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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精选8篇)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1)甲方:(以下称总公司)乙方:(以下称分公司)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 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 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 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模式: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 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 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 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 供。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
2、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 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 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 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 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 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 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二、项目动作与管理: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
3、个 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 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 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 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六、其他事宜: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 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 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负责人:电话:电话:年月 日年 月日分公司合作经
4、营协议(4)甲方:(以下称总公司)乙方:(以下称分公司)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 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 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 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模式: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 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 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 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 供。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 务登
5、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 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 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 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 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 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二、项目动作与管理: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 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
6、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 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 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 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 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 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 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 资质证书、工程业
7、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 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 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 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 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 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 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 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 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
8、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 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 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 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三、财务管理: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 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 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 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 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
9、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 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 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 工程质量目标。五、合作期限: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年 月 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 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六、合作关系的终止: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 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 甲方可以提出与乙
10、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 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 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 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 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 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 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七、债权与债务: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
11、,与总公司 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 关,自行解决。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八、违约处理: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 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九、其他: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公司负责人签章:日期:年 月曰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5)甲方:(以下称总公司)乙方:(以下称分公司)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六安市以甲 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
12、 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合作模式:1 .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 *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 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 .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 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3 .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 等方面监督和指导。二、项目合作和管理:1 .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 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2 .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
13、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 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 目视情况协商解决。3 .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 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 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 .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 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三、财务管理: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交纳。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 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四、合作期限:1 .合作
14、期限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2 .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五、债权债务: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六、违约处理:1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 .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 诉讼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20xx年月日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6)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 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 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
15、旨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 理;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 厅第四条合作方式(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 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 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 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
16、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 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 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 体店铺之盈利分配。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 中
17、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 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设计,并享有其所有 权;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 义务为: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支付合伙债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
18、期间: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 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 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 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 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
19、时解除协议, 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合伙期间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 资;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 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 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 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 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
20、的满意 和认可;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 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 守;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 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 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 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 德和操守,不得
21、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 取一己私利。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 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 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 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 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 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
22、限不能超过三 年。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 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 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 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 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 红;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
23、以金钱结算;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 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 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 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 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4、。第九条保密条款: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 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 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第十条纠纷的解决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 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 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 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 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
25、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 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 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 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 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 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 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 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
26、况对分公司 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 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 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 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 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 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 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 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 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三
27、、财务管理: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 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 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 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 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 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 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7)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
28、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 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 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 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 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 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4、在 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 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5、甲方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经营或投标所 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财务(审计)等资料给予支持(但
29、 使用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总公司 证书及印章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 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6、公司向分公司有偿提供经营中所需有关资料,分公司参加的招投标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协助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 承担。7、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 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8、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分公 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 分公司各项情况。9、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 账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
30、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 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 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 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 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3、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 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4、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5、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 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 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6、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建设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
31、义务。7、乙方运营 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分公司所在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并管理的 甲方名义的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8、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 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 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9、乙方不得利用 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乙方在 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三、乙方承包经营范围、管理费用及交纳方式1、乙方承包
32、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额每年不少于 万(含万),以工程竣工结算为依据。3、管理费收取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款的 %向甲方交纳管理费。4、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 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 项目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工程造价 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四、协议的解除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
33、甲方可以 解除协议。5、乙方未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 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 责任。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 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 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 究乙方的刑事责任。8、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 解除合同。五、违约责任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 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
34、工资、 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3、乙方未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 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 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 方赔偿。六、其它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 本协议书
35、纠纷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3、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4、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甲方:签约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约日期:年 月 日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8)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书具 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 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甲方:(以下称总公司)乙方:(以下称分公司)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六安市以甲 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合作模式:1 .乙方在六安市成
36、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 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 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 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 .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 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3 .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 等方面监督和指导。二、项目合作和管理:1 .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 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2 .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 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
37、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 目视情况协商解决。3 .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 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 .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 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三、财务管理: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交纳。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 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四、合作期限:1 .合作期限暂定年,自年 月 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2 .合
38、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五、债权债务: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六、违约处理:1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 .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 诉讼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20xx年 月曰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 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 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 工程质量目标。五、合作期限:1、合作期限暂定三
39、年,自年 月 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 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六、合作关系的终止: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 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 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 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 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 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
40、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 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 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 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七、债权与债务: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 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 关,自行解决。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八、违约处理: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 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九、其他: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
41、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公司负责人签章:日期:年 月日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2)甲方:(以下称总公司)乙方:(以下称分公司)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 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 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 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模式: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 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 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 报甲方批准备案。分
42、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 供。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 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 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 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 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 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 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二、项
43、目动作与管理: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 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 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 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 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 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 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 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原则上
44、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 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 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 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 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 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 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 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 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
45、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 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 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 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 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 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三、财务管理: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 要指标。20-20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20 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天津 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20年度交公司
46、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向总公司交纳。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 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 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 工程质量目标。五、合作期限: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一年月一日起计。三年后经 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六、合作关系的终止: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
47、报批评时, 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 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 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 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 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 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 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 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七、债权与债务: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 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 关,自行解决。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八、违约处理: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 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九、其他: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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