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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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 件 编 号:QYMT-ZD-DCFZS-2013-9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版 本 号:第 一 版 编 制:地 测 科 审 批:矿 主 要 领 导 统 筹:张 见 平 打 印:张 见 平 校 对:赵 乔 有 制 定 日 期:2013年 3月 2 日 执 行 日 期:2013年 3月 8 日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东 山 镇 强 源 煤 炭 有 限 公 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管 理 制 度 审 批 表 法 人:矿 长:技 术 负 责 人:安 全 副 矿 长:机 电 副 矿 长:技 术 副 矿 长:生 产 副 矿 长:工 会 委 员 会:煤 矿(公 章):偏 坡 煤 矿
2、咱 嘎 井目 录 第 一 章 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1-第 一 节 总 则-1-第 二 节 矿 山 测 量 管 理-2-第 三 节 矿 井 地 质 管 理 制 度-4-第 四 节 图 纸 填 绘 管 理 制 度-5-第 五 节 井 下 中 腰 线 管 理 制 度-5-第 二 章 地 测 科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8-第 一 节 地 测 科 科 长 岗 位 责 任 制-8-第 二 节 地 测 科 副 科 长 岗 位 责 任 制-8-第 三 节 地 质 技 术 员 岗 位 制-9-第 四 节 水 文 地 质 技 术 员 岗 位 责 任 制-10-第 五 节 测 量 技 术 员 岗
3、位 责 任 制-10-第 六 节 测 工 岗 位 责 任 制-1 1-第 七 节 描 图 员、绘 图 员 岗 位 责 任 制-1 1-第 八 节 档 案 管 理 员 岗 位 责 任 制-1 2-第 三 章 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1 3-第 一 节 生 产 安 全 联 系 制 度-13-第 二 节 地 测 防 治 水 安 全 办 公 会 议 制 度-15-第 三 节 防 治 水 隐 患 排 查、跟 踪 管 理、检 查 制 度 _-1 6-第 四 节 防 治 水 制 度-1 7-第 五 节 水 害 预 测 预 报 制 度-18-第 六 节 特 大 暴 雨、重 大 水 患 撤 入 制 度-1
4、9-第 七 节 水 害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2 1-第 八 节 地 测 防 治 水 资 料、技 术 报 告 等 的 审 批 制 度 _-2 3-第 九 节 地 测 防 治 水 工 作 质 量、事 故 分 析 及 考 核 制 度 _-2 3-第 十 节 地 测 防 治 水 资 料 定 期 分 析、保 管、提 供 制 度 _-2 4-第 十 一 节 设 备、仪 器、工 具 使 用 管 理 发 放 及 报 废 制 度 _-2 5-第 十 二 节 水 害 防 治 技 术 管 理 制 度-2 5-第 十 三 节 井 下 探 放 水 制 度-37-第 十 四 节 重 大 水 患 应 急 撤 人
5、 制 度-39-第 十 五 节 暴 雨 天 气 期 间 巡 视 及 停 产 撤 人 制 度-41-第 四 章 防 治 水 应 急 材 料 管 理 _-4 3-第 一 节 防 治 水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材 料 管 理 办 法-43-第 二 节 设 备 材 料 管 理 制 度-44-第 三 节 维 护 保 养 制 度-45-第 四 节 监 督 检 查 制 度-45-第 五 节 仓 库 管 理 制 度-45-第 五 章 防 治 水 专 项 制 度-4 6-第 一 节 防 治 水 管 理 运 行 制 度-46-第 二 节 探 放 水 图 牌 板 管 理 办 法 及 考 核 制 度-47-第 三
6、节 探 放 水 探 掘 分 离 管 理 制 度-49-第 四 节 防 治 水 日 常 巡 检 考 核 制 度-51-第 五 节 防 治 水 绩 效 考 核 制 度-54-第 六 节 探 放 水 作 业 质 量 验 收 制 度-55-第 七 节 探 放 水 作 业 优 先 制 度-57-第 八 节 防 治 水 安 全 确 认 签 字 移 交 制 度-58-第 九 节 井 田 内 及 周 边 煤 矿 监 测 监 控 管 理 制 度-59-单 位:强 源 煤 炭 有 限 公 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编 号:QYMT-ZD-DCFZS-2003-9名 称: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版
