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含2个附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含2个附件).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含2个附件) 某公司工程造价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其次章 职责 第三章 造价管理权限 第四章 造价管理 第五章 考核 第六章 附则 附件1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申请表 附件2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限制投资,维护股份公司利益,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由股份公司投资实施属于资本性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非资本性投资的修理工程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直属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方
2、法所称的造价管理包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限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主要环节。 第五条 工程造价相关定义 投资估算:在建设前期编制的,依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探讨报告对项目总投资进行估算,是可行性探讨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步设计概算: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探讨、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部建设资金,是设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是招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限制价:招标人依据
3、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方法,以及拟定的招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详细状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合同价: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工程预付款:在开工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 平安明施工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平安施工、明施工,爱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纳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工程计量: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工程进度款:在合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根
4、据合同约定应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赐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支付。 竣工结算价: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质量保证金: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修理的资金。 财务决算:由财务部门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件,其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 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实力的当事人
5、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本方法“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 其次章 职 责 第六条 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主要职责: 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负责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和限制。 负责对项目建设单位造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负责对造价询问服务供应商库成员的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申请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和限制。 负责统计、报审和报备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信息。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第八条 股份公司规划发展部主
6、要职责: 负责制定投资管理制度。 负责下达投资项目立项安排。 第九条 股份公司财务部主要职责: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款项支付。 财务决算管理、审核工作。 第十条 股份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职责: 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 第三章 造价管理权限 第十一条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金额和性质,股份公司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统一实施下列工程建设项目: 1.股份公司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且需进行规划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2.股份公司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建设项目。 3.经股份公司决策须要统一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非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统一
7、实施的项目分为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实施项目和自主实施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实施项目,是指直属部门、分公司投资金额为300万元以上,子公司投资金额为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实施项目,是指直属部门、分公司投资金额为300万元以下,子公司投资金额为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 3. 自行实施和自主实施项目实际金额界定以股份公司授权委员会批复权限为准。 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造价管理主要权限包括: 统一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从投资估算至竣工结算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实施项目,主要权限包括: 1.初步设计概算审核。 2.招标限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8、 3.重大工程价款调整审核。 4.结算审核。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造价管理主要权限包括: 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实施项目,负责除第十二条第点以外的造价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实施项目,负责从投资估算至财务决算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第十四条 工程造价询问服务 投资额4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询问服务在同级纪委监督下抽签选定供应商库成员供应服务,除此之外的项目根据股份公司招标选购管理规定或非招标选购管理规定托付符合资质的工程造价询问公司供应服务。 投资额10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须托付工程造价询问公司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对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管理。投资额10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除
9、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限制价编制、结算审核外,其他造价管理环节,项目建设单位视项目困难程度自行确定是否托付工程造价询问公司供应服务。 第四章 造价管理 第一节 投资估算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根据股份公司投资管理方法执行。 其次节 初步设计概算 第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托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应限制在已批准的投资估算围内。 第十七条 投资额101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投资估算批复后进入初步设计阶段,也可干脆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托付工
10、程造价询问公司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下达项目资金安排依据基础。 第十九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向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提交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申请,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组织审核。 其次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时,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的请示。 项目立项批准件。 有相应资质专业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件纸质版一套,电子版一套 。 其次十一条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探讨报告;初步设计件及相关资料;概算定额或指标等计价依据及有关计价规定;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等技术资料;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
11、气候、地质地貌、经济、人等自然条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市场价等编制。 其次十二条初步设计总概算是确定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全部费用的件,由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及应列入概算的有关费用组成。 其次十三条初步设计概算根据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三级形式编制。单一的、具有独立性的建设项目,可采纳二级形式编制,由单位工程概算干脆编制建设项目总概算。 其次十四条 初步设计是依据立项批准的可行性探讨报告所做的详细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件经批准后,初步设计概算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其次十五条 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行
12、性探讨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须要变更时,须向股份公司规划发展部重新报批可行性探讨报告。 其次十六条 初步设计概算件应包含概算与批准估算的对比表格及相关分析说明。 其次十七条 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编制深度是否满意初步设计要求。 编制围及规模是否与批准可行性探讨投资估算的工程建设项目围及规模一样。 建设费用项目是否按规定计列,详细费率或取费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或有关部门规定计算,有无随意列项,有无多列、交叉列项或漏项等。 其次十八条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核的相关资料应作为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方法
13、的要求归档。 第三节 招标限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其次十九条 达到招标规模的工程项目,资金安排下达后,股份公司建设管理部/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托付工程造价询问公司编制招标限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第三十条 未达到招标规模的工程项目,资金安排下达后,项目建设单位可视项目困难程度,托付或自行编制非招标限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件的组成部分,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招标限制价是招标件规定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限制价不能超过项目资金安排。 第三十二条 工程量清单、招标限制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14、的计价定额和方法;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及有关计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设计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等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件;施工现场状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市场价等编制。 第三十三条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第四节 合同价 第三十四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价。 第三十五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纳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
15、可采纳总价合同。 第三十六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下列有关事项: 预付款的金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平安明施工费的支付安排,运用要求。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金额刚好间。 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刚好间。 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担当计价风险的内容、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围的调整方法。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刚好间。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刚好间。 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刚好间。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第三十七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项目的须要可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奖、误期赔偿费、明工地增加费、
16、工程优质费等奖罚金额、支付、扣除及其时限。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招、投标件中有关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出现下列情形的,应遵循下列规定: 当中标人投标件与招标件不一样的,应以中标人投标件为准。 当施工合同与招标件不一样,且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违反招标件中有关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实质性内容的实际行为的,应以施工合同为准。 当后续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合同件与施工合同不一样,应以后续合同件为准。 第五节 工程预付款 第三十九条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在正式开工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四十条 申请资料包括:预付款支付申请、工程施工合
17、同、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等。 第四十一条 申请资料须经监理单位、造价询问公司、发包人审核并确认。 第四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原则上不高于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平安明施工费后余额的30% 。 第四十三条 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第四十四条 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依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始终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第四十五条 股份各级财务部门凭借预付款支付申请批复办理工程预付款支付。 第六节 平安明施工费 第四十六条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
18、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平安明施工费。 第四十七条 平安明施工费申请资料须经监理单位、造价询问公司、发包人审核并确认。 第四十八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安排的平安明施工费总额的60%, 其余部分应根据提前支配的原则进行分解,并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对平安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担当。 第七节 工程计量 第五十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工程量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 第五
19、十一条 单价合同计量 工程量必需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因承包人缘由造成超出合同工程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当承包人认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时,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看法,并应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具体的计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书面看法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
20、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的,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处理。 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第五十二条 总价合同计量 除按工程变更规定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
21、报告。 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应通知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 第八节 工程进度款 第五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依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五十四条 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样,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月为单位。 第五十五条 签订单价合同的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 第五十六条 签订总价合同的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编制进度款支付申请。假如合同是根据规定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承包人在编制进度款支付申请时,干脆根据所完成节点规定金额申报完成金额,但必需附所完成节点的典型照片。 第五十七条 承包人在每个支付期结束后的7日内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 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