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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9篇】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 简单讲述了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合同管理的概念以及特征和组成与注重性、管理规律、合同管理的意义,企业合同管理内的合同管理重点是说企业对企业合同展开管理,重点是使用合同的草书与签写与实施和监察来做到确保企业收得利益最强化。给合同管理的基础定义展开确立,提出一系列完备的方式方法。 一、中国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状况和不利现象 1、企业合同管理程度不足,管理方式滞后 首先企业合同管理理念滞后,没有根据时代进步。企业的进步不只是一种经济利益的进步,并且也是一种运营思想的进步,这样的运营思想在企业管理上就是利用多样管理体系来详细表现出来的,看成企业危险管理的主要
2、保证体系,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同样为企业运营思想的一样详细体现。在事实上,中国国内企业的形成大部分是用中小企业做主,而这些企业存在本身高度能力的竞争水平,同样也存在很大基础的约束性,这种中小型企业大部分在管理中,管理不严密,体系不完善。这种企业合同管理思维的滞后即使没有快速遭到直接的耗费,然而跟随时间的更改,社会经济的进步,给企业发生的问题结果是愈发的显现出来,最后使企业出现不可挽回的耗损。在中国很多大型企业上的领导工作者以及高层管理工作者都相对轻视了企业合同管理对企业本身进步的主要性,并且这些工作者还时常轻视对企业合同管理整体性、体制性的主要作用,一些管理工作者以为企业的合同管理相当于企业平时
3、工作的监督,唯有简易的合同签写、实施以及督查等等,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2、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 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不只是一个简易的起草、签订、实施的过程,即便重点是根据上述的三个内容组成,然而在这三个内容中每一个步骤的进步都是变幻莫测的,而针对这些变化莫测是要求存在高专业文化以及高文化的精英展开管理的,而在中国企业的状况上,不同中小企业的合同体系管理经常是根据本身企业的许多非专业工作者管理,而這些工作者,广泛出现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的不足,使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造成许多的混乱以及漏洞百出。 3、企业合同管理方式滞后致使合同管理成效偏低,信息传输不适时 具备专业的
4、、法律思想强的合同管理体系也无法确定可以产生一种高成效以及高运营的企业合同管理,在企业进步的状况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方式滞后,管理成效的偏低和信息传送的不适时都是如今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发生的重点体现情况。在中国出现的大部分企业上,现在很多企业合同管理方式相对老旧,企业合同管理信息技能型无法做到根据时代发展,合同的管理和详细内容的整顿、存留和督查方式方法老旧,缺乏对企业合同管理媒介的开拓以及实际使用,同时很少存在企业可以依据如今企业合同管理的管理思想以及思维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展开新型构造以及展开更深度的优质,致使企业合同管理成效越来越不明显,企业内部能源技能消息的传送不适时。 二、我国企业合
5、同管理体系的完备 1、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作业的重要意义 现在的各样企业领导以及企业的管理工作者,不止应该提升本身的专业技能文化,更需要加强本身对其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性的了解,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的树立的基本首要重点是应该属于企业合同管理的专管型部门以及专管型团队,聘请拥有有关专业文化的同时拥有对应的技能的合同管理工作者,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树立的管理引导,促进以及监督其他方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实施,确保企业合同的拟定以及合同实施的顺利结束。针对许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应该逐渐树立起一种从上到下的多角度高管理体系的管理结构以及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高度运行以及高成效。 2、完备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6、,树立正确的管理方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备是利用管理体制以及体制流程俩部分来展开的。当中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管理制度重点是说企业本身的管理部门应该以上到下产生一种正确高效的合同管理团队,这才可以确保企业合同管理可以包含到企业本身的各个部门以及步骤,因此关系到企业的企业条件以及知识。而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上的制度流程就是指企业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全部部门以及全部涉及进程,一部不完备以及产生存在一定能够执行性的流程以及体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有凭据可守。 3、树立完备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备以及一步步的树立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以及保证。通过对企业合同的整顿,确定要企业合同管理体
7、制的签订、实行以及运行的整个过程;加强企业合同全面性掌控;一步步产生一种存在流程化以及体系化的和企业本身相符合的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的详细运营有根据以及参考。 4、加强企业工作者的教育训练 企业合同签署能不能够达到成功,企业合同管理危机可不可以成功防御很多状况中决定在于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和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思想以及素养强度。因此为了让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成功使用一定要对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者以及基层工作者展开详细的教育以及训练,让工作者可以熟练的掌握以及控制和企业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签订合同的详细步骤技能经验,让企业合同管理有关的全部工作者可以拥有优秀的企业合同危机预防思想,因此让企业合同管理
8、体系能够更优秀的施行。 三、企业合同管理体制 企业合同管理体制的树立以及完备是要求时间以及事实的一步步发展产生的,这种体系的树立不只要求法律体系的有关完备,更要求企业以及社会的高度注重,唯有一起共同的进步才可以协助让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进入一种越来越优秀的方向上。 合同管理制度 篇二 置业公司行政合同管理规范 一、合同范围 1、本规范所指合同是指公司行政性对外经济合同。 2、本规范所指合同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性房屋租赁合同、物管合同、植物租赁合同、电子办公设备购买合同、对外印制合同、装修合同、酒店服务合同、批量性办公用品/礼品/食品购买合同、对外活动服务合同、行政性劳务合同,以及须事先约定双方责任的
9、其它行政性合同。 3、本规范所指管理是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及合同管理。 二、合同订立 1、合同订立的内容:主要包括标的物(指货物、质量、劳务等)、标的额(数量、价款、保证金)、履约方式(合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订立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联系、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 3、合同订立的依据: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以公司有关决议、决定、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等为依据。只有在取得上述依据后,才能订立经济合同。 4、合同订立的流程:部门拟订合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由律师审核(附法律意见书)-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核(签署) 三、合同履行 1、公司行政
10、人事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总经办主任负责合同履行的督导、协调、检查、落实。 2、总经办应于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报销经费并报告上级。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谋取个人私利或玩忽职守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个人赔偿全部损失金额直至除名的严肃处理,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四、合同管理 1、所有合同我公司均持二份原件,一份交集团机要室存档,一份交档案总务存档,并备份复印件交财务部,相关部门存合同复印件。已经签署的合同均由经办人办理相关盖章事宜。 2、交由专人存档保管的经济合同,原则上不得外借,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的,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在使用
11、后及时归还。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因工作需要还需续借的,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最长不过超过三天。 合同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
12、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 (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 (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 (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
13、条合同管理职责 (一)职能部门职责: 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 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 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 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第七条合同谈判必须有公司领导(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至少2人以上共同参与,个人不得直接与对方谈判
