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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合作开发合同汇总6篇 什么是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参加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指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商定进展投资,包括以技术进展投资;分工参加讨论开发工作;协作协作讨论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觉完全地履行义务为保证的开发讨论过程。对合作开发讨论完成的创造制造,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事先有商定的以外,专利权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转让其专利权时,他方有优先受让权。 托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隐秘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安排方法,由当事人商定。 合作开发合同的八点留意要求 (1)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商定进展投资,包括以技术进展投资;
2、分工参加讨论和协作协作开发工作; (2)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商定造成讨论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3)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消失无法克制的技术因难,致使讨论开发失败或者局部失败的,该风险责任应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对合同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合同当事人合理担当该风险; (5)合作开发完成的创造制造,除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
3、先受让的权利; (6)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7)合作开发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8)托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隐秘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安排方法,由当事人商定。当事人没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当事人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 合作开发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问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地方规章条例及行业规章之规
4、定,甲乙双方为了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在软件开发合作过程中,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软件工程名称: 2、内容及要求: (1)开发内容:依据甲乙双方合作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软件的功能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a、依据合作内容的实际状况设计开发与之相符合的系统。 b、内部沟通系统开发出包含(学习,考试,沟通,意见箱功能)。 c、OA系统,CRM系统开发出通用的系统。 (2)该软件的主要功能:_。 3、合作开发时间: (1)启动日期:自_年_月_日开头启动。 (2)完成期限:自工程正式启动之日起,在_年_
5、月_日前完成。 4、免费维护时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 其次条、合作方式 双方实行由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合同商定的软件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由甲方进展统一软件开发治理并支付乙方合作费用的合作模式进展。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供应专人与乙方联络并对乙方的开发进度及质量进展监视。 (2)甲方应当供应软件开发所需要的全部数据交给乙方,并保证数据的正确性。 (3)甲方应当准时支付软件合作开发费用,保证软件合作开发费用准时到位。 (4)甲方应当依合同商定,准时检验、测试所开发的软件。 (5)甲方在软件符合商定时,依合同商定承受软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
6、应当供应专人与甲方联络并准时向甲方说明开发进度及状况。 (2)乙方应当制定软件开发讨论规划,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软件开发讨论规划的商定准时、正确的完成系统的开发。 (3)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4)在工程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供应的维护效劳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系统的非主要框架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转变更内容。 (5)乙方有义务自行预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设备、开发数据。 (6)乙方在其开发的范围内有为甲方供应培训及维护的义务。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托付或外包给他人完成。 (8)乙方对本
7、软件的开发及在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全部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9)乙方不得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 (10)乙方在开发出符合合同商定的产品后有权要求甲方依合同商定支付酬劳。 第四条、合作软件的交付 1、乙方应当在整个开发周期内将软件产品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产品时需要向甲方提交如下材料: (1)完成甲方功能要求的可执行软件。 (2)软件的开发规划文件。 (3)软件的设计文件。 (4)软件的模拟环境。 (5)软件的质量保证规划。 (6)软件确实认测试规划。 (7)软件的源代码。 (8)软件的使用说明书。 (9)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文档。 3、开发完毕,乙
8、方应将系统的全部文件、源代码移交给甲方。 4、软件产品的交付形式应当为电子档并刻录光盘的形势,光盘为三份以作备档。 第五条、验收条款 1、开发阶段的验收: 甲方应当根据开发规划在每一个开发阶段对乙方所开发的产品进展检测和验收,在不符合开发规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2、产品交付的验收: (1)验收标准为: a.程序正常运行。 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 c.工程按时完成。 d.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e.将系统架设到甲方指定的效劳器上。 (2)验收期限为30天时间。 第六条、付款方式 本协议采纳付款方式为_付款。 软件开发总费用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_元整)。 第七条、培训及维护 1、
9、乙方应对甲方进展开发系统的实施及维护的培训,以确保甲方能正确使用该软件。 2、乙方必需派专业人员对甲方进展软件安装和调试的培训; 3、乙方应通过电话、EMAIL、现场效劳等方式帮助甲方的系统维护,乙方有义务准时响应并仔细效劳,努力确保甲方所托付开发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保密条款 1、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工程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对本次开发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展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为甲方所开发的软件进展保密,在未经甲方
10、书面许可的状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获知的甲方商业隐秘或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第九条、学问产权归属 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含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文件,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学问产权。 2、乙方承诺使用合法的、正版的开发工具。 3、乙方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软件及相关产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学问产权。 4、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定供应的讨论开发成果,进展后继改良。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制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5、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在完本钱合同商定的讨论开发工作后,利用
11、该工程讨论开发成果进展后续改良。如乙方擅自改良操作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制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仍归甲方享有。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说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准时通知对方。若对方连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根据合同总金额的_%作为赔偿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商定,拖延履行合同,以使本合同标的失去市场价值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根据合同总金额的_%作为赔偿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开发讨论规划按时阶段完成软件开发时,甲方有权按_元/日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超过_日的甲方享受合同解除的权
12、利,违约金仍按商定执行。 4、乙方在开发软件过程侵害他人学问产权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对方根据合同总金额的_%作为赔偿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保密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软件开发总费用_%的违约金。 6、乙方如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软件并且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对方根据合同总金额的_%作为赔偿违约金。 7、乙方如将该软件工程再次外包或托付他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软件
13、开发总费用的_%收取违约金。 8、乙方未按合同商定准时履行培训及维护义务时,乙方应按按软件开发总费用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义务对甲方进展培训及对软件维护。 9、乙方同意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托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状况下,也不得在完本钱合同商定的讨论开发工作后,利用该工程开发成果进展业务交易行为,利用该工程讨论开发成果进展后续改良。如消失乙方单方违约情形,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涉及合同总金额的_%作为赔偿违约金。 10、乙方承诺不得在向甲方交付讨论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讨论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如消失乙方单方违约
14、情形,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涉及合同总金额的_%作为赔偿违约金。 11、甲方未按合同商定进展验收,导致系统无法依商定完成的,甲方应当担当开发延期的不利后果。 12、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支付软件开发总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软件开发应支付而未支付费用的_%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及解除 1、因不行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本外包合同所指向的软件开发无法连续时,该合同终止。 2、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以难以克制的技术困难,导致软件开发全部失败时,该合同自动终止。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有严峻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争议解
15、决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在不能达成全都意见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宅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假如本合同任何条款依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它全部条款将连续有效。此种状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商定替换该商定,且该有效商定应尽可能接近原商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软件合作开发规划、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加盖鲜章)作为本合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乙方
16、: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南宁市吴圩镇祥宁村 屯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全都,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2 0 亩,其地理坐标为: X: Y: X: Y: 本合同合作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13333.4平方米,折合约 2 0 亩。(详见宗地图)。 其次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黑碳土,乙方承诺对此享有肯定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
17、,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情愿担当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担当甲方为筹备本合作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供应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展合作开采开发矿山工程,本工程合作期限为6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工程。 3、甲方负责工程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当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
18、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协作。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根底猎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帮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工程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工程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需供应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商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担当甲方为筹备本合作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行抗力或客观缘由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安排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工程中,利润按月安排,在每月的纯利润安排时,甲方占70%,乙
