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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 二 地 理 区 域 地 理 知 识 点 总 结 高 二 地 理 区 域 地 理 的 知 识 点 1、世 界 三 大 人 种:白 色 人 种(欧 洲 北 美 大 洋 洲 非 洲 背 部、亚 洲 西 南 部),分 布 范 围 最 广;黄 色 人 种(亚 洲 东 部、东 南 部、北 部 和 美 洲 部 分 地 区)人 数 最 多,黑 色 人 种(非 洲 南 部、大 洋 洲 和 美 国 境 内);种 族 无 优 劣 2、当 今 世 界 有 200多 个 国 家,面 积 最 大 俄 罗 斯 1707,第 二 加 拿 大 997,三 位 中 国 960,四 位 美 国 937;人 口 最 多 中 国,
2、印 度 第 二,美 国 第 三;按 经 济 发 展 态 势 将 世 界 分 为 发 达 国 家(20个,主 要 有 美 加 英 法 德 意 日 新 澳)和 发 展 中 国 家。区 域 地 理 知 识 点。3、语 言 联 合 国 日 常 用 语:阿 拉 伯 语、汉 语、英 语、法 语、俄 语 和 西 班 牙 语,使 用 适 用 范 围 最 广 的 是 英 语,使 用 人 数 最 多 的 是 汉 语。4、中 国 外 交 政 策:对 立 自 主、和 平 共 处 五 项 原 则,宗 旨 维 护 世 界 的 和 平。经 度 与 纬 度 经 度:人 们 规 定 通 过 英 国 伦 敦 格 林 尼 治 天
3、文 台 原 址 的 经 线 为 00经 线,也 叫 本 初 子 午 线,由 此 向 东 西 各 分 作 1800,以 东 的 1800属 于 东 经,以 西 的 1800属 于 西 经。以 20 W 和 160 E 组 成 的 经 线 圈 为 界,20。W 以 东,160 E 以 西 为 东 半 球 半 球,20。W 以 西,160 E 以 东 为 西 半 球。纬 度:某 地 的 地 球 半 径 与 北 极 星 之 间 的 夹 角,赤 道 为 0,北 极 点 为 90 N,南 极 点 90 S.赤 道 把 地 球 分 为 南 北 半 球。高、中、低 纬 的 划 分:0-30为 低 纬,30-6
4、0为 中 纬,60-90 为 高 高、中、低 纬 的 划 分:0-3 0 为 低 纬,30。-(地 球 仪 上 某 点 的 纬 度 就 是 该 点 上 北 极 星 的 仰 角 大 小)大 洋 中 部 经 线:太 平 洋 180度 经 线;大 西 洋 西 经 2 0度 经 线;印 度 洋 一 东 经 8 0度 经 线;北 冰 洋 一 跨 3 6 0度 经 度 1.世 界 海 陆 分 布:陆 地 占 2 9%,海 洋 占 71%2.大 陆:亚 欧(最 大)、非 洲、北 美、南 美、南 极、澳 大 利 亚 六 块 大 陆 3.岛 屿:面 积 较 小 的 陆 地,格 陵 兰 岛-世 界 最 大 4.群
5、 岛:马 来 群 岛-世 界 最 大 5.半 岛:陆 地 伸 进 海 洋 的 部 分,阿 拉 伯 半 岛 世 界 最 大 6.七 大 洲 面 积:(由 大 到 小)亚 洲 4400万 平 方 千 米、非 洲 3000万 平 方 千 米、北 美 洲 2400万 平 方 千 米、南 美 洲 1800万 平 方 千 米、南 极 洲 1400万 平 方 千 米、欧 洲 1000万 平 方 千 米、大 洋 州 9 0 0万 平 方 千 米 7.洲 际 分 界 线(地 跨 两 洲 的 其 他 国 家:亚、大 洋 洲 一 一 印 尼;北 美、大 洋 洲 一 一 美 国)初 二 滑 轮 组 知 识 点 总 结
