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服务规范(DB 2301-T 101—2021).pdf
《家庭教育服务规范(DB 2301-T 101—202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庭教育服务规范(DB 2301-T 101—2021).pdf(5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ICS 03.080.01 CCS A 12 2301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地 方 标 准 DB 2301/T 1012021 家庭教育服务规范 2021-12-30 发布 2022-01-30 实施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2301/T 1012021 I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原则和要求.2 5 管理.3 6 服务类型.3 7 服务要求.4 8 质量管理与监督.14 附录 A(资料性)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15 附录 B(资料性)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
2、表.16 附录 C(资料性)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17 附录 D(资料性)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19 附录 E(资料性)家庭教育(儿童)服务高风险家庭评估表.20 附录 F(资料性)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协议.22 附录 G(资料性)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23 附录 H(资料性)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计划表.24 附录 I(资料性)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面谈记录表.25 附录 J(资料性)家庭教育(儿童)指导可利用的资源列表.26 附录 K(资料性)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27 附录 L(资
3、料性)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28 附录 M(资料性)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29 附录 N(资料性)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30 附录 O(资料性)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31 附录 P(资料性)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案.32 附录 Q(资料性)家庭教育课程评价要素.34 附录 R(资料性)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档案清单.40 附录 S(资料性)委托评估协议书.48 DB 2301/T 1012021 II 参考文献.50 DB 2301/T 1012021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4、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文明家庭建设促进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芙蓉、刘正荣、胡松涛、杨威、袁丽红、宁帮武、关少微、刘冰宇、陈玉娟。DB 2301/T 1012021 IV 引言 0.1 目标 为规范家庭教育服务活动,提高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家庭全面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
5、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实践经验,确保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履行家庭教育负责,让国家和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卓见成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制定本文件。0.2 理论与模式 服务活动的开展:相关理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教育学理论;家庭社会学理论;心理学理论;生态文明理论;社会建构理论。相关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认知行为
6、治疗模式;任务中心模式;危机干预模式;家庭治疗模式;叙事治疗模式。DB 2301/T 1012021 1 家庭教育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教育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和要求、管理、服务类型、服务要求、质量管理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会团体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可参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7、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家庭教育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3.2 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以外的社会机构根据社会发展以及家长自身的需要,为新婚夫妇、孕妇、18 岁以下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3.3 家庭教育指导者 经过系统的培养和培训,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服
8、务和帮助的专业人员。3.4 家庭教育督导 为社会工作者、家庭教育指导者、从业服务人员、志愿者提供的家庭教育行政、家庭教育专业、家庭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支持性家庭教育督导。3.5 个案工作 DB 2301/T 1012021 2 以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运用个别化的工作方式,增强其解决家庭教育困难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其与环境和谐发展的一种专业家庭教育服务方法。3.6 个案管理 以面临多重问题或需要的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庭教育指导者统筹协调服务过程,满足服务对象复杂需求的整合性家庭教育服务模式。4 总体原则和要求 方向性 4.1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
9、主体,家庭建设是家庭教育的重要保障,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是家庭教育的前提,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家长和儿童共同成长的过程,尊重并保护儿童的权利,教育孩子如何做人。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指导性 4.2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儿童为本、家长主体为原则,坚持接纳和非评判的服务方式,提供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相信服务对象有成长和改变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服务对象在具备自决条件并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选择和决定,鼓励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专业性 4.3 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运用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个人、家庭、社区、组织等
