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通用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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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通用7篇职工劳动合同 篇一 刘某于去年3月1日进入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工资商定为21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去年3月5日,刘某在工作中受到事故损害,当即至医院住院治疗30天,出院后医嘱建议休息2个月,刘某回家疗养。在疗养期间,刘某所受之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伤残10级。刘某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向公司提出因身体缘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向公司主见各项工伤待遇以及入职次月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二倍工资。对于刘某主见的各项工伤待遇,公司均已按规定支付,但关于二倍工资主见,公司认为未签订合同的缘由并不是公司主观不情愿订立,而是刘某受伤医治出院后回老家疗养,客观上无法订立合同,
2、并且该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故不同意支付。刘某不服,提起仲裁申请。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虽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刘某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仅几天就患病工伤,此后住院治疗,其在治疗期间虽然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刘某受伤后至劳动关系解除未能供应劳动,公司未再实际用工,此时不负有支付刘某二倍工资的义务。 最终,仲裁委驳回了张某的仲裁恳求。 公司劳动合同 篇二 甲方:_ 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3、、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岗位工作,并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听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根据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爱护、卫生安康等规定,为乙方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安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惜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酬劳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需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酬劳。 3、乙方试用期工资每月为_元,试用期为_月;
4、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酬劳不得违反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必需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治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隐秘。 六、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状况为劳动者供应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根据劳动法其次十
5、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商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消失,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全都,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需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展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行抗力造本钱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担当违约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
6、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 乙方(签字):_ 有关劳动合同 篇三 关于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分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三者有什么区分?实习协议是毕业前学生通过参与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展实践学习而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是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
7、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是学生毕业后与详细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文书。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定义题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与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展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三者的法律用途 1、实习协议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时机, 并不代表将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假如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
8、,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时机, 并不代表将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假如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应关注报到日期、将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将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9、,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适用法律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公平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 动法的特殊爱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3、实习期的特别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根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商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爱护。 而就业协议指向将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将来劳动合
10、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商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三者的区分 5)假如员工不情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情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情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 签订三种文书的留意事项 1、实习协议的留意事项 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局部,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
11、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当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假如有的话), 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2、就业协议的留意事项 为遏制局部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应关注报到日期、将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将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3、劳动合同的留意事项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简单,劳动合同的商
12、定是爱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相关法律问题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商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效劳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商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简单消失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示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挨次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完毕后假如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
13、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商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讨论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纳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纳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
14、系的采纳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肯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商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商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担当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商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商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依据劳动法其次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
15、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供应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便性,用人单位假如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担当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商定其次个试用期,这种状况应当区分对待。假如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
16、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实习期间调查的有关状况。其中有些看法或许不尽正确,但究竟这是我通过实际调查得到的结果,我会从中吸取一些优秀教师的做法,结合自己实际的水平应用到今后的教学中去。我想只要我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坚持下去,多了解当下的教学状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我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但愿我的想法能变成现实。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
17、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爱护失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治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情愿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殊的规定。 劳动合同 篇四 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
18、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恳求连续审理。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留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次十一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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