7、 本:第 一 版 第 一 章: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 状 态:内 部 文 件 第 一 章 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 第 一 节 总 则 第 1条 全 心 全 意 为 安 全 生 产 服 务,最 大 限 度 地 满 足 生 产 一 线 单 位 的 要 求,不 断 提 升 地 质、测 量 业 务 水 平 和 工 作 质 量,确 保 地 测 工 作 围 绕 安 全 生 产 顺 利 进 行。第 2条 每 月 必 须 召 开 一 次 业 务 会 议,详 细 编 制 下 月 工 作 计 划,会 议 严 格 按 下 列 程 序 并 做 好 记 录:(-)负 责 地 质、测 量 科 长 对 当
8、天 的 记 录 计 算 资 料 严 格 审 查,确 认 无 误 后 方 能 编 号 归 类 存 档。(二)详 细、逐 项 审 查 本 月 内 的 各 种 原 始 记 录、计 算 资 料、图 纸,地 质 编 录、钻 探 编 录,不 得 遗 漏、丢 失。(三)总 结 本 月 工 作,对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漏 洞、问 题 落 实 到 人,按 期 处 理;拿 出 具 体 处 理 意 见 及 措 施,积 极 组 织 实 施。(四)确 定 下 月 工 作 重 点,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技 术 措 施 落 实 到 人,明 确 专 人 负 责 处 理。第 3条 根 据 标 准 化 要 求,每 月
9、制 定 一 份 有 针 对 性 的 达 标 计 划,内 容 包 括:(-)本 月 重 点 达 标 工 作 完 成 情 况,下 月 达 标 工 作 重 点。(二)本 月 达 标 工 作 存 在 问 题 及 处 理 落 实 情 况。(三)达 标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及 解 决 办 法。(四)各 专 业 必 须 严 格 按 地 测 达 标 规 划 逐 项 落 实。第 4条 严 格 按 照 矿 井 地 质 规 程 和 煤 矿 测 量 规 程 规 范 地 测 工 作,实 行 工 程 主 管 负 责 制,由 技 术 严 谨、作 风 过 硬、踏 实 肯 干 的 专 业 技 术 主 管 负 责
10、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制 第-1-页 共 6 0 页单 位:强 源 煤 炭 有 限 公 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编 号:QYMT-ZD-DCFZS-2003-9名 称: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版 本:第 一 版 第 一 章: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 状 态:内 部 文 件 工 程 技 术 管 理 的 全 过 程,杜 绝 出 现 责 任 事 故。第 5条 加 强 内 部 业 务 培 训,提 高 从 业 人 员 的 操 作 技 能 和 业 务 知 识 水 平,明 确 目 标 任 务,若 长 时 间 达 不 到 工 作 要 求 或 不 能 适 应 地 测 工 作,予
11、 以 淘 汰。第 二 节 矿 山 测 量 管 理 第 1条 开 口 关。(-)无 设 计、开 工 通 知 单 严 禁 放 线,并 向 施 工 单 位 下 发 通 知 单。(-)工 程 具 体 负 责 人 按 照 设 计 内 容 负 责 审 查 设 计、审 核 图 纸,复 算 坐 标。(三)开 口、初 定 向 必 须 由 两 人 以 上 操 作 标 定,开 口 3 5 m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中 腰 线 管 理,3 5m后 满 足 经 纬 仪 最 小 视 距 后 必 须 及 时 用 经 纬 仪 标 定 中 腰 线。(四)每 项 工 程 都 必 须 由 主 管 科 长 提 供 测 量 设 计
12、,制 定 出 专 项 技 术 措 施,工 程 具 体 负 责 人 负 责 实 施,如 出 现 问 题,追 究 主 管 科 长 和 工 程 具 体 负 责 人 的 责 任。(五)起 始 测 点 必 须 选 择 三 个 以 上 有 效 点,开 口 由 主 管 科 长 和 工 程 具 体 技 术 负 责 人 把 关,主 管 科 长 和 工 程 具 体 负 责 人 承 担 同 等 技 术 责 任。第 2条 延 线 关。()经 纬 仪 精 确 标 定 中 腰 线 后,必 须 做 到 延 线 及 时 准 确,经 纬 仪 精 确 标 定 后,煤 巷 距 测 点 30m由 施 工 区 队 负 责 管 理,超
13、出 30m后 由 工 程 具 体 负 责 人 及 时 延 线。(-)每 次 延 线 前,必 须 对 上 次 中 腰 线 进 行 检 查,利 用 3 个 以 上 有 效 点 向 前 逐 段 延 伸。(三)岩 巷 每 50 80m标 定 一 次 中 腰 线,对 坡 度 变 化 大、设 计 有 特 殊 要 求、压 力 显 现 集 中 的 巷 道,要 每 15m标 定 一 次 中 腰 线,每 次 延 线 有 效 点 均 不 少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制 第-2-页 共 6 0 页单 位:强 源 煤 炭 有 限 公 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编 号:QYMT-ZD-DCFZS-2003-9名
