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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土地转让协议书集锦6篇土地转让协议书篇1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转让方(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受让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 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 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商议一致,就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条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凭祥市南山村苏崇均后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受让人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
2、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 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 的一切活动,不得伤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者设施,使国家或者 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 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 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 申请,取得出让人允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 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
3、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 理土地变更登记。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 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造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造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 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 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 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造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 地使用权价格赋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领
4、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 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但 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 应 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一款规定之条件:(一)按照 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辟,完成开辟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辟,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 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 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
5、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 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 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 的全部或者部份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 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造物、 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造物、其他附着物转 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 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 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 本合
6、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 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 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 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允许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 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 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 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 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造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 国家无偿收
7、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造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 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造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 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挪移或者拆除地上建造物、其他 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 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 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造物及其他附着物, 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造物、其他附着物的残存价值赋予 受让人相应补偿。第六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份或者全部 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 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
8、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者 部 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 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滞纳 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 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出让人必须按照
9、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 时提供出让土地而导致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 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 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 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份,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 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辟建设,超过 合同约定的动工开辟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辟的,出让人可以向受 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 年未动工开辟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 力或者政府、政府有
10、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辟必需的前期工作 造成动工开辟迟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 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 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章通知和说明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者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 种 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者开户银行、帐 号 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者开户银行、帐号通 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责任。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 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第九章合用法律及争议解
11、决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按本条第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 一款之规定生效。(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 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 让人、受让人各执份。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
12、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年_月_日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签订。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报:电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O年 月 日土地转让协议书篇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 规定,本
13、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商议一致,就土地 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 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镇村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2.地块:座落四至:前抵:后抵: 左抵:右抵: 地块数块, 面积丈。二、转让期限:永久。三、转让费:以元/丈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四、支付方式和时间:和土地户签定合同后,一次性付清。五、双方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EQ之日生效。2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彻底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 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二百倍价付给对方。3 .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浮
14、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 或者受到外人干涉妨碍等事端,甲方应即将出面排解,直至平息 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 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者因贻误时间所 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六、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 甲乙双方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按下列第几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机关调解;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商议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地块名称: 座落(四至):东至:南至:
15、 西至:北至:面积:约 亩备注:(地)第三条转让费1、补偿金获得方式:甲方一次性获得转让补偿金。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实际转让补偿金,乙方并获得 土地的承包权或者使用权。3、支付方式:现金4、支付时间:年 月 日5、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金:大写:离 仟圆整(:元)。第四条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殊约定1、甲方转让本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允许,甲方自愿 在本合同生效时同时终止与发包方所建的承包关系。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3、乙方根据本合同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建立与发包方新的承包关系,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义务。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见
16、证人签约日期:年 月日土地转让协议书篇4甲方:汉,现年一岁,生于月日,家住县 镇村组,身份证号码:O乙方:汉,现年岁,生于月日,家住县 镇村组,身份证号码:O甲、乙方经商议,就甲方位于 村组(小地名)的一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宽米,至 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 体四界为以为参照,上至,左抵,右至。2、甲方保证此块土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属于甲方, 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 承担一切损失。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万元。甲方在支付转 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
17、,同时系于该土地的 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 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 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委、迟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 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 地,如浮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 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 行道路。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 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8、本合同一式三份
18、,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 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商议处理。甲方:乙方: 年 月曰年 月曰村委会主任:年 月日年 月日见证人签字:土地转让协议书篇5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各方友好商议,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于,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 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二、转让方式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 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绿化率不少于%, 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2、土
19、地的转让价为 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辟补偿费、建造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 补偿费、空中或者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 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3、乙方允许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计人民币 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 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 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 使用证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允许提供两 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
20、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 积为 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 号和成国用()字第 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允许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 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匡助乙方 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辟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 净利润率超过%的,超过部份净利润乙方允许与甲方五五 分成。三、违约责任1、甲方诚邀乙方参预其 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 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 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
21、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份的万分之 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个工作 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四、其他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 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2、乙方的开辟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商议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商议无效时, 提请法院裁决。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6、本协议一式六份
22、,三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代表:丙方(盖章):代表:年 月日土地转让协议书篇6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 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威宁县海边村安置区,集体土地证 号为:威集用(20)第X003号,土地使用权人:耿昆,使用 权面积为300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该宗地四至:西至 A205,东至A203,南至威双大道,北至广聚路。(注:该宗土地是由耿昆转让给马关志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赵正国所有。)二、转让方式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 为人民币柒拾捌万陆仟元整
23、(: 786000. 00元整),乙方将房 屋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2、甲方确 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造物。3、甲方负责提 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4、如乙方要 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 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 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每日计算。5、甲方 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 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6、甲方积极匡助 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 有。三、其他事宜1、本协议未尽事宜
24、,须经双方商议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执行过程中 发生矛盾、争议,经商议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3、本协议经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明人:证明人:年 月曰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 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 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如转让土地被国家依法征 收、占用造成经济损失,所有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7、乙方受让后有自主经营权,甲方对该土地
25、无任何权利义 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乙方的经营。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 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 额根据守约方具体经济损失情况确定。第六条: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 甲乙双方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1、 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 关调解。2、 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生效条件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 权土地的发包方允许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法
26、定代表人: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发包单位(签章):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土地转让协议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 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 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 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 物和市
27、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为 , 宗地总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平 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第五条出让人允许在年_月_日前将出让 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允许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 第款规定的土地条件:(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 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造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 (三)现状土地条件。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
28、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 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算。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 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 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九条 受让人允许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_年_月日之前。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9、),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_一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_年_月_一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 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 息。第三章土地开辟建设与利用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 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 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者挪移时,受 让 人应即将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造物的, 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造物性质附属建造物性质建造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比例;其他土地利用要求第十二条受让人允许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筑下 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 ;(2 );(3 ) o第十三条 受让人允许在_年_月_日之前动 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 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 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