6、 初 二 滑 轮 组 知 识 点 总 结 滑 轮 组 是 由 多 个 动 滑 轮、定 滑 轮 组 装 而 成 的 一 种 简 单 机 械,既 可 以 省 力 也 可 以 改 变 用 力 方 向。,使 同 学 们 更 好 地 解 决 这 部 分 问 题,现 将 该 部 分 知 识 点 一 些 解 题 方 法 归 纳 和 总 结。滑 轮 定 义:周 边 有 槽,中 心 有 一 转 动 的 轮 子 叫 滑 轮。如 右 图 所 示。因 为 滑 轮 可 以 连 续 旋 转,因 此 可 看 作 是 能 够 连 续 旋 转 的 杠 杆,仍 可 以 用 杠 杆 的 平 衡 条 件 来 分 析。根 据 使 用
7、情 况 不 同,滑 轮 可 分 为 定 滑 轮 和 动 滑 轮。三 种 滑 轮 定 义 及 特 点(1)定 滑 轮 特 点:不 省 力,但 能 改 变 动 力 的 方 向。(实 质 是 个 等 臂 杠 杆)。定 义:中 间 的 轴 固 定 不 动 的 滑 轮。实 质:定 滑 轮 的 实 质 是:等 臂 杠 杆 特 点:使 用 定 滑 轮 不 能 省 力 但 是 能 改 变 动 力 的 方 向。对 理 想 的 定 滑 轮(不 计 轮 轴 间 摩 擦)F=G绳 子 自 由 端 移 动 距 离 S(F)(或 速 度 v(F)=重 物 移 动 的 距 离 S(G)(或 速 度 V(G)(2)动 滑 轮
8、 特 点:省 一 半 力,但 不 能 改 变 动 力 方 向,要 费 距 离。(实 质 是 动 力 臂 为 阻 力 臂 二 倍 的 杠 杆)定 义:和 重 物 一 起 移 动 的 滑 轮。(可 上 下 移 动,也 可 左 右 移 动)实 质:动 滑 轮 的 实 质 是:动 力 臂 为 阻 力 臂 2 倍 的 省 力 杠 杆。特 点:使 用 动 滑 轮 能 省 一 半 的 力,但 不 能 改 变 动 力 的 方 向。理 想 的 动 滑 轮(不 计 轴 间 摩 擦 和 动 滑 轮 重 力)则:F=(1/2)G只 忽 略 轮 轴 间 的 摩 擦 则 拉 力 F=(G(物)+G(动)/2绳 子 自 由
9、 端 移 动 距 离 S(F)(或 V(F)=2倍 的 重 物 移 动 的 距 离 S(G)(或 V(G)(3)滑 轮 组:使 用 滑 轮 组 时,滑 轮 组 用 几 段 绳 子 吊 着 物 体,提 起 物 体 所 用 的 力 就 是 物 重 的 几 分 之 一。1、定 义:由 若 干 个 定 滑 轮 和 动 滑 轮 匹 配 而 成。2、特 点:可 以 省 力,也 可 以 改 变 力 的 方 向。使 用 滑 轮 组 时,有 几 段 绳 子 吊 着 物 体,提 起 物 体 所 用 的 力 就 是 物 重 的 几 分 之 一。3、动 力 移 动 的 距 离 s 和 重 物 移 动 的 距 离 h
10、的 关 系 是:使 用 滑 轮 组 时,滑 轮 组 用 n 段 绳 子 吊 着 物 体,提 起 物 体 所 用 的 力 移 动 的 距 离 就 是 物 体 移 动 距 离 的 n 倍,即$=咕。如 下 图 所 示。(n表 示 承 担 物 重 绳 子 的 段 数)滑 轮 组 的 组 装:(1)根 据 的 关 系,求 出 动 滑 轮 上 绳 子 的 段 数 n;(2)确 定 动 滑 轮 的 个 数;(3)根 据 施 力 方 向 的 要 求,确 定 定 滑 轮 个 数。确 定 定 滑 轮 个 数 的 原 则 是:一 个 动 滑 轮 应 配 置 一 个 定 滑 轮,当 动 滑 轮 上 为 偶 数 段
