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供水供电应急预案供水管网应急预案(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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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供水供电应急预案供水管网应急预案(7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育人的视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供水供电应急预案 供水管网应急预案篇一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市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刚好限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务,最大限度地削减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可能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
2、条例浙江省城镇燃气、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2.城市供水突发事务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遇污染、发生不行抗拒自然灾难事务(地震、台风、洪灾、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统设施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的突发性事务(爆炸、倒塌、失控、毁坏、严峻泄漏等)、城市主要输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传染性疾病爆发、斗争和
3、恐怖活动等各种自然灾难、事故等引起的供水突发事务。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生活用水、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作为应急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监控和管理,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加及早发觉、刚好处置突发事务的实力,尽量避开或削减突发供水危机事务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针对不同供水突发事务及其相应级别,实行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供水突发事务联动处置机制。 3.快速反应,联动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
4、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气,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资源整合,专群结合。根据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务的信息研判、决策询问、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务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广泛动员社会力气参加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处置工作。 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应急管理,促进应对突发公共事务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宣扬和教化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
5、各类突发公共事务的综合素养。 2.1基本状况 温州供水水源以水库水源为主,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市区现主要有珊溪水、泽雅水两处供水水源,总供水实力为132万m/d,另外瓯江翻水站水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可向城市供水30万m/d(原水33万m/d);现有7座大中型城市水厂以及5座乡镇水厂,合计水厂规模142万m/d。 2.2 风险评估 近年来,温州市未发生水源突发事务,在将来5年发生概率较低,但水源性事务影响时间最长,发生后果最严峻,属于高等风险等级事务。 温州市区水厂间配水主干管基本实现互联互通,风险基本上是可控的,属于中等风险等级事务。 当前大罗山以东地区仅靠状元水厂供水,供水管网末端以支状为主,
6、将来5年内有肯定概率发生突发事务,属于较高风险等级事务。 主要原水管渠、dn1000及以上输配水干管爆管,供水自动化信息系统遭遇远程攻击等事务偶有发生,将对供水造成肯定影响,属于中等风险等级事务。 配水管网人为破坏、输配水管爆管等事务,有关部门及供水企业处理此类事务已具备较为成熟有效的应对措施,属于一般风险等级事务。近年来,此类事务常有发生,在将来5年发生概率较高。 2.3应对实力评估 我市供水企业基本实现集团化运行,具备肯定的应急应对实力。其中,市公用集团自来水公司担当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的城市供水,具有较强的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应急监测实力,具备肯定规模的应急队伍、应急
7、物资储备等社会资源。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应急预案:制定了供水水源突发事务应急预案,供水水质突发事务应急预案,防汛防台抗旱、抗雪(寒潮)防冻等专项应急预案。 (2)应急监测实力:所属水质监测站是浙江省通过国家试验室认可的三家国家水质监测站之一;可担当供水突发事务水质检测任务以及水质重要污染物应急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3)供水应急队伍:建立了5个应急点70余人的应急抢险队伍,负责供水突发事务的应急抢修工作,并已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压力、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测,快速处置供水突发事务。 (4)应急物资储备:配备了输水管、排水泵、发电机组、救生衣、救生圈、平安帽等20余种应急
8、救援物资。 我市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市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机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和城市供水企业组成。 3.1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3.1.1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当,副指挥长由市政府联系城建工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当。成员由市委宣扬部、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
9、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温州银保监分局、温州电力局、温州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公用事业集团、市交发集团和事发地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依据应急处置的须要,可增加其他单位有关负责人为市指挥部成员。 3.1.2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实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组织指挥、协调一般和较大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应急处置行动,协作重大、特殊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应急处置行动,协调跨地区的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处置。 (3)负责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
10、装备、器材及相关设施等。 (4)协调市级有关部门、驻温部队参加供水突发事务应急处置行动。 (5)负责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 3.2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担当,成员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执行市指挥部的确定和指示; (2)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务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帮助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工作及供水突发事务的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4)担当编制和修订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5)
11、对各单位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状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建立供水突发事务应急抢险专家库和抢险队伍联络网络,组建应急抢险专家组; (8)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建立供水突发事务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对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市委宣扬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务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市委网信办:指导做好突发事务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 3.市经信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供应应急抢险救援的通
12、信保障。 4.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现场的平安保卫、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帮助组织受灾群众快速疏散;负责对危害城市供水平安的案件侦破,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故舆情监控;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5.市民政局:做好经应急管理部门灾难应急期救助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刚好赐予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6.市财政局:指导、协调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工作,监督应急资金的运用。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滑坡等地质灾难引发的事务处置,负责地质灾难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协作做好咸潮入侵监测工作。 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水质的应急监
