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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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篇一:中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探讨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接着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在坚持国家全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心和地方两个主动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心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全部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一精辟的论述,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指明白方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和冲突,会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进一步显露,须要不断探究探讨、不断解决完善,与时俱进。一、国有资产管理
2、、监督、运营新体制的定位与基本框架国有资产是以国家作为出资者而形成的、并在法律上得以确认属于国家的资产。我国现存的国有资产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另一类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二者区分在于前者是资本类(要求价值增值)的国有资产,后者是非资本类(不要求价值增值)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是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运营的制度化形式,它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运营主体,作为管理、监督、运营对象的国有资产界定,以及管理、监督、运营国有资产的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基本框架有以下主要特点。1国有资产全部权的代理模
3、式。国有资产全部权初始托付代理模式,至少有四种可能:一是将国内全部国有资产的全部权只托付中心政府代理,地方政府不具有代理国有资产全部权的职能;二是将国内全部国有资产的全部权,由中心政府作为初始代理者,再由中心政府将其中地方性国有资产的全部权,托付地方政府代理(国有资产全部权的二级代理);三是由中心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作为全国性国有资产全部权和地方国有资产全部权的初始代理者;四是将国内全部国有资产只托付地方政府代理,中心政府不具有代理国有资产全部权的职能。2构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的“三个分别”原则。在明确了国有资产全部权的初始代理者,并界定了中心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所代理全部权的国有资产
4、范围的基础上,应当根据“三个分别”的原则,构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制的基本框架。即在政府机构的设置上,必需使政府代理国有资产全部权职能的机构与政府执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分别;在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与运营方面,必需实行政(监管)企(运营)分别;在国有资产的运营中,必需实行资本经营与生产经营的分别。3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中不同层级之间的关系。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中,不同层级之间的联系不再是行政性的,而是产权性的。其制度化形式,即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制度和产权代表制度。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确定谁是企业的国有资产出资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中,它涉及两个层级
5、的关系:一是政府的国有资产全部权代理机构,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的出资者,与国有资产被授权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作为其出资企业的出资者,与其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产权代表制度是企业的出资者对其出资企业实施影响和予以监督的制度支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新体制中,产权代表由出资者委派,在承资企业中代表出资者的利益,并对出资者负责。由出资者委派的产权代表;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向承资企业派出的董事会成员;二是向承资企业派出的监事会成员;三是向承资企业派出的财务总监。这三种类型的产权代表在责任方面有所不同:出资者委派的董事会成员,通过在董事会中的表决权,体现出资者的意志;出资者
6、委派的监事会成员,通过对承资企业董事会的决策活动和经营班子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保障出资者的利益;出资者委派的财务总监,作为出资者的财务代表,专项监管承资企业的财务活动。综上所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概括为:国有资产全民全部,中心、省市政府初始代理,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授权经营,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产权代表制度。二、我国探究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改革的实践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传统的安排经济体制下就经验了多次变革,但与现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新体制的改革,是根本不同的。我国 国有
7、资产管理体制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进程,以深圳市11017年成立全国第一个特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1101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为标记。篇二:发达国家和我国国有企业的异同 比较发达国家和我国国有企业的异同 一、 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概念 1.1 国有企业的概念 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心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加限制的企业,具有中国特色的状况是,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加限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确定了国有企业额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盈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整经济
8、的模板,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1.2 私营企业的概念 私营企业一个全部制概念。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通俗说,就是私人出钱开办的企业。民营或民营经济,则不是一个全部制概念,它是从经营层面上说的。它强调的是“以民为经营主体”,与“国营”或“官营”相对应。民营企业还有“国有民营”的特别状况。即由国家占有全资或控股,但交由民营。 1.3 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区分 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生产资料属于国家全部的企业,私营企业是生产资料属于个人全部的企业,另外从全部制上讲的话,国有企业属于公有制经济
9、,而私营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也就是私有制。这个是他们最大的区分。 私营经济是专指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即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从法律上说,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私有经济,则是非公有制经济,现实中它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三部分。 二、发达国家和我国国有企业特点 2.1 中国国有企业 在中国,国有企业指由中心政府或地方政府投资参加限制的企业。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全部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分为以下三类: 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如铁路、自来水、自然气、电
10、力、机场等。 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这类企业主要是准自然垄断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机场等。 参股企业:政府只是一般参股者,受到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由于历史缘由,有的国有企业是由原来的政府部门转变而来的,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原来是邮电部;国际惯例不是这样,是指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 2.2 中国国有企业的特点 1.市场性: 市场竞争的主导 2.行业性:行业发展的龙头 3.福利性:供应公共品的主力军 4.政策性
11、: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 2.3中国国有企业的重要性 1.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 2.大型国有企业是抗衡跨国公司的主力军 3.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 4.大型国有企业仍是出国创汇的主要力气 2.4 发达国家国有企业 1.首先,在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也有着生存空间,二战以来 ,西方国家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肯定数量的国有企业 2.美国的国有企业归议会拥有产权,联邦政府建立国有企业必需经过国有企业的审议和批准 3.相对来说,国有企业占经济总量的比例低许多,而且地位不高 2.5以美国为例的发达国有企业的现状 美国国有企业一般称为”联邦公司“。但何谓联邦公司,在美国
12、也是一个从过去到现在,几十年争论不决的问题。法律文件和政府报告,以及学术探讨都曾给出若干联邦公司的定义,但却始终未得统一。甚至不同的立法文件对联邦公司也有不完全相同的说明。因此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联邦公司不应被视为一种特别类型的组织形式,事实上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产物,作为一个群体,它的特点就是每个公司都有其成分不同的公私混合和程度不同的财产和限制的结构。” 2.6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分类 1.国营企业:中心或地方政府干脆投资经营的企业 2.国办企业:根据特别法律法规创办和经营的企业 3.国控企业:根据公司法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 三、发达国家和我国国有企业异同 3.1发达国家和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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