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港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港口.docx(4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港口 2)工程名称:合同协议甲方:合同协议乙方:年 月 日一、合同协议协议书合同协议甲方 为兴建 工程,接受了合同协议乙方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2 .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 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1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协议期内经双方签约的备忘录;2 .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时间、地点 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
2、舶 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3 .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 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合同协议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 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合同协议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4 .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合同协议乙 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 现场交验。合同协议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合同协议乙方则对上 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5 .任命合同协议甲方代表:合同协议甲方应在合同协议协议书签约后7天内 任命代表,行使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合同协议
3、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协议相关约 定的合同协议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合同协议乙方。合同协议甲方更换其 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合同协议乙方。6 .付款:按本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合同协议乙方支付工程价款。7 .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协议的相关约定,及时向合同协议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8 .竣工验收:按本合同协议相关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第七条合同协议乙方的责任合同协议乙方应按本合同协议有关相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1 .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协议相关约 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4、给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 告。按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2 .提交给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 程师提交给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 报告等,并按时提交给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3 .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 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4 .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的相关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5 .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
5、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合同 协议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合同协议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 合同协议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合同协议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在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合同协议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 合同协议乙方应无偿修复。6 .任命合同协议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协议书签约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 合同协议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 负责履行本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合同协议乙方义务和管控本合同协议工程的施工。 合同协议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合同协议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 程师。7 .遵守政
6、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 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8 .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协议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 协议对施工的监督和管控,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合 同协议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9 .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或科室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1 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 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或科室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或科室 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 承担。
7、第八条工程监理2 .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合同协议甲方 可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合同协议乙方应接受监理。3 .监理工程师:合同协议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 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协议乙方。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协议甲方授权范围内, 依据本施工合同协议,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协议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合同协议甲 方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员工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员工履行监理工 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合同协议甲方并通知合同协议乙
8、方。第九条施工期1 .开工:合同协议乙方应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 工程师提交给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合同协议甲方批准后,监理 工程师应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合同协议乙方应在 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2 .延期开工:合同协议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 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合同协议乙方报告后3 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合同协议乙方要求, 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合同协议乙方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9、合同协议甲方征得合同协议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协议乙方后可推迟开 工日期,因此给合同协议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合同协议甲方承担,竣工日 期相应顺延。3 .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合同协议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3 )合同协议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4)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其它情况。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合同协议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 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合同协 议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
10、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 答复,则可视为合同协议乙方的要求已被合同协议甲方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合同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 .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合同协议乙方暂停施工, 并在2 4小时内向合同协议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合同协议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 的要求暂停施工。合同协议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 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合同协议乙方时,停工损失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 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合同协议甲方时,合同协议乙方停工的 经济损失由合同协议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5 .
11、提前竣工:合同协议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 相关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协议执行中,合同协议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 应与合同协议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约提前竣工协议,合同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6 .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给:合同协议乙方应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 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员工组成、施工船机配
12、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 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 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2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合同协议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 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合同协议甲方审批,合同协议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合同协议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合同协议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给修改和补充报告,监 理工程师确认后,合同协议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 师及合同协议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合同协议乙
13、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合同协议甲方批准。3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合 同协议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合同协议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 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 监理工程师审批核准并报合同协议甲方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质量控制1 .材料与设备:(1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由合同协议甲方 供应外,均由合同协议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 管。(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公司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
14、报告。(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合同协议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 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 拒绝验收,并由合同协议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 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合同协议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 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合同协议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 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合 同协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合同协议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合同协议乙方,合 同协议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2 .质
15、量自检:本合同协议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合同协议乙方 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给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 行验收。3 .分项工程质量检查:(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合同协议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员工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合同协议乙方才能 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协议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员工对材 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合同协议乙方
16、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 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合同协议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 用由合同协议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4 .隐蔽工程验收:(1 )合同协议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约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 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 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合同 协议乙方通知4 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 合同协议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合同协议乙方应按监理工程 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2)若合同协议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
