、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1.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提示 1】“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提示 2】土地、房屋权属,是指 土地使用权 和房屋所有权;【提示 3】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2.征税对象: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考题判断题】(2018 年)王某转让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该交易涉及的契税应由
20、王某申报缴纳。()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二、契税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6.其他情形应征税的情形:(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
21、的;(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提示】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征。【考题单选题】(2018 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是()。A.房屋抵押B.房屋交换C.房屋出租D.房屋继承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考题单选题】(2017 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是()。A.甲公司出租地下停车场B.丁公司购买办公楼C.乙公司将房屋抵押给银行D.丙公司承租仓库
22、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单位和个人。第 7页【考题单选题】(2013 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A.出售房屋的个人 B.受赠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C.购买房屋的个人 D.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人为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购买房屋的个 人为承受房屋权属转移的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三、契税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2.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成交价格
23、(不含增值税)。(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征税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差价。(4)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记忆口诀:卖房卖地成交价,送房送地核定价,换房换地用差价。【考题多选题】(2012 年)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B.受赠房屋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规定计税依据C.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D.交换土地使用权的,以交换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
24、用权出售,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因此选项 C的说法错误。【考题单选题】(2018 年)甲企业将价值 400 万元的房屋与乙企业价值 5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并向乙企业支付100 万元差价。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 3%。计算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A.400 3%12 万元B.500 3%15 万元C.100 3%3 万元D.(400 500)3%27 万元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相互交换,以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考题单选题】(2017 年)2016 年 10 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 97 万元
25、、增值税税额 10.67 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 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A.(97 10.67)3%3.2301 万元B.97(1 3%)3%3 万元第 8页 C.(97 10.67)3%2.5899 万元 D.97 3%2.91 万元 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且该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王某应缴纳契 税 97 3%2.91 万元。四、契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 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 第一次购买 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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