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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9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这次白话文为您整理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9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章安全责任 篇一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
2、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
3、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 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 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
4、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章监督管理 篇二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
5、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
6、、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
7、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四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
8、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
9、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
10、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
11、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
12、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13、。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
1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15、。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
16、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
17、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
18、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
19、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
20、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
21、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
22、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
23、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4、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
25、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章 法律责任 篇五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
26、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
27、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8、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
29、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加强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损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劳保用品依据不同车间、不同工种已制定使用标准发放。 第三条 工人在临时变动工作岗位时,已领用的劳保用品使用没有到期的,
30、必须继续使用,不得重复领用。 第四条 工人变动工作岗位,新的工作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可补发增用的劳保用品。 第五条 发放的劳保用品上岗时必须使用。否则,各部门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条 耐用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发放后由个人保管,个人丢失自补。 第七条 短期使用的劳保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必须以旧换新。 第八条 从业几天就辞职的工人,领用的劳保用品不回收,按原价从工资中扣回。 第九条 以旧换新的具体要求是,必须按发放的原样物品上交。否则,按不上交旧品处理。 第十条 回收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认真查验、清点,不同物品分别存放保管。 第十一条 对回收的劳保用品,有
31、利用价值的要清洗、修补后以备再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与已发规定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章 总则 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
3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八 目录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33、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一
34、)、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
35、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
36、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
37、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
38、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
39、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
40、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
41、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
42、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
43、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
44、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帐号。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四、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
45、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二、在组织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 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防范发动群众宣传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完善工会与群众的联系。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二、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三、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四、协助进行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五、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七、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 八、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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