10、)提供家庭教育辅导、家庭关系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发展社会功能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平等性 4.4 创造公平的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居住期限等遭受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系统性 4.5 解读政策、制定服务计划、重视家庭的作用,建立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每年宜30学时以上,从儿童自身及其与家庭、朋辈群体、社区、学校、服务机构等的互动关系中分析出儿童的潜在问题,提供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或者是最容易从伤害中恢复的方案。识别所需资源,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儿童教
11、育发展,同时宜建立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独立性 4.6 尊重服务对象的差异性,重视服务对象的独特性,了解服务对象个性化的需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要,从服务对象的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服务,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最大限度保障服务对象的利益。DB 2301/T 1012021 3 保密性 4.7 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经允许,不应透漏服务对象信息;需要提供信息时,告知服务对象,并与相关组织共同采取相应措施。5 管理 组织管理 5.1 5.1.1 应具备相应的资
12、质,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5.1.2 应建立并公示组织管理框架,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描述岗位能力。5.1.3 应制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意外伤害的措施。5.1.4 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外包服务合同管理制度和组织内部监督机制。5.1.5 应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宜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5.1.6 应建立设施配备及用品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制度。5.1.7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人员管理 5.2 5.2.1 应重视家庭教育理论学习研究、培养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
13、。5.2.2 应建立各类家庭教育服务人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制度、岗位资质审核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绩效评估考核制度。5.2.3 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并留存记录。5.2.4 应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者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5.2.5 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制定服务规划、计划和方案的能力。5.2.6 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能力评价证书。6 服务类型 个案咨询 6.1 收集和系统分析与家庭、家庭成员和其环境相关的信息,以面对面或整合现有的家庭、社区、学校和其它部门的资源的方式给服务家庭提供反映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诉求的个案服务和咨询。
14、指导课程 6.2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合理运用亲自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和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而实施的与家庭教育服务相关的课程。实践活动 6.3 DB 2301/T 1012021 4 开展实践锻炼,加强未成年人磨练毅力的实践练习,激发未成年人团结合作的潜意识,引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提前培养未成年人将来进入社会的适应能力。7 服务要求
15、个案咨询 7.1 7.1.1 接案 7.1.1.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接案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介绍服务宗旨、服务政策、服务项目等;初步收集与儿童有关的信息;初步探索儿童的问题和需要;与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建立专业关系;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参见附录 A;判断服务对象状况的紧急程度;避免将服务对象标签化;关注服务对象的资源与优势;以受益对象的视角看问题;从家庭、学校、朋辈群体和社区等多方面入手收集资料;与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协同解决儿童的问题。7.1.1.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接案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了解服务对象的来
16、源和接受服务的意愿;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澄清其期望;介绍机构的职责和服务范围;介绍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职责和服务方式;初步探索服务对象的困境和需要;初步收集与服务对象有关的信息;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及家庭教育指导者自身的能力,做出接案与否的决定或转介的安排;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接案记录表,参见附录 B;判断服务对象状况的紧急程度;避免将服务对象标签化;关注服务对象的资源与优势;以受益对象的视角看问题;从家庭、学校、朋辈群体和社区等多方面入手收集资料;与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协同解决儿童的问题。7.1.2 预估 7.1.2.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
17、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为儿童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预估表,参见附录 C;DB 2301/T 1012021 5 存在高风险因素的家庭应填写高风险家庭评估表,参见附录E;发现和识别儿童问题的成因;识别儿童及其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坚持动态和持续性的原则,对儿童的问题逐渐深入认识;对儿童面临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排序,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关注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其它相关人员的参与,为他们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态度;以资源为导向,识别服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中的资源、优势与障碍;以需求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其需要、困境或问
