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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市旧城区东片区E-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XX市旧城区东片区E-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规 划 条 文 目 录第一章总体控制1第二章土地使用规划1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1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第三节绿化用地规划1第四节其他用地规划1第三章综合交通规划1第四章“六线”规划控制2第五章土地开发强度控制2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3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3第八章街坊管理单元里的地块划分与控制3第九章实施策略与规划措施3第十章附则4 附一:文本用词说明4 附二:土地使用性质管理4 附三:东片区E-02街坊用地汇总表6 附四:东片区E-02街坊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7 附五: XX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设施配置
2、标准9 附六:土地使用适建范围规定表10 附七:建筑密度与容积率控制指标表11 附八: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12 XX市旧城区东片区E-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第一章 总体控制第1条 规划范围东片区E-02街坊北靠崇义路,南到平阳东路,西接四基山路,东临护驾山路,片区总用地约79.66公顷。第2条 规划目标优化城市布局,加强空间结构;盘活用地存量,提高开发强度;塑造城市形象,体现城市特色。最终通过旧城区的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疏通城市交通,将XX建设成为“历史名城、现代都市、自然山水”相和谐的“魅力XX” 第3条 规划原则生态观 发展观 和谐观生态
3、观突出城市的山水格局 发展观从城市整体布局和统筹发展的角度,制定旧城改造的措施和步骤,合理确定规划区发展定位和建设规模,分期实施、协调发展,实现旧城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谐观延承历史、环境舒适、生态良好、生活便利、经济增长的社会和谐发展原则。第4条 发展规模片区规划总用地79.66公顷,规划人口1.73万。第5条 功能定位居住商业为主的综合片区。第二章 土地使用规划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第6条 居住用地总量东片区E-02街坊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43.06公顷,居住人口约1.73万人。 第7条 居住配套设施东片区E-02街坊的居住配套设施主要内容为:商业服务: 居住组团服务设施主要分布在唐口山路与太平东路
4、交叉口。 基础教育:小学和幼儿园各一所,主要结合现状规划,并考虑普教设施服务半径和交通出行规律设置。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8条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组团的职能要求合理确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总量与分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晰的各级各类中心。东片区E-02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9.46公顷。第9条 商业金融用地东片区E-02街坊商业金融用地主要集中在太平东路与唐口山路交叉口以及唐口山路与崇义路交叉口处。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面积7.86公顷。第三节 绿化用地规划第10条 规划公共绿地为9.10公顷。第四节 其他用地规划第11条 其他用地包括: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
5、地、市政设施用地。 第12条 对外规划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14.1公顷。第三章 综合交通规划第13条 规划道路系统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等级。第14条 主干路主干路有:崇义路,红线宽度50米;护驾山路,红线宽度42米;太平东路,红线宽度42米。第15条 城市次干路次干路有:四基山路,红线宽度35米;平阳东路,红线宽度35米。第16条 城市支路东片区E-02街坊内其它道路为城市支路,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支路系统结合地形,采用一块板的形式,尽量减少与主干道系统的交叉口。规划城市支路的红线宽度控制在15米。第17条 片区道路衔接主要遵循低速让高速、次要让主要、生活性让交通性和适当分离的原则。主干道
6、与主干道、主干道与次干道相交处采用拓宽与渠化结合的原则,各主要路口采用信号灯控制交通。第18条 地块在城市道路开口的规定距相临城市主干道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小于80m, 次干道不小于70m;距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边缘不应小于30m;距公交站边缘不应小于15m;距公园、学校等建筑物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第19条 东片区E-02街坊内的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必须配建对外停车场,鼓励建设多层地下停车库和多层地上停车库,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各类建筑停车配建依据XX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设施配置标准指标设置。第四章 “六线”规划控制第20条 道路红线东片区E-02街坊涉及的道路
