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技术评审工作规程(DB32-T 4195-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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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120.20 CCS A 00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4195202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现场技术评审工作规程 Inspection and test competence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work regulations for on-site technical review 2022-01-28 发布 2022-02-28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4195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职责.4 5 现场技术评审工作通用要求.
2、5 5.1 评审流程.5 5.2 接收任务、审查材料.5 5.3 下发现场评审通知.6 5.4 准备现场评审.7 5.5 实施现场评审.8 5.6 评审结论.14 5.7 跟踪验证整改结果.14 5.8 上报评审材料.15 5.9 终止评审.15 6 不同评审类型的补充要求.15 附录A 现场技术评审工作流程图(规范性).18 参考文献.19 DB32/T 4195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3、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雪明、邹洁、孔令忠、贾颖、黄莉、高妹芬、刘扬眉、沐晓馥。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现场技术评审工作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技术评审人员的职责、现场技术评审工作通用要求以及不同评审类型的补充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中的现场技术评审,包括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评审和变更评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4、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2/T 4194-202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能力表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3.2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 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
5、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3.3 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3.4 评审员 estimators of mandatory approval 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考核、确认,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管理,从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人员。3.5 技术专家 technical expert 4 向评审组
6、提供与被评审的组织、过程、活动、文化有关的知识或技术的人员。3.6 首次评审 first assessment 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3.7 扩项评审 expanded assessment 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3.8 复查换证评审 reassessment 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
7、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3.9 变更评审 change assessment 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组织机构、工作场所、关键人员、技术能力等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事项发生变化,资质认定部门对其人员、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以及机构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3.10 授权签字人 authorized signer 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过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
8、的人员。4 职责 4.1 总体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技术专家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咨询等商业活动。对在资质认定过程中获得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商业、技术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外透露其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需要履行法定责任的除外。应当对其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2 评审组长 4.2.1 评审任务实行评审组长负责制,在根据评审结论给予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内,评审组对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2.2 带头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要求评审组成员的行为符合有关
9、规定,对评审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指导,负责对评审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做出评价。4.2.3 带领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对现场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2.4 代表评审组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协调、控制现场评审过程,裁决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事项。4.2.5 协调评审组与资质认定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观察员)的联系。4.2.6 负责现场评审前的策划,包括:文件审查、评审日程安排、向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明确分工 5 要求和提供评审背景信息、商定现场试验项目、准备现场评审记录表单、填写评审的前期准备记录以及评审前应准备的其他事项等
10、。4.2.7 在现场评审首次会议前,向评审组介绍评审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4.2.8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和管理现场评审工作,重点关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结合评审组成员的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提出现场评审结论。4.2.9 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的验收。4.2.10 负责评审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评审情况和结论,并报送评审资料。4.2.11 资质认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4.3 评审员 4.3.1 遵守评审组计划日程安排和任务分工,完成相关内容的评审工作,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对其评审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11、。4.3.2 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做好评审前的信息收集,负责管理要素的评审员协助评审组长做好前期文件审查工作,负责技术要素的评审员协助评审组长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协助评审组长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4.3.3 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解决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4.3.4 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推荐的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4.3.5 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的验收。4.3.6 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4.4 技术专家 4.4.1 技术专家作为评审专业能力的补充和支持,协助评审组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4
12、.4.2 遵守评审组计划日程安排和任务分工,完成相关内容的评审工作,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对其评审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4.4.3 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协助评审组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协助评审组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及时记录评审活动信息,完成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4.4.4 及时与评审组长沟通,解决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4.4.5 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推荐的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4.4.6 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的验收。4.4.7 完成评审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5 现场技术评审工作通用要求 5.1 评审流程 现场技术评
13、审工作流程见附录 A。5.2 接收任务、审查材料 评审组长接收资质认定部门的评审任务后,应在初步拟定的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的配合下对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类型、能力范围、检验检测资源配置以及管理体系运行所覆盖的范围进行了解,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材料等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管理体系的运行予以初步评价。材料的审查实行评审组长负责制。6 5.2.1 材料审查要点 5.2.1.1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件的审查要点:a)审查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地位证明材料,审核其经营范围是否
