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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论文关键词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观念 论文内容提要纵深推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生成适应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及完善的机制保障,同时还要乡镇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型、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观念更新、农夫法律意识的增加等主观条件的满意。 构建和谐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确立以和谐为特征的政府执法新理念,创立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模式,需要建立和强化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机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特殊是与广阔农夫最亲密联系的乡镇政府实现信息公开,是实践和谐行政价值目标的重要方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推动
2、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视,亲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2023年12月,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也下发文件,对本系统特殊是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随着村务公开的深入进展,广阔群众越来越关注乡镇政务问题,迫切要求乡镇机关实行政务公开,以保证和稳固村务公开的成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在以上文件的促进下与广阔群众要求下,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和谐行政价值目标还存在肯定的差距。首先表现为信息公开的有用主义、形
3、式主义盛行,做外表文章,搞形式上的公开。例如,有些地方布置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一阵急风暴雨,但无视监视检查,时间一长,渐渐就变味走样,成了形式主义的东西,最终搁浅。其次表现为被动公开多,主动公开少。如某些乡镇政府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和运动式的信息公开要求,检查一走,运动一过,立刻关闭公开渠道;或迫于民意呼声、舆论压力而被动地公开某些行政事项。同时,为躲避主动公开,过多地强调行政相对人必需遵守的义务程序,而弱化行政主体必需遵守的义务程序,任意设置程序壁垒。例如虽然某些地方乡镇政府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政务公开”栏目,但规定点击该栏目必需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实现和谐行政价值目标的必定要求。2023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这对推动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起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推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生成适应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及完善的机制保障,同时还要乡镇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型、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观念更新、农夫法律意识的增加等主观条件的满意。 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保障机制 要使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真正实现,必需设置相应规定,保证其运行的畅通,即要完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笔者认为,良好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应包括两方面的制度构架,其一是
5、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式标准化;其二是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视制约机制法制化。 (一)标准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应当分为两大类:一是在行政治理过程中政府依据职权和规定主动赐予公开。公开的程序详细表现为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其行政行为中的一个环节。二是依行政相对人申请向其或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情报的程序。如保障某些利害关系人获得一些具有肯定保密性质的信息而设置的依据申请而公开的程序。由于从法理上来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必需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应以政府主动公开程序为原则,为主要方面。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政府对是否公开享有自由裁量权,法律应严格规定申请、审查、批准的程序,以防止行政机
6、关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相对人的知情权。同时要标准行政事项的详细公开程序。即政府信息公开的步骤、方式、方法与时限规定。特殊是对时限规定要严格化,以防止政府拖延而不利其信息公开的实现。 (二)标准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但必需要有肯定的形式(载体),而且公开载体要不断满意社会进展的需要。确定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懂;便利群众办事,便于效劳对象监视;能办事,办事快,好办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据实际,采纳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行政机关应当准时、精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觉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理秩序的虚假或
7、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精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二是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展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精确全都;三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播送、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各级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猎取政府信息供应便利;五是行政机关可以依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六是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名目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准时更新