14、合同。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审核 第八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依据合同审批表(附后)由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经理、法律顾问等,依其工作职责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种类和内容尽量选用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示范、推荐文本;如不适用可自行拟定合同,拟定合同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其他约定事项等 第十条除合同履行处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将协议、合同写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15、合同的签订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 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对方资信不明的,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其他人员无权办理: (一)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一)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委托代理人履行如下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和签订合同; 2、对签订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有利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
16、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签订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负责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保管本人签订和负责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后应及时将资料送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四)授权委托书只限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代作他用。 (五)委托代理人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应责成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 (六)委托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不再适宜担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的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
17、,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等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要适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合同不能 履行,应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五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管理和执行部门除书面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当立即将对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或执行总经理,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
18、逃资金以避免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等。 对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一)当我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说明理由并取得对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如果同意变更亦应签订变更协议;如果不同意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当需要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二)当接到对方要求
19、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立即回复对方,表明我方意见。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发生合同纠份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的资信状 况调查、谈判纪要、意向书、公证书、担保书、授权委托书、往来文书、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视听资料、图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种相关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归档的书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门保存原件;其他相关部门原则上提供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原件的须于合同签订前告知合同签订部门。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后,须于10日内完成对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
20、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在合同履行完毕10日内,负责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的卷宗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 (一)合同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号、装订和存档,合同承办人员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 (二)一般合同档案保存为10年,重大合同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三)借阅和复制合同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防丢失。 (四)未经审核或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合同,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印章管理部门不得盖章,财务部不得拨款结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专用章,部门和项目部印章未经授权一律不准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按违规违法行为
21、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专用章仅限于签订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权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刻制、编号和管理,严禁员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先签字后盖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纸或其它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需要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回收,严防丢失。 第二十八条合同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 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当由借用人员填写合同专用章借用登记审批表,经法
22、定代表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合同印章借用完毕,应当按时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章合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合同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况,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顺利履行,防范合同纠纷 第三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二)合同管理台帐及档案建立情况;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四)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受
23、检查部门要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检查情况,有权对受检查部门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在订立、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部门和个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三)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篇四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24、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
25、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26、: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
27、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
28、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
29、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化工产品等
30、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
31、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
32、处理。 4.9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
33、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
34、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
35、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
36、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
37、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
38、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
39、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
40、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
41、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
42、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
43、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
44、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6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广州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章 合同的签订 篇五 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 (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
45、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合同管理制度 篇六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它是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同时也应监督,协助业主和业主的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