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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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专业建设工作,优化 学院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国家、省有关重点专业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点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 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 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需要,深化产教融 合、校企合作,全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提 升我院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素 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 名”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提供核心动力。第三条重点专业建设的原则1 .重
2、点专业建设必须与学院整体专业布局和发展相结 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需要, 具有前瞻性和示范性,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重点专业建设 进行动态调整。2 .重点专业建设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质量相 结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专业课程建设为支撑, 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大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 校外兼职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的课时费。此项支出的比例 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0%o3 .教学资源建设经费:包括专业软件(含实验实训软件) 的购买费、开发费,教学视频的制作费。此项支出的比例原 则上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0%o4 .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经费:包括专业实验实训室
3、设备购 置费,设备改变、升级费,校外仪器设备租用费。不能用于 实验实训室基础建设和维修改变。5 .其他经费:指专业建设必须支出但未包括在上述支出 项目中的经费。第十八条院级投入的专项资金的支出标准应符合职 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经费支出项目及标准暂行办法之规定。 经费支出必须在项目建设任务书中列出明细,与申报材料一 并由专家组审核并通过学院审批后方可使用。项目支出费用 超过规定比例的,需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评审组和学院 批准后方可执行。院级以上财政部门支持的专项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第十九条 立项建设专业要严格按照任务书提出的建 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
4、经法 律法规、学院相关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第二十条专项资金按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 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纳入采购的支出项目,应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凡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 产。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对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第六章重点专业建设的检查和验收第二十二条重点专业建设的周期不超过三年。起始日 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院、系两级监控考核体系,对项 目的实施实行事前科学论证、事中绩效考核、事后综合评价 的全过程审核、监控和考核。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教务处将组织专家 开展项目年度检查,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
5、对建设进度和质 量不符合要求的专业项目,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终止立项 支持,收回专项资金。第二十五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 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1 .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2 .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不按进 度使用项目经费;3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 的行为。第二十六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专业带头人应撰写项目 总结报告,向教务处申请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 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对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其他专业进行
6、示范、带动和 辐射的成效,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资金管理 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第二十七条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开 展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对专业建设成效分 “优、良、通过、不通过”四个等级进行评议。验收通过的 专业,由学院下文授予“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称号(以 下简称“院级重点专业”)。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专业,应进行限期整改, 并在规定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内再次组织验收,再次验 收仍不通过,学院将收回全部专项资金(硬件投入除外), 该专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项目验收未 通过的专业所属的系部,在整改期间,暂停院级及以上相关 项目申报。
7、第二十九条在建设期内被列入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 建设项目的专业,免于院级验收,学院直接授予院级重点专 业称号。第七章重点专业的管理第三十条重点专业的称号有效期为三年。第三十一条 学院评先评优、项目申报、政策支持等优 先考虑重点专业。第三十二条 重点专业在有效期内,参加学院专业评估, 结果未达到B类及以上等级的,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重点专业称号。第三十三条 重点专业应总结和推广专业建设模式,带 动本专业群整体水平提升。第三十四条 重点专业应积极申报院级以上各类项目 建设。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院级重点专业的建设 管理工作。除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外,院
8、级以上重点专 业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检查和验收等工作,还需 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力。3 .重点专业建设坚持扶优扶特和分类遴选相结合。学院 优先建设和扶持教育理念先进、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办 学条件较好、社会认可度较高、就业良好的专业。有计划、 分步骤地遴选、建设一批有一定优势和发展潜力的重点专业, 带动相关专业(群)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我院专业发展水 平。第二章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和内容第四条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发挥现有专业优势,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对专业 人才的需求,打造汽车、畜牧类专业品牌,增强
9、财经、制造、 建筑、食品、作物类专业优势;培育艺术类专业特色;扶持 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专业;拓展旅游、信息技术类专业发展空 间。到2020年,争取1个专业打造成为国内知名专业,1-2 个专业进入省内一流专业前列,10-15个专业进入省内一流 专业行列,专业整体实力得到提升,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 技术技能人才、造就行业有影响力的专业领军人物和教学团 队、开展技术研究、服务社会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第五条重点专业建设的内容4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行业、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产 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按照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创 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10、。与企业(行业)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 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 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 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 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 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 障体系。5 .课程建设。围绕核心岗位的工作领域构建专业核心课 程,按照核心岗位涉及的工作内容确定课程内容,形成彼此 联系、相互、共享开放的课程体系。按照由单一到综合、由 易到难,分级别开发的原则,进行核心课程群的整体设计。 推进专业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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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术学院 重点 专业 建设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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