11、绳 子 时,可 减 少 一 个 定 滑 轮,但 若 要 求 改 变 力 的 作 用 方 向 时,则 应 在 增 加 一 个 定 滑 轮。在 确 定 了 动、定 滑 轮 个 数 后,绳 子 的 连 接 应 遵 循“奇 拴 动、偶 拴 定”的 规 则,由 内 向 外 缠 绕 滑 轮。滑 轮 组 省 力 计 算 公 式:s=hn0 V 绳=11*丫 物 F 拉=(l/n)*G 总S:绳 子 自 由 端 移 动 的 距 离。V 绳:绳 子 自 由 端 移 动(上 升/下 降)的 速 度 h:重 物 被 提 升 的 高 度。V 物:物 体 移 动(上 升/下 降)的 速 度 n:承 重 的 绳 子 段
12、数。G 总:物 重+滑 轮 重(G 物+G滑)。原 则 是:n 为 奇 数 时,绳 子 从 动 滑 轮 为 起 始。用 一 个 动 滑 轮 时 有 三 段 绳 子 承 担,其 后 每 增 加 一 个 动 滑 轮 增 加 二 段 绳 子。如:n=5,则 需 两 个 动 滑 轮(3+2)。n 为 偶 数 时,绳 子 从 定 滑 轮 为 起 始,这 时 所 有 动 滑 轮 都 只 用 两 段 绳 子 承 担。如:n=4,则 需 两 个 动 滑 轮(2+2)。其 次,按 要 求 确 定 定 滑 轮 个 数,原 则 是:一 般 的:两 股 绳 子 配 一 个 动 滑 轮,一 个 动 滑 轮 一 般 配
13、一 个 定 滑 轮。力 作 用 方 向 不 要 求 改 变 时,偶 数 段 绳 子 可 减 少 一 个 定 滑 轮;要 改 变 力 作 用 方 向,需 增 加 一 个 定 滑 轮。归 纳 总 结:综 上 所 说,滑 轮 组 设 计 原 则 可 归 纳 为:奇 动 偶 定;一 动 配 一 定,偶 数 减 一 定,变 向 加 一 定。高 一 化 学 必 修 一 第 二 章 知 识 点 总 结 高 一 化 学 必 修 一 第 二 章 知 识 点 总 结 胶 体 1、胶 体 的 定 义:分 散 质 粒 子 直 径 大 小 在 10-910-7m之 间 的 分 散 系。2、胶 体 的 分 类:.根 据
14、分 散 质 微 粒 组 成 的 状 况 分 类:如:胶 体 胶 粒 是 由 许 多 等 小 分 子 聚 集 一 起 形 成 的 微 粒,其 直 径 在 Inm lOOnm之 间,这 样 的 胶 体 叫 粒 子 胶 体。又 如:淀 粉 属 高 分 子 化 合 物,其 单 个 分 子 的 直 径 在 lnm100nm范 围 之 内,这 样 的 胶 体 叫 分 子 胶 体。.根 据 分 散 剂 的 状 态 划 分:如:烟、云、雾 等 的 分 散 剂 为 气 体,这 样 的 胶 体 叫 做 气 溶 胶;Agl溶 胶、溶 胶、溶 胶,其 分 散 剂 为 水,分 散 剂 为 液 体 的 胶 体 叫 做 液
15、 溶 胶;有 色 玻 璃、烟 水 晶 均 以 固 体 为 分 散 剂,这 样 的 胶 体 叫 做 固 溶 胶。3、胶 体 的 制 备 A.物 理 方 法 机 械 法:利 用 机 械 磨 碎 法 将 固 体 颗 粒 直 接 磨 成 胶 粒 的 大 小 溶 解 法:利 用 高 分 子 化 合 物 分 散 在 合 适 的 溶 剂 中 形 成 胶 体,如 蛋 白 质 溶 于 水,淀 粉 溶 于 水、聚 乙 烯 熔 于 某 有 机 溶 剂 等。B.化 学 方 法 水 解 促 进 法:FeC13+3H2O(沸)=(胶 体)+3HCl4、胶 体 的 性 质:布 朗 运 动 一 一 在 胶 体 中,由 于 胶