14、包含检验检测的相关表述,并满足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要求;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应提供所在法人单位的授权;注 1: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b)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是否有效;c)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中的项目/参数及其所依据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属于资质认定范围;d)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的填写是否正确,所列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其申请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要求,并可独立支配使用;e)授权签字人职称和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规定;f)申请项目类别涉及的典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5.2.1.2 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查
15、要点:a)管理体系文件条款是否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行业特殊要求等相关规定;b)管理体系是否描述清楚,要素阐述简明、切实,文件之间接口关系明确;c)质量活动是否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体系是否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改进,申请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在首次资质认定前,管理体系是否连续运行至少 6 个月,并实施了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d)需要有管理体系文件描述的要素,是否被恰当地编制成了文件;e)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f)审查有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时,应注意体系文件是否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所有场所
16、,各场所与总部的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是否描述清晰,沟通渠道是否通畅,各分场所内部的组织机构(需要时)及人员职责是否明确。5.2.2 材料审查结果的处理 评审组长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资质认定部门。材料审查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实施现场评审 当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涵盖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的全部要素,覆盖申请资质认定的所有场所且被充分描述,相关技术能力信息表述充分、正确,质量活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够接受现场评审,或者材料中虽然存在问题,但不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时,评审组长可建议实施现场评审。b)暂缓实施现场评审 当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不
17、符合要求时,或经确认暂时不具备进行现场评审的条件时,评审组长可建议暂缓实施现场评审,由资质认定部门通知申请机构补正。c)不实施现场评审 当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要求且经修改仍不能满足资质认定评审要求,或经确认不具备申请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时,可做出“不实施现场评审”的结论,建议不予资质认定。5.3 下发现场评审通知 材料审查合格后,评审组长提交评审计划,包括评审时间、评审员组成及详细分工,报资质认定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审批系统向被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知表,并发送短信通知评审组成员及被评审机构。7 5.4 准备现场评审 5.4.1 评审组长应保持与资质认定部门
18、的良好沟通,获得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和资料。5.4.2 评审组长应与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基本状况以及可能对评审过程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等;了解是否有评审组成员应回避的情况,如需回避,上报资质认定部门,并及时做出调整。5.4.3 评审组长在接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知表后,编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明确评审的日期、时间、评审范围(要素、技术能力)、评审组分工等。现场评审日程表内容应至少包括:a)检验检测机构名称;b)评审组分工及工作任务和要求;c)评审组内部会议、首次会议、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安排;d)评审活动的时间、要素和区域安排;e)现场计划安排等。5.4.4
19、拟定现场评审日程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严格按资质认定部门下达任务时规定的时间进行策划;b)详细规定现场评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评审时间、评审内容;c)当涉及多场所评审时,日程表应按不同场所分别编制;评审组长应提前与检验检测机构确认各地点间的距离、路程用时、交通方式等;d)评审组成员的分工应提前沟通和确认;e)现场评审前,应将评审日程表提交给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组成员,并征求机构和评审组成员的意见。5.4.5 评审组长应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将现场评审日程表上传至审批系统,并将审批系统中任务分派给评审组成员,组织策划现场评审方案;对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的表述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拟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5
20、.4.6 评审组成员应就自己所负责的评审范围,进行详细的评审策划,包括:a)列出现场评审时要关注的问题;b)列出现场评审时拟查阅的记录清单;c)对申请资质认定的项目,现场要关注的内容(如标准名称、编号的准确性和现行有效性等)和关键过程;d)拟定现场试验项目、考核形式及试验人员;e)准备现场评审用的文件和表格。5.4.7 现场试验的选择应当考虑所有项目/参数、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方法、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并覆盖所有检验检测场所。a)首次评审和扩项评审时应关注:1)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所涉及的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方法、申请资质认定的产品类型和产品基质;2)依靠检验检测人员主观判断较多的项目;
21、3)难度较大、操作复杂的项目;4)被考核的进行现场试验的人员应具有代表性;5)能力验证和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的项目;6)资质认定部门需要安排的项目。b)复查换证评审在关注5.4.7 a)条款中内容外,还应关注:1)新上岗人员进行操作的项目;2)上次评审不符合项涉及的项目;8 3)标准变更的项目;4)技术能力发生变化的项目;5)客户质疑次数较多或出现不符合结果的项目;6)很少进行检验检测的项目;7)同一项现场考核试验应尽量选择与此前评审时不同的试验人员进行操作。5.4.8 由评审组成员提供盲样进行现场考核时,应保证样品的赋值、不确定度以及相关重要性能(例如稳定性)是准确和可靠的
22、。5.4.9 一般情况下,评审组至少在现场评审前 3 天,与检验检测机构沟通以下事项:a)确定评审的日程安排;b)确定现场试验项目;c)商定交通、住宿等安排。5.4.10 评审员或技术专家应按照日程表和评审策划开展评审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审的,应在评审前 3 天通知评审组长。评审组长根据原定的其他评审组成员调整评审策划,或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提出变更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申请。5.5 实施现场评审 5.5.1 召开预备会议 评审组长在现场评审前应召开全体评审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需要时可邀请被评审机构代表参加,会议内容包括:a)说明本次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b)评审组长声明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
23、、保密、廉洁要求;c)介绍检验检测机构文件审查情况;d)明确现场评审要求,统一有关判定原则;e)听取评审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解答评审组成员提出的疑问;f)确定评审组成员分工,明确评审组成员职责,并向评审组成员提供相应评审文件及现场评审表格;g)确定现场评审日程安排,明确评审工作进度和每个评审员现场评审需完成的任务以及任务提交的具体时间;h)需要时,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补充材料;i)需要时,组长对新获证评审员和技术专家进行必要的培训及评审经验交流。对于多场所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召开,如:集中召开、视频会议等。5.5.2 召开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
24、组全体成员、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与申请项目相关人员应参加首次会议,其他需要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由评审组长与检验检测机构商定。参会人员应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签到表上签名,并对首次会议的场景进行拍照保存,照片中应体现所有参会人员。首次会议一般不宜超过30分钟,会议内容包括:a)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组成员;检验检测机构介绍与会人员;b)评审组长宣读资质认定部门的评审通知,说明评审的目的、依据、范围、原则,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c)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介绍机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人员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d)确认评审日程表;e)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明确提交现场试验结果
25、的时间;9 f)介绍评审的方法和程序要求,强调评审的客观公正性原则,向检验检测机构做出保密承诺,明确廉洁自律要求;g)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h)检验检测机构为评审组配备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评审工作所需资源;i)强调评审组成员不收取任何费用,检验检测机构也不应支付评审组成员任何费用,且应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对于多场所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召开,如:集中召开、视频会议等。5.5.3 考察检验检测机构场所 5.5.3.1 现场考察是观察、考核的过程。首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考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办公及检验检测场所,收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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