17、孔1 2 )合同协议协议书;3 )双方签约的合同协议谈判备忘录;2 4 )合同协议专用条款;5 )合同协议通用条款;3 6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7)与本合同协议有关的其他文件。4 .本合同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5 .本合同协议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o6 .甲、合同协议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协议的相关约定,承担 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7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约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 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协议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协议终止。8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18、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协议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 收通知4 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合同协议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 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或盖章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 合同协议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合 同协议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合同协议 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 由合同协议乙方负责。5 .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
19、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 验公司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 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公司复检。6 .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 及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质量等级。若因合同协议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约定等级,合同协议甲方有权要 求合同协议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 仍达不到相关约定等级时,合同协议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合同协议甲方原因 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约定等级,合同协议乙方应根据合同协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合同协议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0、。7 .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 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合同协议价款与支付1 .合同协议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协议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协议价款 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办法执行。2 .合同协议价款的调整:除合同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相关约定外,发生下列情 形之一时合同协议价款可作调整:(1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合同协议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控部门或科室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3 ) 一周内非合同协议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 使合同协议乙方受到损失时;(4)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其
21、它增减调整。合同协议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 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 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合同协议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合同协议甲方 批准答复,合同协议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合同协议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 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合同协议乙方的要求已被合同协议甲方批准。3 .工程付款支付:合同协议甲方应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的期限和数 额,向合同协议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期限和 比例逐次扣回。合同协议甲方未按合同协议支付预付款时,合同协议乙方可在相关 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 0天后向合同协议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合同协议甲方收 到通知后
22、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合同协议乙方可在发出通知I 0天后暂停施工,合同 协议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合同协议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 合同协议乙方的停工损失。4 .工程量确认:合同协议乙方应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期限,向 监理工程师提交给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批核准签 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合同协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 被监理工程师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协议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合同协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 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合同协议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 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
23、量为准。5 .进度款支付:合同协议甲方根据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时间和办 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合同协议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合同协议甲 方在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合同协议乙方可向合同协 议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合同协议甲方在收到合同协议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 支付,合同协议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合同协议甲方承担延期支付 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合同协议乙方的停工损失。6 .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合同协议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合同协议 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第十三条设计变更1 .合同协议甲方提出的变更:合同协议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
24、 更方案送交设计公司审查,设计公司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合同协议乙方发 出变更通知。合同协议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 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合同协议乙方协商。2 .合同协议乙方提出的变更:合同协议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 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公司审查,设计公司审查同意后,报合同协议甲方批准后方可实 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合同协议乙 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 用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3 .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
25、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合同协议乙方 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合同协议甲方承担, 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4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1)合同协议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协议已有的单价计算;(2 )合同协议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3 )合同协议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4)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属由合同协议甲方承担的费用,合同协议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 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合同协议
26、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协议价款 和竣工日期;若合同协议甲方不同意合同协议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合同协议 乙方提出后1 4天内与合同协议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控 部门或科室裁定。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1 .转让:本合同协议一经签约不得转让。2 .分包:(1 )本合同协议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合同协议甲方同意。合同协议乙方 应将分包合同协议副本提交给合同协议甲方备案。(3 )合同协议乙方对本合同协议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 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 违约与疏忽,均视为合同协议乙方的违
27、约与疏忽。第十五条施工安全1 .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协议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或科室的规定,加强施 工现场员工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控,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 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 用。2 .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合同协议乙方除立即采取 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或科室并通知合同协议甲方及监理 工程师,合同协议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3 .安全措施:合同协议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 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同 协议甲方同意后
28、实施,合同协议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合同协议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 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相关约定外,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施 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合同协议甲方另行支付。第十六条保险1 .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协议 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2 .员工、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员工、船机设备的保险,由合同协议 乙方负责。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 .自然灾害: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2 .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协议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 失,并在2 4小时内向合同协议甲方及监理工程
29、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合同协 议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给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3 .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合同协议甲方承担;(2 )员工伤亡由其所属公司负责;(3 )合同协议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合同 协议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合同协议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 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 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约备忘录相关约定。第十八条竣工验收
30、与结算1 .验收申请:合同协议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合 同协议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 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合同协议甲方 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合同协议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 4天内组织 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合同协议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 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 的延误由合同协议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合同协议甲方未能在合同协议规定的 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合同协议甲 方
31、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2 .验收程序:(1)合同协议甲方根据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 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2 )合同协议甲方组织有关公司按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 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控、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 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4 )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5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合同协议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合同协议甲方 验收的日期。3 .现场
32、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合同协议甲方另有要求外,合同协议 乙方应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合 同协议乙方应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的相关约定向合同协议甲方支付有关费用。4 .竣工资料:除合同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相关约定外,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的 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给的份数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 定。(1 )竣工图纸和资料;(2 )工程质量自评报告;(3 )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4 )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5 )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6 )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7 )施工报告;(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给