16、 粒 在 各 个 方 向 所 受 的 力 不 能 相 互 平 衡 而 产 生 的 无 规 则 的 运 动,称 为 布 朗 运 动。是 胶 体 稳 定 的 原 因 之 一。电 泳 在 外 加 电 场 的 作 用 下,胶 体 的.微 粒 在 分 散 剂 里 向 阴 极(或 阳 极)作 定 向 移 动 的 现 象。胶 体 具 有 稳 定 性 的 重 要 原 因 是 同 一 种 胶 粒 带 有 同 种 电 荷,相 互 排 斥,另 外,胶 粒 在 分 散 力 作 用 下 作 不 停 的 无 规 则 运 动,使 其 受 重 力 的 影 响 有 较 大 减 弱,两 者 都 使 其 不 易 聚 集,从 而 使
17、 胶 体 较 稳 定。说 明:A、电 泳 现 象 表 明 胶 粒 带 电 荷,但 胶 体 都 是 电 中 性 的。胶 粒 带 电 的 原 因:胶 体 中 单 个 胶 粒 的 体 积 小,因 而 胶 体 中 胶 粒 的 表 面 积 大,因 而 具 备 吸 附 能 力。有 的 胶 体 中 的 胶 粒 吸 附 溶 液 中 的 阳 离 子 而 带 正 电;有 的 则 吸 附 阴 离 子 而 带 负 电 胶 体 的 提 纯,可 采 用 渗 析 法 来 提 纯 胶 体。使 分 子 或 离 子 通 过 半 透 膜 从 胶 体 里 分 离 出 去 的 操 作 方 法 叫 渗 析 法。其 原 理 是 胶 体 粒
18、 子 不 能 透 过 半 透 膜,而 分 子 和 离 子 可 以 透 过 半 透 膜。但 胶 体 粒 子 可 以 透 过 滤 纸,故 不 能 用 滤 纸 提 纯 胶 体。B、在 此 要 熟 悉 常 见 胶 体 的 胶 粒 所 带 电 性,便 于 判 断 和 分 析 一 些 实 际 问 题。带 正 电 的 胶 粒 胶 体:金 属 氢 氧 化 物 如、胶 体、金 属 氧 化 物。带 负 电 的 胶 粒 胶 体:非 金 属 氧 化 物、金 属 硫 化 物 As2s3胶 体、硅 酸 胶 体、土 壤 胶 体 特 殊:Agl胶 粒 随 着 AgN03和 KI相 对 量 不 同,而 可 带 正 电 或 负
19、电。若 KI过 量,则 Agl胶 粒 吸 附 较 多 而 带 负 电;若 AgN03过 量,则 因 吸 附 较 多 Ag+而 带 正 电。当 然,胶 体 中 胶 粒 带 电 的 电 荷 种 类 可 能 与 其 他 因 素 有 关。C、同 种 胶 体 的 胶 粒 带 相 同 的 电 荷。D、固 溶 胶 不 发 生 电 泳 现 象。凡 是 胶 粒 带 电 荷 的 液 溶 胶,通 常 都 可 发 生 电 泳 现 象。气 溶 胶 在 高 压 电 的 条 件 也 能 发 生 电 泳 现 象。胶 体 根 据 分 散 质 微 粒 组 成 可 分 为 粒 子 胶 体(如 胶 体,Agl胶 体 等)和 分 子
20、胶 体 如 淀 粉 溶 液,蛋 白 质 溶 液(习 惯 仍 称 其 溶 液,其 实 分 散 质 微 粒 直 径 已 达 胶 体 范 围),只 有 粒 子 胶 体 的 胶 粒 带 电 荷,故 可 产 生 电 泳 现 象。整 个 胶 体 仍 呈 电 中 性,所 以 在 外 电 场 作 用 下 作 定 向 移 动 的 是 胶 粒 而 非 胶 体。聚 沉 一 一 胶 体 分 散 系 中,分 散 系 微 粒 相 互 聚 集 而 下 沉 的 现 象 称 为 胶 体 的 聚 沉。能 促 使 溶 胶 聚 沉 的 外 因 有 加 电 解 质(酸、碱 及 盐)、加 热、溶 胶 浓 度 增 大、加 胶 粒 带 相
