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制度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其解读.docx
《农村宅基地制度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其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宅基地制度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其解读.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农村宅基地制度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其解读摘要:现有的农村宅基地标准制度是不系统,不科学的,造成农村宅基地利用率很低,宅基地需求紧急,空心村大量存在。本文从法经济学的角度,着眼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和公正,设计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包括宅基地使用期限的建立,宅基地流传程序的标准、宅基地流转模式的开拓等几个方面。关键词:宅基地 合理使用 法经济学一、农村宅基地制度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其解读一宪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全部的以外,属于集体全部;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全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赐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2、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需合理地利用土地。【1】 依据 20XX 年 3 月 14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第十条;【1】依据宪法规定的精神,宪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局限在全部权的限制层面,不仅规定了全部权的归属,也规定了全部权的转让的限制,但是对于宅基地的使用, 却没有更好的规定,只是做出合理使用的要求。二法律法规的规定1、土地治理法的规定及其解读该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全部的以外, 属于农民集体全部;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
3、集体全部。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 依据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的打算其次次修正; 【2】依据土地治理法有关制度,对于宅基地的治理只是再次确实认宅基地的归属,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宅基地申请标准上的限制,并对住
4、房出租再申请给与限制,实际上是变相的限制了宅基地的出让,但是这些标准不甚周延,仅仅有上述规定,并缺乏以保障该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效益和公正。2、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通知 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打算。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打算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打算指标。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打算指标应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国土资源治理部门对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打算指标中优先安排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依据严格治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方
5、法。各县市可依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打算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给宅基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
6、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准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各地要标准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供给优质效劳。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打算向社会公告,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治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依据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
7、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也可以看出,现有的制度是留意宅基地的使用效率的,诸如农村空闲的宅基地的落实政策,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所建房屋出卖、出租和赠与对再次申请宅基地影响的规定等,但是现存的制度是不健全的,不能有效的保障宅基地的有效利用,一个表达宅基地效益价值的制度构建成为宅基地利用所必需面对的一个课题。二、现行宅基地法律制度的缺陷:一个法经济学的思考进路一国家应乐观干预宅基地使用,提高其流转效率依据科斯定律,在交易本钱不为零的状况下,为了保障最大经济效益的实现,就要利用法律来“以重现市场和复制市场”,也就是要强调要运用法律将财产权利重安排给通过市场
8、交换可以得到他们的那些人。正如波斯纳所言权利“转让给某些更有效使用他的人”。【3】【美】R.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41 页;【3】法律中所存在着的价值,并不仅限于秩序、公正和个人自由这三种。很多法律标准首先是以有用性、以获得最大效益为根底的,简言之,即使个人付出的代价削减到最低的限【4】【英】彼得斯坦、约翰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 第 2-3 页;【4】我国现在的宅基地,不存在合理的流转制度,使得一些宅基地被闲置铺张,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这些闲置的宅基地并没有实现很好的流转,农村宅基地铺张格外严峻,由于缺乏流转机制和农村宅基地需求的膨胀,宅基地的申请占用农田的状况也格外严峻,这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 宅基地 制度 现行 相关 法律制度 及其 解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