8、。 (三)强化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视制约机制 第一,建立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其主要负责人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由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做好各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和总监工作,假如消失重大问题应准时正确地解决,否则将担当主要领导责任。 其次,建立目标考核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及其效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政绩和业务力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日常工作、年终考核、选拔任用及嘉奖惩办等都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状况、成败大小和结果优劣相结合进展综合性考核。 第三,强化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视检查。一是加强组织监视,在考核的根底上,结合推行岗位目标末位
9、淘汰制,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按有关规定实行末位淘汰。并加强日常的监视,以催促行政工作人员准时公开相关事项。二是加强舆论监视。对政府信息不公开,公开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由新闻舆论部门进展公开曝光。三是加强群众监视。除了保障知情权、参加权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监视外,还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监视员、行风评议员等中聘请政府信息公开监视员,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和评议活动。并可对重点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列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检查催促。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部门应定期不定期组织重点督查和暗访检查。以催促相关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
10、落实。 第四,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主要是应明确信息公开的义务和职责,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岗位和工作人员;将信息公开要求、标准和程序详细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建立信息公开过错追究制,使信息不公开行为准时担当相应的责任;建立信息公开投诉机制,通过开拓对信息不公开的举报投诉途径,改善信息公开执行状况。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救济程序 根据有权利就有救济的法律原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有救济程序的保障。在现代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救济原则。申请救济的人一般有两种,要求公开的人和反对公开的利害关系人。依据申请人猎取救济原则,当申请人的恳求权遭到了国家机关
11、的不当拒绝时,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的恳求构成了对自己的损害,有权获得救济,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满意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等主观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从本质上说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安排的一种表达和认知。对行政主体来说,信息公开是其必
12、需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对于行政相对人及公民来说,则表达为一种法定权利或是其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渠道和途径。义务的是否履行,权利的是否实现与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状态如何有很大联系,因此,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还要依靠于两类主体的意识、观念等主观条件的是否满意。 (一)提高乡镇政府公务人员的思想素养 首先,乡镇政府公务人员应当适应入世的需要,树立正确的行政治理思维方式,转变“官本位”思想,树立效劳理念、权利理念、竞争意识、人权观念、公平观念、法制观念等。树立效劳行政观念。在效劳行政中,行政宗旨是为人民效劳,行政行为以人民为核心,这种效劳具有透亮性的特征。依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确立一个正确
13、的价值取向和合理的法律价值观。全面学习新时期的法律思想,更新法律意识。使公务员的思想素养能够与时俱进,切实做到为人民效劳。总之,我国参加WTO之后,温柔、效劳型的行政权作用方式将变得明显,政府将担当更多的效劳职责。作为基层行政治理职能实施者的乡镇政府公务人员,必需熟悉到透亮化是现代行政治理的本质要求,树立公开行政、效劳行政的观念。 其次,乡镇政府公务人员必需树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正确思想熟悉。 必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对相对人的一种道德赏赐。“行政程序法的重心是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而不是对治理相对人设置程序上的义务。”因此对于行政主体而言,向相对人公开相关行政
14、信息是法定的不行拒绝的责任和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不依法公开,就是一种违法失职行为,公开信息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必需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知悉与自己利益有关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信息是固然的、不行剥夺的权利,是民主制度必备要素之一,而非政府的一种额外赐予。 (二)提高农夫的权利意识与维权力量 在法治兴旺国家中我们可以看到,“凸现在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法成了法治社会抑制行政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最重要的常规手段。”因此,行政程序法制给予公民的程序权利的有效行使不仅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行政权力侵害,且可制约行政权力,使其按法定的权限、程序行政。乡镇政府的治理对象主要是广阔农夫,
15、农夫主观素养特殊是法律素养如何是制约其权利有效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促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化程度的一种重要力气。 1、培育农夫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目前,主要应靠详细的法律教育、宣传工作来保证这一点。首先,转变普法宣传形式。在普法宣传上,以前实行的集中开会和培训学习验收方式每每会流于形式而收效甚微。应当利用报纸、电视等群众宣传媒介形象地、深入浅出地将法律精神植入农夫的心中。其次,在普法教育中,以培育农夫的宪法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起点,转变过去于义务观念教育为主的法制观念培育模式,提高农夫的权利意识。 2、提高农夫维权力量 第一,提高广阔农夫群众的受教育程度,法律学问把握程度。加强农夫的主体意识,要求农夫对法律规定有肯定了解,能知法、懂法。国家对制定的法律、法规要加以公布,并广泛进展法制宣传教育,进展必要的指导。只有学问素养特殊是法律学问素养的提高,才能提高农夫的参加力量和维权力量;其次,培育农夫法律运用力量和技巧。广阔农夫群众要具备用法技能,包括能收集、供应并运用证据证明某一法律事实已经消失,能够精确选择相应的法律标准作为依据,能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形式,积极主见自己的权利和要求乡镇政府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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