7、红线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道路红线。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等。主干路红线控制:护驾山路,红线宽度42米;崇义路,红线宽度50米;太平东路,红线宽度42米。次干路红线控制:四基山路,红线宽度35米;平阳东路,红线宽度35米。其他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外侧退让。第21条 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本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河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本街坊不涉及此内容。第22条 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轨道交通线位及设施控制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黄线包括规划确定的高压输电线、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
8、场、加油加气站、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邮政支局、消防站等。街坊内规划确定加油加气站共1处,用地面积0.15公顷。城市黄线控制要求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等活动;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23条 城市绿线1、本片区内城市绿线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广场绿地、防护绿地控制范围线。2、主次道路两侧各控制5-30米绿化带。3、城市建设区内共规划32处街头绿地,其面积规模为强制性内容,具体位置和形态为指导性内容。第24条 城市橙线标定城市橙线是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居住区教育
9、和社会福利等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范围界线。1、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控制内容包括:保留现状小学1所,占地面积2.35公顷:保留现状幼儿园1所,占地面积0.88公顷。2、城市橙线控制所确定的设施规模,不得随意改变,设施位置和布局可根据具体需要,在其所在街坊范围内合理调整;禁止擅自将公益性公共设施转变为经营性相关设施等行为。第五章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第25条 建筑总量控制本片区内建设开发面积宜控制在104.75万平方米。第26条 根据XX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以科学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结合片区用地性质,确定片区土地开发强度分三级。第27条 低强度开发控制区:主要为中小学用地以及市政设施用地。
10、容积率控制在小于1.0。主要指E-02-24,E-02-26 ,E-02-27。第28条 中强度开发控制区:主要为保留多层住宅区以及市场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1.5。主要指E-02-14。第29条 高强度开发控制区:主要为部分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2.5。主要指E-02-05,E-02-07,E-02-08,E-02-11,E-02-16,E-02-18,E-02-20,E-02-21,E-02-29,E-02-31,E-02-34,E-02-37,E-02-39,E-02-44,E-02-49,E-02-52,E-02-53。第六章 建筑高度控制第30条 根据片区功
11、能布局、地块开发强度并考虑城市天际线、视线通廊以及开发地块对周边的影响,规划分四级控制范围对片区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第31条 高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50-70米,最高不超过100米,主要为片区内的商务、居住建筑,用地主要在四基山路和崇义路交叉口处。第32条 中高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24-50米,不超过55米,主要为区内各商住混合地块及居住地块。 第33条 多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24米,不超过36米,主要为片区现状保留的居住区。第34条 低层区:建筑高度控制在5-15米,不超过18米,主要为中小学校用地,市场用地等。第七章 城市设计导引第35条 建筑形式开发地块较完整,新建建筑居多,注重
12、建筑布局及建筑风格、色彩的统一,完善配套设施,打造高品质片区。第36条 环境景观加强护驾山路两侧绿化带建设,注重街头绿地的建设,各地块之间通过景观、绿化等有机串联,形成体系。第八章 街坊管理单元里的地块划分与控制第37条 地块划分的原则1、尽量保持地块使用性质的单一性。2、照顾户主用地产权,兼顾基层行政管辖界限。3、以城市道路、街道、河流等作为地块的界线,局部也可以围墙为界。4、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差异。5、满足建筑功能要求,适应建筑群体组合及城市设计需要。6、统一开发成片建设的地块宜大,零星开发的地块宜小。7、使每一地块至少有一个临街界面可设机动车出入口。第38条 地块面积计算 用地面积计算:
13、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至城市主次干路中心线;地块用地面积按地块界线围合的面积计算,其中边界为小区级以上道路(15米)的计算至该道路红线,其它道路计算至道路中心线。第39条 采用片区-街坊-地块划分的模式,将旧城区分为中心片区、东片区、南片区等规划片区,东片区划分为四个街坊,E-02街坊共54个地块。地块控制详见规划管理通则。第九章 实施策略与规划措施第40条 XX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进行东片区E-02街坊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以保障本规划的有效实施。第41条 通过阳光规划、成果公示、广泛宣传,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使各社会主体都能自觉参
14、与规划、监督规划、执行规划。第42条 规划建议东片区E-02街坊建设开发以完善片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城中村改造为主,作为新城旧城交接处的过渡区,既能延续旧城区的生活肌理又能承接新城的先进生活理念。第43条 重点控制太平东路两侧建筑风格、体量、高度,营造富有特色的建筑景观区域,创造沿街丰富的立面街景。第44条 规划管理与实施中应对公共绿地、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强制性控制,对其它经营性用地引导性控制,允许混合兼容,但须符合城市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规定,见附表五。第45条 当东片区E-02街坊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在符合相关程序的基础上,规划应动态调整和即时更新。