18、题;以服务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选择适当的服务目标与服务内容;在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的同时评估服务对象个人及环境中的资源与优势;注意动态和持续地评估服务对象的需要、问题及资源;重视服务对象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参与。7.1.2.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服务对象个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服务对象社会环境的微观、中观、宏观系统等资料,主要是家庭及社区信息;收集服务对象对自己及处境的感受、观念和期待;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预估表,参见附录D;以需求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其需要、困境或问题;以资源为导向,识别服
19、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中的资源、优势与障碍;以服务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选择适当的服务目标与服务内容;在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的同时,评估服务对象个人及环境中的资源与优势;注意动态和持续地评估服务对象的需要、问题及资源;重视服务对象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参与。7.1.3 计划 7.1.3.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计划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的问题与需要,儿童及其所处环境的资源、优势与障碍;服务计划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介入措施、行动步骤及进度安排;家庭教育指导者、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各自的任务;评估参与者和评估方式方法;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工作服务计划表,参见附录G;家庭
20、教育指导者在制定服务计划时,制定注意事项;在制定服务计划时应有儿童的参与,尊重儿童的意愿;服务计划应与儿童服务的宗旨和目标相符合;服务计划应尽量详细和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服务计划应易于总结和评估。7.1.3.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计划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服务的目的与目标;选择介入的服务模式;DB 2301/T 1012021 6 制定具体的介入策略、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明确家庭教育指导者和服务对象各自的任务,并签订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协议,参见附录F;确定服务评估方法;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工作计划表,参见附录H;服务对象参
21、与,尊重服务对象意愿;服务对象需要、服务目标、介入模式及行动策略相互契合;服务计划应尽量详细和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服务计划应易于总结和评估。7.1.4 介入 7.1.4.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介入过程中的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促使儿童、家长及相关人员学会运用现有的资源;对儿童与环境产生的冲突进行调解;运用各种能够影响儿童改变的力量帮助儿童实现积极的改变;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参见附录I。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注意发掘和运用儿童所在社区的资源;协调和链接各种儿童服务的资源与系统;改变儿童所处的环境;促进儿童政策的改变;填写(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可利用的
22、资源列表,参见附录J;坚持以儿童为本的原则;考虑儿童的发展阶段和年龄特征;与儿童共同参与介入行动;介入行动与服务目标一致。7.1.4.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介入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促使服务对象的认知、情绪、行为等发生正向改变;促使服务对象学会运用现有资源并积极发展可用资源;激发服务对象的主观能动性,进行能力建设;促使服务对象与环境相适应;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服务面谈记录表,参见附录K。间接介入,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和链接服务对象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改变服务对象所处的环境;服务对象面临多重问题或障碍时,进行个案管理;促进与服务对象的互动;
23、对开展的服务进行实时评估,并对服务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依据并善用政策资源开展服务。DB 2301/T 1012021 7 7.1.5 评估 7.1.5.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服务内容选择适宜的评估方法(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基线测量法、任务完成情况测量法、目标实现程度测量法和介入影响测量法);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撰写评估结果;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参见附录 L;儿童有哪些变化;服务过程中所运用的理论与技巧是否恰当和有效;明确要做哪些跟进工作。7.1.5.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包括但
24、不限于:对服务成效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服务对象的改变;目标的实现;服务对象满意度。对服务过程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过程中运用的理论、模式和方法;进度的把握和调整;工作人员的表现;对专业的反思。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评估表,参见附录 M;向服务对象说明评估的目的和方法;兼顾过程评估与成效评估;兼顾质性方法与定量方法;评估宜有服务对象参与。7.1.6 结案 7.1.6.1 家庭教育(儿童)服务在结案过程中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巩固儿童及其所处环境已有的改变;增强儿童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解除工作关系,妥善处理分离情绪;填写家庭教育(儿童)个案结案表,参见
25、附录 N;与儿童回顾服务的过程,需确定结案时机是否成熟;提前告知儿童结案的时间,让儿童有心理准备,帮助儿童处理好离别情绪;提醒儿童学会自立,告诉儿童在需要时将继续提供帮助;让儿童理解自己的收获,正向表达感受。7.1.6.2 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服务在结案过程中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合适的结案时机;回顾服务过程,增强服务对象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信心;巩固服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已有的改善;结束工作关系,妥善处理离别情绪;DB 2301/T 1012021 8 填写家庭教育(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个案结案表,参见附录 O;对需要转介的服务对象做好转介安排;如出现以下情况可结束或终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家庭教育服务规范DB 2301-T 1012021 家庭教育 服务 规范 DB 2301 101 202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