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通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2023通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_%,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依据乙方的业绩考核状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依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根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根本(固定)工资为_元/月,绩效工资依据乙方的业绩考核状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精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详细商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供应了正常劳动,甲
2、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酬劳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根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别的状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躲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状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需依法参与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局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
3、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领导、治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隐秘。 (三)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赐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状况下,双方协商全都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全都的; 3、
4、由于不行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存聘请资料,以保存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
5、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等进展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
6、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
7、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根据本合同商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8、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头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打算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全都的
9、,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准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消失,以避开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商定时间进展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
1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有意漏报、隐瞒前述根本状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峻误会,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担当。 (二)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担当。 注:本条(一)
11、主要针对聘请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商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商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商定。 第十条、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缘由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有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
12、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商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商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商定的工程外,还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的局部(或规定:根据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局部。);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商定,应根据本条(二)中商定的第1工程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注:对本条(二)(三)(四)而言,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责任,以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公司
13、的顺当开展和应对各种状况的法律后果。 (五)假如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商定和本合同商定应担当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旧有权就剩余局部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双方协商商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展商定,但所商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
14、)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全都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展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打算,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注:本条款解决的是异地工作人员(“外派”人员)规章制度适用的问题。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全部专利、版权和其他学问产权归甲方全部,乙方无权进展商业性开发。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一样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隐秘进展保密,不得将其泄露
15、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峻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来自:)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隐秘和竞业制止合同以商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缘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详细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商定。 注:商业隐秘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商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局部、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共有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假如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全都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治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