15、第46条 遵循本规划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应进一步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深化给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卫环保、防灾、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第十章 附则第47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8条 东片区E-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修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下一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49条 本规划由XX市规划局组织实施。附一:文本用词说明1. 为了便于在执行规划文本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用:“必须”; 反面词用:“严禁”
16、。(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应”; 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用:“宜”或“可”; 反面词用:“不宜”。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图纸、图表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附二:土地使用性质管理1、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规定在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基础上,根据XX市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局部调整。(对国标细化调整的用地分类,其代码以小写的英文字母结尾)(一)居住用地分类调整(1)增加中类Re普教设施用地,指属于
17、居住区、小区、组团应配套建设的幼托、小学、初中、高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普通教育设施用地,细分为Rea幼托用地、Reb小学用地、Rec初中用地、Red高中用地等四个小类。(2)增加中类Rb住宅混合用地,指以住宅为主的和商业兼容的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分类调整(1)增加中类Cb商务办公混合用地,指商业、金融、贸易咨询与行政办公为主的混合用地。(2)增加中类Cc商业娱乐混合用地,指商业、金融、贸易咨询、服务业、旅馆业与各类经营性娱乐设施为主的混合用地。(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分类调整(1)增加小类U2b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指提供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加油服务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加气服务的设施及其附
18、属设施的用地。(2)将中类U9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细分为U9a消防设施用地等小类。2、土地规划用途的规划实施规定旧城区控制性规划所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使用的土地,其用途与规划土地用途不符的,近期可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其改造或重建时,必须与规划土地用途一致。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的规划用地类别Re普教设施用地;C4体育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G绿地。土地的兼容性使用规定Re普教设施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D特殊用地不能兼容使用。其他建设用地之间可有条件的兼容使用
19、。3、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规划调整程序确需对片区土地使用性质进行调整的,重大调整或修改,原组织编制机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进行调整、更新和报送审批;非重点地区的局部调整,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结合用地调整完善规划布局的相关规定(一)旧城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级配套公建,其具体位置允许在下阶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在同一街坊管理单元内进行适当调整。(二)旧城区控制性规划中确定的地块可合并开发,但用地性质和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 4、改建、扩建、新建的建筑使用性质规定改建、扩建、新建的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片区规划用地性质;确需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的,应按程序报送审批。5、调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批用地项目
20、的规定调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批用地项目, 应按程序报送审批。附三:东片区E-02街坊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性质F1F2用地代号面积(公顷)1居住用地R43.06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39.02普教设施用地Re3.23住宅混合用地Rb0.812公共设施用地C9.46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C27.86商务办公混合用地Cb1.63道路广场用地S14.1其中道路用地S114.14市政设施用地U0.15其中交通设施用地U20.15其中加油加气设施用地U2b0.155对外交通设施用地T3.79其中管道运输用地T33.796绿地G9.1其中公共绿地G19.1其中街头绿地G129.1总计79.6620 XX市旧城区东片