19、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展利润安排。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安排,即除去开采本钱(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安排。 第五条、工程的开采与经营治理 工程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特地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加工程的日常经营治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协作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0、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林勇律师的联系方式:(0)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 篇4 (适用于包括联合竟买土地的合作开发)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其次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安排 第六章、合作工程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
21、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治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治理 第十七章、其他商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 依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等单位公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藏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报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藏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打算联合参与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商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工程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工程(以下简称合作
22、工程)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工程的开发、决策和治理。工程部下设各部详细负责合作工程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工程、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治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工程部统一治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工程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依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安排房屋。根据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
23、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工程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商定统一拨付。 1.7 依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确实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工程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其次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工程的开发、建立、治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工程部全权负责合作工程的开发和治理,是合作工程的最高权力机构。工程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全权
24、负责和打算合作工程的一切事宜。 工程部的议事规章: 工程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打算合作工程所涉一切事宜。工程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与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工程部例会由工程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与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工程所涉事项由工程部协商全都确定,达不成全都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工程部的日常工作
25、,主持工程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帮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工程部打算。 销售部的职责:
26、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工程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立和安装房屋根底外墙以外的全部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
27、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立和安装房屋根底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工程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结算。 3.4 工程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
28、费用、款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筑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结算。 3.6 工程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嘉奖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详细费用数额,届时由工程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工程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
29、,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工程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工程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工程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工程所需资金实行统一治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治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
30、支出由工程部书面打算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当,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批阅、了解费用支出状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状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工程建立资金的,不管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供应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安排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工程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工程部依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安排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安排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工程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
31、支付方式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工程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工程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工程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依据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的商定,届时由工程部确定详细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依据建立工程设计合同的商定,届时由工程部确定详细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
32、依据建立工程监理合同的商定,届时由工程部确定详细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工程部依据合作工程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依据青岛市储藏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进行青岛市储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打算参与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根本状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33、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全都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 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展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根据每方分得房屋确实权面积具实结算。 7.6 土地竟
34、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与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托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
35、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 应价超过7.3项商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完毕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工程的工程前期工作由工程部统一治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详细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帮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报批建立工程的立项和可行性讨论报告 2、建立工程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工程的整体方案; 3、
36、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托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工程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工程工程施工单位的
37、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全都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全都,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与合作工程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工程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全都的方式确定。 9.3 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纳“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全都,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供应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工程部打算,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规划,待工程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藏记录等工
38、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治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依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单独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工程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立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商定的售楼处房屋建立费用是指建立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商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展广告宣传所发生
39、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纳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工程聘任的法律参谋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前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听从销售部经理的治理。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协作。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确实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担当,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托付第三人担当。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
40、程消失严峻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缘由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担当赔偿责任。如一方担当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治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治理。 13.2 物业治理单位确实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全都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托付其他的物业治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治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全都,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
41、当事人的全都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工程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行抗力造本钱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商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商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缺乏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担当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治理 16.1 合作工程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工程的依法、标准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参谋。 16.2 合同的洽谈依据合同所涉内容,由工程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与。依据洽谈的内容由参与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工程聘请的法律参谋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工程部行使。 16.3 本工程所涉合同一律采纳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