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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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广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 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 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环发2023) 57号)重点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 保卫战,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任务,编 制本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 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稳中求进工作总
2、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 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 核心,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 理三个标志性战役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 同治理、联防联控,分解落实重点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 门责任,推动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 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应急厅、公安 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广西海事局。配合 单位: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广西北 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4.强化非道路移
3、动源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 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因地制宜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 港口、机场,以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矿山等工 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开展发动机生 产企业排放检查,基本实现系族全覆盖。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 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 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持续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 登,确保编码登记的工程机械数量高于已销售数量且数据误差 率不超过2%。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抽查及排放抽测力度, 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
4、制区管控,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机械禁止在控制区内使用,基本 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全面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 标准,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鼓励具备条件的可采 用对发动机升级改造(包括更换)或加装船舶尾气处理装置等 方式进行深度治理。协同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港口岸电设施改 造,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推进桂林、北海、贵港等市船 舶尾气遥感排放监测系统建设,科学识别超标排放船舶,提升黑烟船整治监管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 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广西海事局。配合单位: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 府)(四)持续实施面源精细化管控。1
5、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全覆盖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落实网格员 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实行清单式责任 管理。严格落实地方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补制度,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强化不 利气象条件下的监管执法,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诱发重污染天气 的,严肃追责问责。重点开展秋收春耕、甘蔗榨季期间秸秆禁烧 专项巡查,紧盯收工时、上半夜、降雨前、播种前等重要时间节 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科学有序疏导,依法从严从快处罚露天 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6、)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号)及本地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年度 实施计划,加快培育、引进秸秆离田利用主体,推广高效模式, 构建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力争达到30%以上。充分发 挥已成立的自治区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厅际联席会议制 度作用,各市参照成立本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督导推进。(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 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糖业发
7、展办、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 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等。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推广“现代农场”模式,实施高效宜机化改造提升,提升甘蔗 生产机械化收获水平。进一步加大对蔗叶综合利用项目引导支持 力度。崇左、南宁、来宾、柳州、河池、百色、防城港、北海、 贵港、钦州等甘蔗种植面积较大的市及所辖重点县(市、区), 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榨季蔗叶离田及综合利用实施计划,加快培育、 引进蔗叶离田利用主体,推广高效模式,构建完善蔗叶收储运用 体系,确保蔗叶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其中禁烧区蔗叶离田 利用率达到60%以上。柳州、北海、来宾、崇左等市在已开展 制糖企业包干处理禁烧重点区域蔗叶试点基础上选择有
8、效模式在 全市禁烧区范围进行推广应用,南宁、河池、百色等地选择适宜 模式开展禁烧重点区域蔗叶离田利用试点。(牵头单位:自治区 糖业发展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科技厅、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厅等。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 政 府)2 .综合治理扬尘污染。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各类施工工 地做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工 地、 生产企业、物流园区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 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 米范围内道路整洁。积极推进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
9、作业, 设区市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 降尘量监测,开展重点道路积尘走航监测。优化完善相关考核机 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依托工地、道路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和视 频监控系统,发现污染问题及时处理,实现扬尘污染全方位管控。 以城市建成区为标准,对城乡结合部实施城乡裸露地面绿化,对 农村地区土路进行硬化处理。梧州市、河池市、百色市可吸入颗 粒物(PM10)年均浓度改善幅度不低于10%。(牵头单位:自治 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3 .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
10、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 发(2018) 40号),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 紧盯重点时段(春节、元宵节)和重点区域(庙宇、祠堂、城中 村、河岸、禁放区和限放区交界处),强化执法管控,加大对违 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 加强执法管控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禁燃限放区域和时 段,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响应, 强化市县联动和相关部门联动,严防污染天气发生,对落实管控 工作不力造成重污染天气的市、县(市、区)严肃问责。(牵头单 位: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 治区应急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4
11、.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 问题整治,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加强油烟扰 民源头控制。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蜂窝煤清零行动,重点检查 粉店、烧烤店、流动摊点等。引导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 食堂安装油烟高效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鼓励重点餐饮单位试点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实施油烟净化装 置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运行状态监控。依法严格管控城市建成 区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 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 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五)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L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提高
12、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率, 全区实现710天预报能力,提高未来3天预测预报准确率,秋 冬季期间定期提供未来13个月长期预测分析,污染天气过程开 展未来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模拟分析。严密监测天气变 化,在污染天气过程期间,科学精准高效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加强大气污染预警预报与污染治理技术研发,鼓励企业、高 校与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 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强化污染精细化管控能力。秋冬季聚焦PM2 .5和重污染天气, 持续抓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离田利用、工地扬尘综 合整治、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夏
13、秋季臭氧高发季空气质 量保障,鼓励引导企业污染天气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全年紧抓柴 油货车开展攻坚。(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 治区公安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糖业发展办、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3 .强化联防联控。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 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根据实际加 强行政区域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交界地区相关县(市、 区)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完善“自治区一市一县”污染天气应对三 级预案体系,规范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 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区生
14、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4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各设区市应加强污染天气应急 响应期间监管力度,提升大气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 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大气 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充分运用污染源自 动监控、工业用电量、车流量、卫星遥感、热点网格等远程信息 化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分析技术应用,提升监管效能,督促污染 应急减排责任落实。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相关 企业、单位、个人及时整改到位,涉及违法的依法处罚。(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作为大气
15、污染防治 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和标志性战 役目标任务,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 图,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分年度任务分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严格考核问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实”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 量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市予以通 报表扬,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环境空气 质量恶化明显的地市,采取通报、预警、约谈、提请问责等措施; 对未能完成
16、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加强经费保障。各设区市要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 专项资金政策,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按中央生态环境资 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要求,加大NOx和VOCs减排类项目谋划和组织实施, 推进涉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 务,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提升大气污染监管能力,重点加大大气环 境执法监管能力设备、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污染来源解析及清单编制更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污染天气应急 应对设施等的支持力度。(四)强化信息公开与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城市
17、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加强对年度主要任务的跟 踪调度,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对各地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 况进行实时调度,应急结束后总结通报。各地要建立相应调度机 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五)加强宣传引导。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 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政府 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 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附表:2023年各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PM2.S浓度、重污染天 数比率目标任务计划表附表2023年各设区市优良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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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2023 年度 大气污染 防治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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