21、区E-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附四:东片区E-02街坊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序号地块编码用地性质性质名称用地面积(公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机动车位出入口方位配套公建备注1E-02-01G12街头绿地0.98 2E-02-02G12街头绿地0.28 3E-02-03T3管道运输用地3.79 4E-02-04G12街头绿地0.15 5E-02-05C2商业金融业用地0.25 2.540205062N6E-02-06G12街头绿地0.14 7E-02-07C2商业金融业用地0.45 2.5402050112WN8E-02-08C2商业金融业用地0.35 2.54020
22、5086W9E-02-09G12街头绿地0.02 10E-02-10G12街头绿地0.37 11E-02-11R2二类居住用地7.68 2.52035801918ESW文化活动站、卫生站、物业管理、体育健身场地、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12E-02-12G12街头绿地0.09 13E-02-13G12街头绿地0.20 14E-02-14C2商业金融业用地1.04 1.5502012155EN已建成15E-02-15G12街头绿地0.05 16E-02-16R2二类居住用地0.83 2.5203580208ES17E-02-17G12街头绿地0.14 18E-02-18Cb商务办公混合用地1.06
23、2.5402050264N19E-02-19G12街头绿地0.24 20E-02-20Cb商务办公混合用地0.54 2.54020100135W21E-02-21R2二类居住用地1.90 2.5203580475SW22E-02-22G12街头绿地0.18 23E-02-23G12街头绿地0.10 24E-02-24Rea幼儿园用地0.85 0.62035185N幼儿园25E-02-25G12街头绿地0.32 26E-02-26Reb小学用地2.29 0.820351818E小学27E-02-27U2b公共加油加气用地0.14 0.5254012E加油站28E-02-28G12街头绿地0.25
24、 29E-02-29Rb住宅混合用地0.81 2.5253580203S30E-02-30G12街头绿地0.14 31E-02-31R2二类居住用地6.88 2.52035801720SWN物业管理、体育健身场地32E-02-32G12街头绿地0.20 33E-02-33G12街头绿地0.11 34E-02-34C2商业金融业用地0.38 2.540205094SW35E-02-35G12街头绿地0.11 36E-02-36G12街头绿地0.11 37E-02-37R2二类居住用地5.25 2.52035801311EWN文化活动站、物业管理、体育健身场地38E-02-38G12街头绿地0.3
25、5 39E-02-39C2商业金融业用地1.31 3402080392S40E-02-40G12街头绿地0.39 41E-02-41G12街头绿地0.20 42E-02-42G12街头绿地0.14 43E-02-43G12街头绿地0.14 44E-02-44C2商业金融业用地1.68 2.5402080420EN45E-02-45G12街头绿地0.43 46E-02-46G12街头绿地0.48 47E-02-47G12街头绿地0.20 48E-02-48G12街头绿地0.45 49E-02-49R2二类居住用地11.27 2.52035802818SWN卫生站、物业管理、文化活动站、体育健身场
26、地、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50E-02-50G12街头绿地0.78 51E-02-51G12街头绿地0.49 52E-02-52C2商业金融业用地2.38 3402080713EWN53E-02-53R2二类居住用地5.04 2.52035801260ESW文化活动站、物业管理、体育健身场地54E-02-54G12街头绿地0.68 附五: XX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设施配置标准建筑类型计算单位机动车说明旅馆三星及以上星级宾馆车位/客房0.30.4其他星级宾馆车位/客房0.3普通旅馆车位/客房0.2办公建筑市、区级机关办公车位/100 建筑面积0.81.01商务办公车位/100 建筑面积0.70.8
27、工业、其他办公车位/100 建筑面积0.40.6商业零售 车位/100 建筑面积0.5文化娱乐中心车位/100 建筑面积1.0饭(酒)店车位/100 建筑面积2.0市场批发交易市场车位/100 建筑面积1.03.02农贸市场车位/100 建筑面积1.0医疗卫生医院 车位/100 诊断面积 1.0疗养院(中心)车位/100 建筑面积1.2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车位/100 建筑面积0.7体育场馆大型体育中心车位/100 座4.0中小型体育场车位/100 座3.0剧场影院礼堂车位/100 座5.0游览场所公园车位/1 公顷占地面积 1.5浴场车位/1 公顷占地面积8.0对外交通建筑火车站车位/高峰
28、日千人5.010.03客运港(站)车位/高峰日千人5.010.0货运港(站)车位/100辆标准车15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车位/100 名学生1.5大、中专院校车位/100 名学生0.7住宅90 以上车位/100建筑面积1.090 及以下车位/户1.0经济适用房车位/户0.51.0廉租房车位/户0.30.5工业工业厂房、仓储车位/100 建筑面积0.2说明: 1工厂办公包括生产办公、综合楼等,其配建停车设施可在工厂用地范围内统一集中设置。2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其他交易市场。3 交通类建筑的配建停车场指标仅供参考,具体设计时根据停车需求分析的结果来确定。4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
29、上表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物分项累计计算。5采用立体机械式停车库的,停车位指标按上表规定上浮50计算。附六:土地使用适建范围规定表用地类别序号规划土地使用类别拟建建筑类别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对外交通T道路广场用地S仓储W市政设施用地U绿地特殊用地D断裂带一类R1二类R2三类R3行政办公C1商业金融C2文化娱乐C3体育C4医疗卫生C5教育科研C6一类工业M1二类工业M2三类工业M3公路T2道路用地S1广场用地S2停车场S3一般仓储W1危险品仓储W2供应设施U1交通设施U2邮电设施U3环卫设施U4施工维修U5公园绿地G1生产防护G2居住用地1一类居住2二类居住3农居文化教育用地4中小学、幼托、一般职校、技校5大中专院校6科研设计单位7文化娱乐设施8体育设施9小区配套文体设施商业金融10综合大中型商业服务设施11金融、贸易、保险业设施12旅馆业设施13农贸市场设施行政办公14基层级管理机构15行政办公建筑医疗卫生16医院设施17卫生防疫设施18修疗养设施市政公用19小型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理机构20污水处理厂、环卫设施、供应设施21邮电设施22交通设施23社会停车场24加油站25公园、垃圾站工业公用26一类工业27二类工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