21、反 电 荷 的 胶 体 等。有 时 胶 体 在 凝 聚 时,会 连 同 分 散 剂 一 道 凝 结 成 冻 状 物 质,这 种 冻 状 物 质 叫 凝 胶。胶 体 稳 定 存 在 的 原 因:(1)胶 粒 小,可 被 溶 剂 分 子 冲 击 不 停 地 运 动,不 易 下 沉 或 上 浮 胶 粒 带 同 性 电 荷,同 性 排 斥,不 易 聚 大,因 而 不 下 沉 或 上 浮 胶 体 凝 聚 的 方 法:(1)加 入 电 解 质:电 解 质 电 离 出 的 阴、阳 离 子 与 胶 粒 所 带 的 电 荷 发 生 电 性 中 和,使 胶 粒 间 的 排 斥 力 下 降,胶 粒 相 互 结 合,
22、导 致 颗 粒 直 径 10-7m,从 而 沉 降。能 力:离 子 电 荷 数,离 子 半 径 阳 离 子 使 带 负 电 荷 胶 粒 的 胶 体 凝 聚 的 能 力 顺 序 为:A13+Fe3+H+Mg2+Na+阴 离 子 使 带 正 电 荷 胶 粒 的 胶 体 凝 聚 的 能 力 顺 序 为:S042-N03-C1-(2)加 入 带 异 性 电 荷 胶 粒 的 胶 体:(3)加 热、光 照 或 射 线 等:加 热 可 加 快 胶 粒 运 动 速 率,增 大 胶 粒 之 间 的 碰 撞 机 会。如 蛋 白 质 溶 液 加 热,较 长 时 间 光 照 都 可 使 其 凝 聚 甚 至 变 性。5
23、、胶 体 的 应 用 盐 卤 点 豆 腐:将 盐 卤()或 石 膏()溶 液 加 入 豆 浆 中,使 豆 腐 中 的 蛋 白 质 和 水 等 物 质 一 起 凝 聚 形 成 凝 胶。肥 皂 的 制 取 分 离 明 根、溶 液 净 水 FeC13溶 液 用 于 伤 口 止 血 江 河 入 海 口 形 成 的 沙 洲 水 泥 硬 化 冶 金 厂 大 量 烟 尘 用 高 压 电 除 去 土 壤 胶 体 中 离 子 的 吸 附 和 交 换 过 程,保 肥 作 用 硅 胶 的 制 备:含 水 4%的 叫 硅 胶 用 同 一 钢 笔 灌 不 同 牌 号 墨 水 易 发 生 堵 塞 一、几 种 重 要 阳
24、离 子 的 检 验(1)H+能 使 紫 色 石 蕊 试 液 或 橙 色 的 甲 基 橙 试 液 变 为 红 色。(2)Na+、K+用 焰 色 反 应 来 检 验 时,它 们 的 火 焰 分 别 呈 黄 色、浅 紫 色(通 过 钻 玻 片)。(3)Ba2+能 使 稀 硫 酸 或 可 溶 性 硫 酸 盐 溶 液 产 生 白 色 BaS04沉 淀,且 沉 淀 不 溶 于 稀 硝 酸。(4)Mg2+能 与 NaOH溶 液 反 应 生 成 白 色 Mg(OH)2 沉 淀,该 沉 淀 能 溶 于 NH4C1溶 液。(5)A13+能 与 适 量 的 NaOH溶 液 反 应 生 成 白 色 Al(OH)3 絮
25、 状 沉 淀,该 沉 淀 能 溶 于 盐 酸 或 过 量 的 NaOH溶 液。(6)Ag+能 与 稀 盐 酸 或 可 溶 性 盐 酸 盐 反 应,生 成 白 色 AgCl沉 淀,不 溶 于 稀 HNO3,但 溶 于 氨 水,生 成 Ag(NH3)2+。(7)NH4+钱 盐(或 浓 溶 液)与 NaOH浓 溶 液 反 应,并 加 热,放 出 使 湿 润 的 红 色 石 蓝 试 纸 变 蓝 的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NH3气 体。(8)Fe2+能 与 少 量 NaOH溶 液 反 应,先 生 成 白 色 Fe(0H)2沉 淀,迅 速 变 成 灰 绿 色,最 后 变 成 红 褐 色 Fe(OH)3沉
