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乐东黎族自治县安居房申报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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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东黎族自治县安居房申报审批表编号: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居民身份证号码酉己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户口 所在地配偶户口 所在地联系电话申请人户口迁入本县时间: 年月日(户口迁入本县有 年月申请人户口迁入本省时间: 年月日(户口迁入本省有 年月本家庭总人口人家 庭 其 他 成 员 情 况姓名与申请人 关系年 龄性 别婚 否工作单位及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现 有 住 房 情 况住址及现住 房面积现住址:县(市)镇社区居委会街道(路)号(楼)房;现住房面积:m2住房 性质1、原有私房();2、房改房();3、集资房();4、经济适用房()5、棚户区改造安置房();6、租住
2、公租房();7、租住公房();8、租住私房()9、借住私房();10、商品房();11、限价商品住房() 12、安居房()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m2承诺书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住房等情况真实有效,严格遵守安居房的有关规定,同 意接受主管部门对本家庭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自愿进行公示。如隐瞒、虚报、谎报有关情 况,主管部门有权终止本人享受安居房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加盖手印):审批(证明)意见经审查,申请人配偶为我单位(社区)干部职工(居民),(未、申请人配偶所有)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在单位(社区居委会)证明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意见年 月 日经审查,申请人为我单位(社区)干部职工(居民),(未、申请人所在单有)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位(社区居委会)证明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经审查,家庭(符合、不符合)申报安居房条件。张榜公示天,(无、有)异议,(符合、不符合)申报安居房条件。主管部门(镇政府)审核意经办人:负责人:盖章:见年 月 日经审查,家庭(符合、不符合)申报安居房条件,张榜公示天,(无、有)异议,(同意、不同意)县房管局购买(轮候)。终审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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