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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制度优秀6篇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确保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物料容器及管道、蒸汽管道、导热油管道、特种设备及危险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 3.1.1安全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1.4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协调、监督及违章处理。 3.1.
2、5安全部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监护人、检修人及安全措施要求。 3.2设备使用部门: 3.2.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3.2.2设备的清洗、置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记录。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岗位负责人、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是否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2.3设备使用部门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2.4负责作业完成后组织验收工作。 3.3工程部: 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
3、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负责提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申请。 3.3.3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吊装、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 3.4施工单位: 3.4.1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4.2向检修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3.4.3作业完成后现场清扫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4.4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4定义及涵盖内容 4.1公司特种设备涵盖范围:锅炉、配套蒸汽管道及导热油管道;电动起重设备,如电动悬臂吊、行车等;制冷设备,如冰水机组等。 4.2公司危化品物料涵盖范围
4、:各溶剂、小料、胶水、试验用化学用品等。 4.3公司危险区域涵盖范围:尾气回收岗位、配料间、洗釜间、涂头间、集中供料、制胶、危化品仓库。 4.3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相关文件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篇二 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一线的用风量。 2、熟悉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性能、供电系统等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对设备运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经常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尽快处理。 4、未经
5、领导批准,不准由他人代替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实事求事地将本班运转情况填写清楚,不能隐瞒事故,否则,造成后果山当班人自己负责。 6、保持设备和室内外的整洁。 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各环节安全防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安全保障措施 3.1仓库安全 3.1.1库内按派送区域堆垛,存放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3.1.2仓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3.1.3仓库内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
6、修,以免失效。 3.1.4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3.1.5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3.1.6仓库周围和内部,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3.1.7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3.2分站点安全 3.2.1严禁在分站点办公区域、仓库吸烟。 3.2.2勤查电源线路、开关等火源安全。 3.2.3外出要关好门窗,要牢记煤气阀门、水龙头的是否关闭。 3.2.4分站点人货分开,办公、宿舍、厨
7、房区域,不得堆放货物。 3.3车辆安全 3.3.1车辆统一管理、使用登记,填写出车记录。 3.3.2遵守交通法规,合法驾驶。送货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驾驶,且驾驶有效行驶证的车辆。 3.3.3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坚持自检自查(贯彻“车辆三检”方针),保证车辆良好的状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人员必须带上安全头盔。 3.3.4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3.3.5按章停车,并关好车门、锁好车窗,离开前再次确认检查。 3.3.6冬季天冷、阴雨浓雾天气较多,派送员应多留意路面环境,关注车辆周围情况,控制车速,严禁违规超车、超速等,遇雷雨天气暂避缓行 3.4员工人身安全 3.4.1公司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员工负责
8、。 3.4.2各分站点主管合理划分派送区域,实行成片送货;派送员选择最佳投递路线,合理安排送货时间,天黑前返回分站点。 3.4.3开展各类培训、讨论、会议教育引导员工加强树立安全意识。 3.5货物安全 3.5.1以下系列产品不能通过验视收件:公司服务协议限制配送的商品、武器、盗版软件和音像制品、赝品、非法药品、禁运物品、人类或动物遗体和器官、在经济上或操作上不适合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 3.5.2自客服授单、仓库取件收货起,公司对订单全程跟踪,通过诚耀物流系统及时查询派送情况。 3.5.3订单货物流向的所有环节,相关工作人员须字确认存档备查。 3.5.4延误件、遗失
9、件、破损件由客服部联系沟通上游客户,按相关服务协议赔偿。 3.6信息安全 3.6.1客服部人员实行人机固定,设本人管理密码。 3.6.2禁止非客服人员使用客服部专用电脑。 3.6.3信息中心对客服部专用电脑采用高端计算机防控技术,加强信息外泄防范。 3.6.4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员工保密意识。 3.7货款安全 3.7.1制定完善的薪资制度,给予业务人员生活保障。 3.7.2严格按照货款回笼操作规范。 3.7.3常组织法律意识培训,使员工认识压款、挪用货款、携款逃跑等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认识回款必要性及重要性。 4、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执行体系 4.1为了让各环节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公司
10、成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监管执行并修改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小组成员:诚耀速递总监、运营经理、运营主管、车辆主管、仓库主管、客服经理、行政经理 4.2诚耀速递总监任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统筹指导安全工作。 4.3运营经理任副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措施、并纠正保障措施,保证执行过程的规范性。 4.4运营主管任安全宣导员,负责协助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记录自查情况,整理整改方案。 4.5行政经理任安全培训员,负责解培训需求、拟定并执行培训计划、组织多种形式培训,验证培训效果。 4.6其它成员负责协助安全措施落实,收集措施执行情况,多渠道的保障安全保障措施的施行,防范人为因素导致安保措施未落实到各环节。 5
11、、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
12、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
13、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艺术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校门实行门卫制度,学生、临时工等进出校门一律凭出入证 2、门卫对校外来校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单,否则不准进入。上班时间一般不会私客,政治学习、全校性大会一律不会客。 3、上课、自习时间,学生一律不得外
14、出,确有要事,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因病需外出治疗的,凭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批准的假条方可出校。 4、校内教职工、学生一律不准私自安排外来人员在校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或物业科批准登记,否则,造成后果概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5、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校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包括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物,并交物业科处理。 6、外单位大小汽车入校,须经门卫允许,方能进入,并在指定地点停入,不准在校内鸣放喇叭,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载物机动车辆出门,应接受门卫检查,自行车经过大门应自动下车推行,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 安全管理制度 篇
15、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
16、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
17、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
18、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
19、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
20、80%以上。 第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
21、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
22、工作。 第二十条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
23、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24、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
25、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
26、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
27、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
28、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
29、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
30、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坚持
3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
32、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十二条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
33、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
34、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
35、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二条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三条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
36、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企业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7、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
38、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章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条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险化学品、炼化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
39、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各单位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
40、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
41、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
42、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 第八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奖励建议由安全部门提出,经企事
43、业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四条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安全生产奖励的来源及使用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企业在奖励基金,或应付工资年度工资总额,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处理等项扣款,可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对单位的扣款应从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附则 第八十六条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字1999194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八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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