26、 淀。或 向 亚 铁 盐 的 溶 液 里 加 入 KSCN溶 液,不 显 红 色,加 入 少 量 新 制 的 氯 水 后,立 即 显 红 色。2Fe2+C12=2Fe3+2Cl-(9)Fe3+能 与 KSCN溶 液 反 应,变 成 血 红 色 能(SCN)3 溶 液,能 与 NaOH溶 液 反 应,生 成 红 褐 色 Fe(OH)3沉 淀。(10)Cu2+蓝 色 水 溶 液(浓 的 CuC12溶 液 显 绿 色),能 与 NaOH溶 液 反 应,生 成 蓝 色 的 Cu(OH)2沉 淀,加 热 后 可 转 变 为 黑 色 的 CuO沉淀。含 Cu2+溶 液 能 与 Fe、Zn片 等 反 应,在
27、 金 属 片 上 有 红 色 的 铜 生 成。二、几 种 重 要 的 阴 离 子 的 检 验(1)0匕 能 使 无 色 酚 献、紫 色 石 蕊、橙 色 的 甲 基 橙 等 指 示 剂 分 别 变 为 红 色、蓝 色、黄 色。(2)C 能 与 硝 酸 银 反 应,生 成 白 色 的 AgCl沉 淀,沉 淀 不 溶 于 稀 硝 酸,能 溶 于 氨 水,生 成 Ag(NH3)2+。(3)Br-能 与 硝 酸 银 反 应,生 成 淡 黄 色 AgBr沉 淀,不 溶 于 稀 硝 酸。(4)1-能 与 硝 酸 银 反 应,生 成 黄 色 Agl沉 淀,不 溶 于 稀 硝 酸;也 能 与 氯 水 反 应,生
28、 成 12,使 淀 粉 溶 液 变 蓝。(5)S042-能 与 含 Ba2+溶 液 反 应,生 成 白 色 BaS04沉 淀,不 溶 于 硝 酸。(6)S032-浓 溶 液 能 与 强 酸 反 应,产 生 无 色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的 S02气 体,该 气 体 能 使 品 红 溶 液 褪 色。能 与 BaC12溶 液 反 应,生 成 白 色 BaS03沉 淀,该 沉 淀 溶 于 盐 酸,生 成 无 色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的 S02气 体。(7)S2-能 与 Pb(N03)2溶 液 反 应,生 成 黑 色 的 PbS沉 淀。(8)C032-能 与 BaC12溶 液 反 应,生 成 白
29、 色 的 BaC03沉 淀,该 沉 淀 溶 于 硝 酸(或 盐 酸),生 成 无 色 无 味、能 使 澄 清 石 灰 水 变 浑 浊 的 C02气 体。(9)HC03-取 含 HC03-盐 溶 液 煮 沸,放 出 无 色 无 味 C02气 体,气 体 能 使 澄 清 石 灰 水 变 浑 浊 或 向 HC03-盐 酸 溶 液 里 加 入 稀 MgS04溶 液,无 现 象,加 热 煮 沸,有 白 色 沉 淀 MgC03生 成,同 时 放 出 C02气 体。(10)P043-含 磷 酸 根 的 中 性 溶 液,能 与 AgN03反 应,生 成 黄 色 Ag3P04沉 淀,该 沉 淀 溶 于 硝 酸。
30、(1DN03-浓 溶 液 或 晶 体 中 加 入 铜 片、浓 硫 酸 加 热,放 出 红 棕 色 气 体。(一)由 概 念 不 清 引 起 的 误 差 1.容 量 瓶 的 容 量 与 溶 液 体 积 不 一 致。例:用 500mL容 量 瓶 配 制 450mL0.ImoL/L的 氢 氧 化 钠 溶 液,用 托 盘 天 平 称 取 氢 氧 化 钠 固 体 1.8g。分 析:偏 小。容 量 瓶 只 有 一 个 刻 度 线,且 实 验 室 常 用 容 量 瓶 的 规 格 是 固 定 的(50mL、100mL、250mL、500mL、1000mL),用 500mL容 量 瓶 只 能 配 制 500mL
