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知识问答.docx
《法律常识知识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常识知识问答.docx(3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律常识知识问答法律常识知识问答1、我国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年哪一日?答:2001年12月4日。2、什么是法律?答: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有强制性和 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3、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答: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4、什么是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效力的是什么法?答: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7、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哪一年?答:1954年。8、我国现行宪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答: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10、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答:依宪治国11、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什么机关?答: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是国
2、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12、在我国国家的立法机关是什么机关?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3、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什么机关?审判机关是什么机关?答: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法律常识知识问答2016-07-18 17:13 | #3楼1 .我国有哪些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 .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如何确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3 .委员长、国务院任期如何确定?委员长、每届任期和全国
3、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他们的任期都是5年,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院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为5年。国务院实行 负责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任期5年。4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年满18周岁,除被剥夺政治权利外,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 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提出申诉、控告 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
4、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 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 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 利。5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公民有劳动和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 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 益的义务,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6 .民法调整的关系和遵
5、循的原则是什么?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在诉讼过程中,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平 等的。公民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7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确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例如,婴儿一出生就享有 了继承、受抚养、教育的权利。8 .公民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年龄如何界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至不满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 上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9 .对限制民事行为能
6、力人如何界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10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入如何界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1 .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谁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 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上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人。1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7、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谁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13 .宣告失踪和死亡的时间有什么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公 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 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4 .宣告失踪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宣告失踪后,主要产生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
8、、债务和应付的其 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等法律后果。15 .宣告死亡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宣告死亡后,主要产生死亡人的财产继承、配偶再婚合法等法律后果。16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承担?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17 .对合伙人的债务有什么规定?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 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 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18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 为。19 .民事法
9、律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0 .哪几种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21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涉及到财产问题如何处理?当事人因该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
10、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 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22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3,公民的个入财产包括哪些?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 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24 .拾得遗失物等应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
11、此而支出的费用 由失主偿还。25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如何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如房屋)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 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 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6 .什么是定金,如何处理?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 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 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7 .什
12、么是不当得利,如何处理?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叫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者应 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28 .什么叫无因管理?如何处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叫天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29 .对债务清偿有何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 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强制偿还30 .违反合同须负什么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 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1
13、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 责任。32 .在公共场所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 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3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处理?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 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3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 责任?由他们的监护人承
14、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 事责任。35 .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36 .对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何规定?通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民法规定诉讼时效为1年的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7 .诉讼时效的中断如何确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
15、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8 .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范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 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都适用于民事诉讼 法。39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案件一般应由什么法院管辖?地人民法院管辖。40 .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 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还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 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41 .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 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42 .民事证据包括哪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43 .证据由谁提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4 .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
17、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5 .起诉状应把明哪些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6 .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时间有多长?应该在接到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7 .人民法院对于什么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紧急情况需要先予执行的。48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审理民
18、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 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 公开审理。49 .法庭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末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50 . 一审人民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审结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法律知识问答2016-07-18 19:24 | #4楼1、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医
19、疗损害责任原则上适用过错 责任,即由原告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人员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诊疗行为专业性很强,患者可能并不了解相关医学知识,令其证明医疗机 构及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行为过程中,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难度很大,为此,侵 权责任法规定了三种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只要能证明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具有任何一种情形,即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三种情形是: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 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需要说明的是,根据 这三种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时,医疗
20、机构有权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 者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2、对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怎样规定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 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 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这一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 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 相应的医疗措施。”3、对医务人
21、员应当履行的诊疗义务是怎样规定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 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诊疗义务”主要是指诊疗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 疗规范的有关要求。此外,医务人员还有通过谨慎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避免患者受到 损害的义务。判断是否尽到诊疗义务应当以诊疗行为发生时的诊疗水平为参照。4、因药品、医疗器械等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如何处理?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 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 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22、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在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答: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在上述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14、什么是依法治国?答: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 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15、法治国所要实现的政
23、治目标是什么?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1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17、有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答: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18、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是什么?答: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按劳动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9、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答: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20、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主要相同点是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常识 知识 问答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