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商品房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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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格式的:左侧:2.22厘米,右侧:2.27厘米, 顶端:2. 04厘米,底端:2. 04厘米商品房托付策划、营销代理方支付购房款。2、甲方在销售处指派特地责任人,负责购房款的收款工作和银行按揭的协调工作(项目 客户的签定、定金和购房款的收款工作和银行按揭的办理)。3、 在代理有效期间,托付代理项目的有关客户销售资料(指客户除销售合同以外的其他 资料)在现场由乙方派人统一保管,在代理期终止时,完整交给甲方。第七章保密条款及不行抗力第三十一条:未经对方同意,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 知晓的对方商业隐私。第三十二条:因不行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部
2、分或全部免除 各方的责任。但由于一方拖延履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行免除相应方的责任。第八章违约处理、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第三十三条:双方签约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变更、解除 合同,则违约方应担当人民币四万元的违约金。第三十四条:如甲方托付物业对外抵押,造成乙方无法销售甲方应迄当补偿乙方损失。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在未订立补充协议前,双方应依诚信原 则,从善意爱护对方利益动身行事。因违约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先行协商, 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约定代理事项完成或
3、代理期限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也可协商 终止。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第九章其他约定条款第三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 效,附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第四十条:合同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询问服务、文本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通过电 子邮件、图文传真或信件发出。如以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必需在发出至收件人的正确图 文传真号码24小时后才视作有效送达,并须随之签收书面信件再行通知。合同双方的地址 或图文传真号有变更,在变更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第十章附件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所列附件为合同不行分割部分,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合同 附件外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书面文件如有约定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双方也应遵 守。第四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包括:1、 代理房地产项目设计图纸(附件一)2、 托付销售商品房面积表(含建筑面积、好用面积及得房率测算)(附件二)3、 由乙方制定并提交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底价表(一房一价底价)(附件三)4、 广告投放比例的明细与销售任务目标的考核和界定(附件四)髭乙方提交的各类提报单和工作联系单(附件五)-5、上述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湖北襄樊百盟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河南知天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签约代表: _签约代表: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带格式的:行距:1.5倍行后书目第一章总
5、则其次章定义第三章本合同代理标的物第四章 整体策划、营销代理事项及费用结算第五章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六章 保密条款及不行抗力第七章违约处理第八章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缔约双方:甲方(托付方):湖北襄樊百盟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家俊联系地址:襄樊邓成大道1号邮编:441004联系电话:一传项号码:乙方(受托方或代理方):河南知天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民发世纪新城1栋2201室邮编:441000联系电话:0710-3422626 传负号码:(上述地址为双方联系确定地)其次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同等、公允、诚 信的原则,自愿签订
6、本合同,并就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双方视本合同约定为双方“法 律”,并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第三条:警示条款。无论本合同样本是由何方供应,甲乙双方在加签订本合同前都已仔细 阅读全部合同条款,并理解全部合同条款之含义,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双方协 商一样,任何一方不得主见合同变更、撤销,或主见合同无效。其次章定义第四条:商品房整体策划、营销代理:是指代理商(受托方、乙方)以自己的专业学问为房 地产开发商(托付方)进行房地产项目整体策划、营销代理之行为,开发商按合同销售额 支付肯定比例的营销代理佣金和溢价。商品房整体策划:是指对所代理房地产项目进行前期调研、项目定位、产品谋划、行 销
7、策划、品牌推广策划、相关业务执行策划,直至后期招商询问、物业管理询问等事务的 全程整合策划。商品房营销代理:是指代理商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开发商托付销售的商品房,代理商依据合同销售额收取肯定比例的营销代理佣金和溢价。代理商已经过甲方同意可在各种宣扬资料中明示整体策划、视觉推广及营销代理身份。第五条:房地产开发商或托付方(甲方):是指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 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法人。本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为甲方:湖北襄樊百盟投 资有限公司代理商或受托方(乙方):是指依法进行工商登记,为托付人供应房地产整体策划、营 销代理、中介、询问服务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本合同中代理商
8、为乙方:河南知天行房地 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第六条:商品房认购书:是指针对在签订预/销售合同前,商品房买卖双方就买方购买商品 房达成的初步书面协议。第七条:销售底价:是指经本合同双方认可所代理商品房对外销售的最低单价(一房一底 价)。第八条:溢价:是指每套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以上的价差部分。第九条:商品房销售:是指代理商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第十条:销售率:是指实际销售面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与总代理销售面积(开 发商自留、自用部分除外)之比率。第十一条:单套销售金额:是指单套商品房的面积与合同销售单价之积。第十二条:总销售金额:是指全部销售
9、好仕款商品房的单套销售金额之和。第十三条:一拖二:是指二层商铺,一拖三:是指三层商铺。第十四条:商业隐私: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好用性并经权 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十五条: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本章定义并没有包括本合同全部词语定义,未包括部分双方将以同行业一般理解来说明。第三章本合同代理标的物第十六条:本合同代理之标的物,即所代理房地产项目名称为华中光彩大市场 项目(可依据双方商定更改)。项目地点:襄樊市襄阳区邓城大道特一号华中光彩大市场 总建筑面积预估为8万平方米(以房管局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详见附件一)。第十七条:甲方
10、保证所托付代理房地产项目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合法审批,并取得相应合法 手续,并不存在影响乙方策划、营销代理行为。第四章 整体策划、营销代理事项及费用结算第十八条:整体策划:本合同所指房地产项目由甲方托付乙方进行整体策划。第十九条:由于甲乙双方是第一次合作,乙方本着合作的诚意,故本次合作免收整体策划、 设计费用,但全部宣扬资料中可以标注:上海驰张,作为视觉推广的身份,自本合同签定 后即开展整体策划设计工作,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可在全部宣扬品中标明策划代理和总策划 的身份。其次十条条:包装设计,甲方托付乙方进行项目包装设计,包装设计定义与内容包括:1、 项目概念设计建议2、 项目VI系统设计3、 海报设计
11、4、 楼书、宣扬单页、销控手册等销售道具设计5、 公关用品、促销礼品设计6、 项目合作全程期内的相关平面设计(含售楼处室内外包装,户外大牌,报纸杂志等)7、 各类房展会、巡展活动等的平面设计其次十一条:销售代理,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由乙方以甲方名义代理销售丁军# 工作从_2023年_9_月_1_日起先,至_20理隼底结束。正式销售代理期以具备商品房 买卖台洞签约条件其第式*但小缸心起算,正式销售代理期限暂定 的7个月(其中春节前后各15天不计入在内),如提前完成本合同约定之销售目标,则本合同相应提前终止。其次十二条:销售佣金、溢价结算标准及结算方式。1、销售佣金结算标准:销售佣金结算标准为合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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