31、 一 定 物 质 的 量 浓 度 的 溶 液。所 以 所 需 氢 氧 化 钠 固 体 的 质 量 应 以 500mL溶 液 计 算,要 称 取 2.0g氢 氧 化 钠 固 体 配 制 500mL溶 液,再 取 出 450mL溶 液 即 可。2.溶 液 中 的 溶 质 与 其 结 晶 水 合 物 的 不 一 致。例:配 制 500mL0.ImoL/L的 硫 酸 铜 溶 液,需 称 取 胆 矶 8.0g。分 析:偏 小。胆 根 为 CuS04 5H20,而 硫 酸 铜 溶 液 的 溶 质 是 CuS04。配 制 上 述 溶 液 所 需 硫 酸 铜 晶 体 的 质 量 应 为 12.5g,由 于 所
32、 称 量 的 溶 质 质 量 偏 小,所 以 溶 液 浓 度 偏 小。(二)由 试 剂 纯 度 引 起 的 误 差 3.结 晶 水 合 物 风 化 或 失 水。例:用 生 石 膏 配 制 硫 酸 钙 溶 液 时,所 用 生 石 膏 已 经 部 分 失 水。分 析:偏 大。失 水 的 生 石 膏 中 结 晶 水 含 量 减 少,但 仍 用 生 石 膏 的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计 算,使 溶 质 硫 酸 钙 的 质 量 偏 大,导 致 所 配 硫 酸 钙 溶 液 的 物 质 的 量 浓 度 偏 大。4.溶 质 中 含 有 其 他 杂 质。例:配 制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时,氢 氧 化 钠
33、固 体 中 含 有 氧 化 钠 杂 质。分 析:偏 大。氧 化 钠 固 体 在 配 制 过 程 中 遇 水 转 变 成 氢 氧 化 钠,31.0g氧 化 钠 可 与 水 反 应 生 成 40.0g氢 氧 化 钠,相 当 于 氢 氧 化 钠 的 质 量 偏 大,使 结 果 偏 大。(三)由 称 量 不 正 确 引 起 的 误 差5.称 量 过 程 中 溶 质 吸 收 空 气 中 成 分。例:配 制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时,氢 氧 化 钠 固 体 放 在 烧 杯 中 称 量 时 间 过 长。分 析:偏 小。氢 氧 化 钠 固 体 具 有 吸 水 性,使 所 称 量 的 溶 质 氢 氧 化 钠
34、的 质 量 偏 小,导 致 其 物 质 的 量 浓 度 偏 小。所 以 称 量 氢 氧 化 钠 固 体 时 速 度 要 快 或 放 在 称 量 瓶 中 称 量 最 好。6.称 量 错 误 操 作。例:配 制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时,天 平 的 两 个 托 盘 上 放 两 张 质 量 相 等 的 纸 片。分 析:偏 小。在 纸 片 上 称 量 氢 氧 化 钠,吸 湿 后 的 氢 氧 化 钠 会 沾 在 纸 片 上,使 溶 质 损 失,浓 度 偏 小。7.天 平 祛 码 本 身 不 标 准。例:天 平 祛 码 有 锈 蚀。分 析:偏 大。天 平 祛 码 锈 蚀 是 因 为 少 量 铁 被 氧
35、化 为 铁 的 氧 化 物,使 祛 码 的 质 量 增 大,导 致 实 际 所 称 溶 质 的 质 量 也 随 之 偏 大。若 天 平 祛 码 有 残 缺,则 所 称 溶 质 的 质 量 就 偏 小。8.称 量 时 药 品 祛 码 位 置 互 换。例:配 制 一 定 物 质 的 量 浓 度 的 氢 氧 化 钠 溶 液,需 称 量 溶 质 4.4g,称 量 时 天 平 左 盘 放 祛 码,右 盘 放 药 品。分 析:偏 小。溶 质 的 实 际 质 量 等 于 祛 码 质 量 4.0g减 去 游 码 质 量 0.4g,为 3.6go即 相 差 两 倍 游 码 所 示 的 质 量。若 称 溶 质 的
