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重点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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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型: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建议内容:1、 名词解释多来源于“含义”“定义”等,死记!2、 简答题要精答,论述题需要拓展。3、 案例分析先写原则等知识点,再开始作答。第一编 法律的本体(宇宙超级重点)第一章 法律的概念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1、 古代的“法”和“刑”两个字是通用的,其基本含义有二:其一是公平,即所谓的“从水”;其二是惩罚,即所谓的“从去”。2、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法律的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第二节
2、 法律的特征(重点)1、法律的国家创造性: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途径2、法律的行为规范性:法律规范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调整人的行为3、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具有使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循的法律效力。4、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所谓国家强制力是指一定的阶级为了一定的统治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暴力,它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来运行。第三节 法律的本质1、研究法律本质的意义:法律的本质是指法律的内部联系,是法律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法律的本质隐藏于法律现象的背后,是法律内在的、深刻的、稳定的属性。人们只有通过科学的抽
3、象思维,才能认识它、把握它。2、法律的本质属性:(1)从主观角度看,法律具有阶级性,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从客观角度看,法律具有物质制约性,其内容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所以,法律在本质上是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的统一,是意志和规律的统一。(2)法律的阶级性:所谓的国家意志实际上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凭借自己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硬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宣布为法律。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个别统治者个人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内部每个成员的意志之和,而是统治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共同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个成员的意志相互作用而产
4、生的“合力意志”。3、法律的物质制约性:(1)法律有物质制约性并不意味着法律总是符合客观经济条件和经济规律的要求。(2)法律有物质制约性并不意味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外的因素(展开)对法律就没有影响。(3)法律有物质制约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就没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展开:法律具有一定的“惯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历史继承性和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性;不同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之间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受上层建筑领域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第二章 法律的要素第一节 法律的要素释义1、 法律的要素的概念: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或各个组成部分2、 法律要素的确定: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3、 法律要素的功能:法律要素理论
5、的意义在于,它为人们辨识法律提供了一种分析模式或进入路径。第二节 法律概念1、 法律概念的含义:法律概念是法律要素中最基本的细胞,它是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的概括性表达,对于确定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意义边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 法律概念的种类:主体型、客体型、关系型(权利义务关系)、事实型3、 法律概念的定义方式:(1) 法律规范中对其含义直接明文规定或释明(2) 在法律规范中并无专门的意义释明,其含义需要借助日常语言来理解或是由执法或司法官员依据职权予以界定。第三节 法律规则(重点)1、 法律规则的概念和特征:(1) 法律规则,作为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是指在具体条件下为法律主
6、体设定具有具体权利义务的行为准则。从性质上看,法律规则最能体现人们对于法律的认知,或者说,法律大多数时候总是以法律规则的形式展示它的面貌;而从数量上看,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诸元素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是法律内容中最主体的部分。(2) 法律规则具有确定性、规范性、体系性。2、 法律规则的结构:(1) 适用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前提性条件(2) 行为模式:行为模式是法律规则中有关行为本身的规定,它被认为是法律规则的核心构成要素,因为法律是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而设的,法律本身的属性又被认为是一种行为规范,故行为乃是法律规定的核心内容。(3) 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对行为人的行为赋予法律
7、评价和处理的部分。一是对违反义务性规定的行为提供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一是对授权性行为提供一种肯定性法律后果。3、 法律规则的种类(1)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书P33,重点)(2)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书P34,重点)第四节 法律原则1、 法律原则概述:(1) 法律原则是法律诸要素中最能反映法律之基本原理的要素(2) 法律原则是对法律之目的、精神、价值等所作的纲领性规定,是指导具体法律规则的规范原理和价值标准。(3) 和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具有极大的抽象性,其内容也不像法律规则那么确定,因为法律原则往往并未描述任何事实特征或具体行为样式。2、 法律原则的分类:(1) 基本原
8、则和具体原则(2) 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3) 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重点)3、 法律原则的作用(1) 一是对法律变革的作用,一是对法律适用的作用。(2) 主要体现在为弥补法律漏洞,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限定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等几个方面。4、 法律原则在司法中的运用(超重点)(P38 案例分析)(1) 顺位限制原理:穷尽规则,方可援引法律原则。(2) 目的限制原理:非个案正义,不得抛弃法律规则。(3) 优势理由原则:面对原则冲突,当择优冲突。第三章 法律的渊源、体系与效力第一节 法律渊源概述1、 法律渊源概述(重点):在我国法学中,法律渊源通常是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
9、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这一概念被用于说明某一规则如何产生或具有何种外部表现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成为权威机关作出法律决定(行政决定或司法判决)的权威根据。2、 法律渊源的历史发展:从习惯到习惯法,从不成为法到成文法。3、 法律渊源生成的主体:(1) 国际社会(2) 区域性国际组织(3) 主权国家(当代国际社会最重要的法律渊源创制主体)(4) 社会(5) 个人4、 法律渊源的主要形式:(1) 正式渊源: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国际条约(2) 非正式渊源:权威法学理论、公平正义等公认的社会价值观念、公共政策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制定法渊源(重点)1、 宪法2、 法律3、
10、 法规:行政、地方(一般性地方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军事、司法4、 规章5、 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作为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国际条约,是指我国同外国或国际组织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法规性文件。第三节 法律分类1、 成为法与不成文法2、 根本法与普通法3、 实体法与程序法(关注)4、 一般法与特别法5、 国内法和国际法6、 公法和私法(明确区别)第四节 法律体系1、 法律体系的概念与存在条件:法律体系是指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重点区分“法律体系”与“法系”)2、 部门法的划分标准:(1) 法律所调
11、整的社会关系(基本标准)(2) 法律调整的方法(3) 首先,要保持各部门之间的适当平衡;其次,法律部分的划分要具有前瞻性,从而保持部门法划分的相对稳定性;最后,法律体系中各部门的划分具有相对性。3、 当代中国基本法律部门与体系(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和商法、经济法、刑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军事法、诉讼法第五节 法律效力(超重点)1、 法律效力的释义:约束力+保护力2、 法的效力范围:(1) 对人效力: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2) 对事效力(3) 空间效力(4) 时间效力(重点):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是指新生效的法律对既往所发生的社会事件和主体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
12、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3、 法律效力的冲突及其协调(重点):(1) 差序规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位阶的法律具有同等地位。(2)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 新法优于旧法(4) 国际法优先规则第四章 法律关系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1、 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所产生的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2、 法律关系的特征:(1) 以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2) 体现国家意志性(3) 特定主体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4) 有国家强制力保障3、 法律关系的分类:(1) 根本性法律关系和一般性法律关系(2) 实体性法律
13、关系、程序性法律关系和执行性法律关系(3) 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法律关系的构成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三部分构成: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1、 法律关系主体:(1)含义:法律关系中权力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2)种类:自然人、法人、国家2、法律关系客体:(1)含义: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与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2)条件:利益性+稀缺性+可控制性+合法性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1、法律权力:(1)概念:法律权力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2)特征:合法性、有界
14、限、自主性和能动性、目的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而采取法律手段、权利义务相辅相成。2、法律义务(1)概念:法律义务是指设定或隐藏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2)特征:义务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强制性、是为了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上的对立统一性、总量上的守恒性、功能上的互补性、价值上的一致性第四节 法律事实1、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或客观情况。法律事实必须是法律所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并能引起法律后果的事实。分为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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