33、)。5 .竣工结算:合同协议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对应银行:帐号:合同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由R政编码:开户对应银行: 帐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二、合同协议通用条款第一条词语定义在本合同协议中,除合同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相关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 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1 )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协议乙方应在3 0天内向合同协议甲方提交给结 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合同协议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 4天内审批核准确认,并 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合同协议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合
34、同协议乙方;若合同协议 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 4天内未予审批核准确认,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的结算报告 则视为已被合同协议甲方确认。(2 )合同协议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合同协议乙方, 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事业公司向对应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合同 协议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工程保修1 .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 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 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2 .保修责任:合同协议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合同协议乙方原因 造成的任何工程缺
35、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因合同协议甲方使用 不当或其他非合同协议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合同协议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合 同协议甲方承担。3 .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合同协议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合同协议乙方应 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 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 则合同协议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公司或员工进行修理,其费用由合同协议乙方承担。4 .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合同协议甲方应 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相关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 起返还合同协议乙方。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1 .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协议过程中
36、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给主管 部门或科室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 )向有管辖权的合同协议仲裁公司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协议,否则视为违 约。2 .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协议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 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协议不能履行 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协议,但应提前1 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3 .索赔:因合同协议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合同协议乙方造成损失 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合同协议乙方可
37、按以下规定向合同协议甲方索赔:(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 1天内,向合同协议甲方提交给索赔申请。(2 )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 4天内,向合同协议甲方提交给索赔报告,详尽说 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 其计算依据和方法。(3)合同协议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 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 行审批核准,并有权要求合同协议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合同协议乙 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 8天内,合同协议甲方应给予合同协议乙方明确答复。 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合同协议甲方付款计划。(4)若合同协议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
38、资 料,合同协议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合同协议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批 核准或确认,视为合同协议乙方索赔要求已被合同协议甲方确认。(5)若合同协议乙方对合同协议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6)若合同协议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应在合同协 议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4 .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合同协议甲方可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 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合同协议乙方赔偿。(1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等级;(2 )因合同协议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3)施工中因合同协议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第二十一条奖励1 .奖励:除合同
39、协议专用条款另有相关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合同 协议甲方可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中相关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合同协议乙方奖励。(1 )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的等级; (2 )按合同协议甲方要求提前竣工。第二十二条合同协议的中断与终止1 .合同协议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 或缓建,使合同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协议中断。合同协议中断后,合同协 议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合同协 议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员工撤离现场。合同协议甲方应为合同协议乙方撤离现 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协议相关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40、和赔偿合同协议乙方 因合同协议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 .合同协议终止:本合同协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合同协议乙方将工程移 交合同协议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 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三、合同协议专用条款合同协议专用条款是对合同协议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 协议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协议通用条款与合同协议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协议专 用条款为准。第一条词语定义第二条合同协议文件1 .合同协议文件:合同协议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2 .设计文件:(1)合同协议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2 )
41、合同协议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给设计文件时间、份数。第三条合同协议范围1 .合同协议范围:列入本合同协议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 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协议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 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第四条技术标准2 .技术标准的替代: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辅助语言。其他适用法律。第六条合同协议甲方的责任1 .提供场地条件:合同协议甲方向合同协议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2 .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合同协议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合同协议甲 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
42、水域的位置和时间。4.提供技术资料:合同协议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 和办法。第七条合同协议乙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4.提供条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第八条工程监理1 .工程监理:监理公司名称。2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第九条施工期.开工:(1)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2 )发布开工令的时限。3 .施工期延长: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6.阶段工期:阶段工期的要求。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给: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第十一条质
43、量控制2 .材料与设备:合同协议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6 .质量等级:相关约定质量等级。7 .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站名称。第十二条合同协议价款与支付1 .合同协议甲方:指由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2 .合同协议甲方代表:指由合同协议甲方授权,代表合同协议甲方履行合同 协议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3 .合同协议乙方:指由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合同协议 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协议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4 .合同协议乙方代表:指由合同协议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协议的代表人。 又称项目经理。5 .工程监理:指受合同协议甲方委托,
44、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 程监理公司,在合同协议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控。6 .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公司委派的负责本合同协议施工监理的代表人。 又称施工总监。7 .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科室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公司。1 .合同协议价款的计算与支付:(1)本合同协议的承包方式。(2)合同协议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2 .合同协议价款的调整:(1 )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2 )调整的具体方法。3 .工程预付款支付:(1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2 )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4 .工程量确认: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45、。5 .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相关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第十三条设计变更6 .确定变更价款: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第十五条施工安全7 .安全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第十六条保险1 .工程保险: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除合同协议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1)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2 )有效波高超过 米的波浪;(3 ) 毫米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4 )烈度 以上的地震;(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3 .现场清理:(1 )对合同协议乙方进行清场
46、的要求及合同协议乙方撤离时间。(2)合同协议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合同协议甲方赔偿的办法。4 .竣工资料:(1 )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2 )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竣工资料的份数。第十九条工程保修1 .保修期限: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相关约定或个数。2 .保修金:(1 )保修金的数额(2 )合同协议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3 .索赔:合同协议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核准方式。4 .赔偿:赔偿的办法和标准。第二十一条奖励(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2 )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相关约定。第二十二条 合同协议的中断与终止8 .设计公司:指受合同协
47、议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协议 工程设计的公司。9 .工程:指合同协议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的合同协议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 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1 0 .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1 1 .设计文件:指由合同协议甲方提供或合同协议乙方提交给合同协议甲方 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1 2.合同协议期:指自本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协议工程保修期满, 甲乙双方结清合同协议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 期。1 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 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14 .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保修期限。1 5.合同协议价款:指按合同协议相关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合同协议乙方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 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协议保修期内完成合同协议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 的修复,按合同协议中相关约定比例合同协议甲方在合同协议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 款额。1 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合同协议乙方责 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协议中相关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