13、测;分析饮用水水源污染缘由,提出处置建议;对污染事务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务责任单位做出惩罚;对环境修复提出建议。 9.市住建局:负责指导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及抗灾设防工作,帮助做好事务调查,加强对城市供水工程的质量和平安管理,指导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落实省建设厅有关工作要求。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人员疏散等运输保障工作;参加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的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协作供水紧急事务处置过程中涉及马路损毁、抢修破路等事宜的应急处理。 11.市水利局:负责协调做好供水水源供应保障工作;指导供水单位做好供水工程运维管理和水
14、量调度,参加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务发生的缘由分析、调查取证;参加供水水源突发事务的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善后处置、生态复原等后期处理工作。 12.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事务中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及心理救援工作;帮助开展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水质应急监测。 1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因自然灾难导致城市供水突发事务中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工作;担当城市供水突发事务救灾款物的安排,协同开展救灾款物管理和监督运用;帮助指挥部联系、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事宜;依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参加或组织供水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4.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可能涉及市属国
15、有企业利益的相关事宜,指导所监管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15.市市场监管局:参加事务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务发生,负责应急期间的物价监控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16.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担当市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节水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行政执法,对有关违法线索进行立案查处;落实省建设厅有关工作要求。 17.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务中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协作做好因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引起的供水中断过程中的应急供水工作。 18.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期间气象灾难的监测及预报预警工作,刚好供应灾
16、难性天气有关信息,提出防卫对策与建议。 19.温州银保监分局:指导做好事务发生后的保险查勘和理赔工作。 20.温州电力局:负责供水突发事务期间供水设施的供电保障。 21.温州通信发展办公室:组织协调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运营突发事务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复原受破坏的公用电信网通信设施。 22.市公用事业集团:负责组织公用集团下属公司在管理范围内开展水源设施和供水设施的平安日常巡查管理,帮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供水设施的爱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供水突发事务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应急物资筹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供水突发事务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交发集团:负责泽雅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范围内水源设施的平
17、安日常巡查管理工作;负责泽雅水库管理站管理范围内供水突发事务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筹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供水突发事务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 2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温州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的预警、应急、后期处理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级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工作。 25.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市指挥部依据应急处置和救援须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指挥部任命。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
18、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部详细负责指挥协调事务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主要职责: (1)划定事务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探讨推断事务性质及危害程度,制定抢险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现场处置,组织限制和消退事务危害源; (3)向市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处置进展状况; (4)向市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建议,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3.5专家组 成立温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市指挥部的决策询问机构,由供水相关行业、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担当重要信息研判、为应急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
19、供应技术支持、协助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决策部署、参与事务处置的调查评估等工作。 3.6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县(市、区)成立本地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指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务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iv级供水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工作。 3.7城市供水企业 各城市供水企业依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指挥机制,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务即时处置和自身实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4.1预料监测 各县(市、区)
20、政府、执法、环保、水利、卫健、公用集团等各有关部门要仔细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整合信息监测预料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发事务监测、预料、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料,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 供水企业要加强对供水范围内设施监控,确保供水实力和供水水质,对有关可能导致供水突发事务的信息,应亲密关注,刚好进行分析,探讨确定应急措施,事态严峻时刚好向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状况,做好应急打算工作。 4.2预警发布 对须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应依据紧急和危害程度,依托现有预警信息
21、发布平台,根据温州市突发事务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法有关规定,刚好向社会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城市供水突发事务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有责任及义务马上向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供水相关部门报告。 相关城市供水企业在发觉或接到供水突发事务发生报告后,要马上实行先期处置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应采纳书面形式,状况紧急,可先采纳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刚好续报有关状况。 事发地供水主管部门在接到供水突发事务报警后,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了解和汇总相关信息,甄别供水突发事务等级与发展趋势。在事故发生一个
22、小时内由事发地供水突发事务应急指挥机构向本级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务状况。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根据危害程度刚好进行分析研判,若确认为较大及以上城市供水突发事务,根据突发事务信息报送规定,刚好、精确地要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单位;若确认为特殊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务,还必需向省建设厅报告,同时,市政府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规定马上向省政府报告信息。 5.1.2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务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务性质,简要经过,初步推断事务缘由; (2)事务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人员伤亡状况,事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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