36、 质 量 不 需 用 游 码 时,物 码 反 放 则 不 影 响 称 量 物 质 的 质 量。9.量 筒 不 干 燥。例:配 制 一 定 物 质 的 量 浓 度 的 硫 酸 溶 液 时,用 没 有 干 燥 的 量 筒 量 取 浓 硫 酸。分 析:偏 小。相 当 于 稀 释 了 浓 硫 酸,使 所 量 取 的 溶 质 硫 酸 的 物 质 的 量 偏 小。10.量 筒 洗 涤。例:用 量 筒 量 取 浓 硫 酸 倒 入 小 烧 杯 后,用 蒸 储 水 洗 涤 量 筒 并 将 洗 涤 液 转 移 至 小 烧 杯 中。分 析:偏 大。用 量 筒 量 取 液 体 药 品,量 筒 不 必 洗 涤,因 为
37、量 筒 中 的 残 留 液 是 量 筒 的 自 然 残 留 液,在 制 造 仪 器 时 已 经 将 该 部 分 的 体 积 扣 除,若 洗 涤 并 将 洗 涤 液 转 移 到 容 量 瓶 中,所 配 溶 液 浓 度 偏 高。11.量 筒 读 数 错 误。岳 麓 版 初 一 历 史 第 八 单 元 知 识 点 总 结 归 纳 岳 麓 版 初 一 历 史 第 八 单 元 知 识 点 总 结 归 纳 一、满 洲 的 兴 起 二、清 朝 的 建 立 三、君 主 集 权 的 强 化 女 真 人 满 族 服 饰 一、满 洲 的 兴 起:请 思 考:努 尔 哈 赤 的 功 绩 1、统 一 女 真 各 部 2
38、、1616年 建 立 后 金 政 权 3、起 兵 反 抗 明 朝 的 民 族 压 迫,迁 都 沈 阳(改 称 盛 京)努 尔 哈 赤 二、清 朝 的.建 立:1、皇 太 极 的 主 要 历 史 活 动 是 什 么?(1)、改 女 真 族 名 为 满 洲(2)、改 国 号 为 清:1636年 2、清 军 入 关:1644年 迁 都 北 京 开 始 统 治 全 国皇 太 极 像 评 一 评 努 尔 哈 赤 同 宋 元 时 期 的 几 位 少 数 民 族 首 领 有 哪 些 共 同 之 处?耶 律 阿 保 机.完 颜 阿 骨 打.元 昊.成 吉 思 汗 统 一 本 民 族 各 部,建 立 本 民 族
39、 政 权,推 动 本 民 族 发 展,影 响 了 中 国 历 史 发 展 的 进 程。他 们 都 是 中 国 历 史 上 杰 出 的 政 治 家.军 事 家。想 一 想 清 朝 统 治 者 入 主 中 原 是 偶 然 吗?谈 谈 你 的 看 法 三.君 主 集 权 的 强 化 1.军 机 处 的 设 立 军 机 处 内 景 清 代 史 学 家 赵 翼 说:军 机 大 臣“只 供 传 述 缮 撰,而 不 能 稍 有 赞 画 于 其 间”标 志 着 我 国 封 建 君 主 集 权 的 进 一 步 强 化 清 朝 的 军 机 大 臣 与 秦 朝 的 丞 相 在 职 权 上 有 什 么 不 同?秦 朝 的 丞 相 是 协 助 皇 帝 处 理 全 国 政 事 的 最 高 行 政 长 官 拥 有 一 定 的 权 力。清 朝 的 军 机 大 臣 完 全 听 命 于 皇 帝,只 能 跪 受 笔 录,不 能 独 立 行 使 权 力。明 朝、清 朝 为 加 强 皇 权 政 治 上 采 取 了 哪 些 措 施?1、废 除 宰 相 制 度 2、设 立 厂 卫 制 度 3、设 立 廷 杖 制 度 4、设 立 军 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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