14、 称: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版 本:第 一 版 第 一 章: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 状 态:内 部 文 件 于 3 个。(四)千 米 以 上 工 程、弧 形 巷 道、斜 开 口 巷 道 及 必 要 者 必 须 反 算 标 定 中 线 或 用 弦 线 法 分 次 逐 段 标 定。第 3条 变 向 关。(-)变 向 前 15 3 0 m,必 须 经 总 工 程 师 同 意,方 可 进 行。(-)变 向 前 必 须 从 起 点 开 始 复 测 一 遍,确 保 变 向 位 置 准 确 无 误。(三)变 向 的 初 定 向 及 仪 器 标 定 要 求 同 巷 道 开 口 要 求。第
15、 4条 贯 通 关。(-)严 格 按 设 计 要 求 贯 通。(二)贯 通 前 主 管 科 长 必 须 将 所 有 资 料 严 格 复 查 一 遍,并 组 织 复 测 复 算,并 由 计 算 者 和 对 算 者 共 同 签 字。(三)煤 巷 贯 通 前 20 3 0 m,岩 巷 30 50m时 必 须 向 领 导 和 各 业 务 部 门、区 队 下 发 由 总 工 程 师 签 字 的 贯 通 通 知 书,指 派 专 人 负 责 控 制 贯 通 距 离,贯 通 出 现 粗 差 由 主 管 科 长 和 工 程 技 术 责 任 人 责 任。(四)采 区 联 系 测 量 和 工 作 面 导 线 采 用
16、 附、闭 合 导 线,尽 量 避 免 复 测 支 导 线。第 5条 测 量 资 料 整 理 和 误 差 评 定 总 结。()测 量 原 始 记 录 升 井 后 必 须 经 测 量 技 术 人 员 互 相 审 查 并 签 字 检 查 是 否 按 操 作 规 程 施 测,由 两 人 以 上 对 算 检 核、上 图,若 出 现 事 故,审 查 人 员、计 算 人 员 负 连 带 责 任。(二)贯 通 后 由 主 管 科 长,工 程 技 术 负 责 人 整 理 核 查 所 有 资 料 并 签 字。(三)贯 通 后 必 须 有 误 差 评 定 处 理,否 则 按 无 效 资 料 成 果 处 理。(四)总
17、 结 报 告 形 成 后 与 整 套 资 料(含 电 子 版 备 份)编 号 归 档,无 总 结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制 第-3-页 共 6 0 页单 位:强 源 煤 炭 有 限 公 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编 号:QYMT-ZD-DCFZS-2003-9名 称: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版 本:第 一 版 第 一 章: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 状 态:内 部 文 件 报 告 者 不 得 入 档。(五)每 次 标 定 必 须 当 天 对 算 上 图,发 现 问 题 及 时 采 区 补 救 措 施 及 时 处 理。第 6条-一 般 情 况 下 不 得 使 用 偏
18、中 线。凡 使 用 者 必 须 书 面 通 知 报 总 工 程 师 批 准,巷 道 掘 进 20 30m后 必 须 使 用 仪 器 重 新 标 定 或 反 算 标 定。第 7条 严 格 仪 器 管 理 制 度:(-)建 立 测 量 一 起 使 用 保 管 档 案,严 禁 私 自 外 借 测 量 仪 器,杜 绝 使 用 公 司 一 起 外 出 干 私 活。(-)确 需 外 借 须 经 公 司 领 导 同 意,当 天 借 当 天 还 回,不 得 损 坏,损 坏 照 价 赔 偿。(三)仪 器 借 出 必 须 签 字、登 记,并 在 登 记 簿 上 注 明 用 途、工 作 地 点,否 则 按 私 自
19、外 借 处 理。第 三 节 矿 井 地 质 管 理 制 度 第 1条 各 种 预 报、上 报 图 表、图 件 必 须 及 时 上 报,月、季 报 必 须 在 5日 前 报 出,年 报 按 煤 矿 规 定 执 行。第 2条 回 采 地 质 说 明 书 按 贯 通 后 8 天,掘 进 地 质 说 明 书 提 前 1 5天 内 提 交 给 有 关 业 务 部 门,特 殊 情 况 另 行 规 定。第 3条 地 质 资 料 收 集(-)井 下 各 种 开 拓、掘 进 巷 道 必 须 有 素 描,每 1020m测 定 一 次 煤 岩 层 产 状 特 征,特 殊 地 段 加 密 控 制,并 加 画 断 面
20、素 描 图。(二)回 采 工 作 面 每 推 进 15 30m,控 制 一 次 推 进 度,对 工 作 面 素 描 一 次。(三)煤 厚 探 测 按 资 源 储 量 管 理 规 定 有 关 要 求 执 行,严 谨 弄 虚 作 假。第 4条 地 质 资 料 整 理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制 第-4-页 共 6 0 页单 位:强 源 煤 炭 有 限 公 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编 号:QYMT-ZD-DCFZS-2003-9名 称: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版 本:第 一 版 第 一 章: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 状 态:内 部 文 件(-)各 种 地 质 资 料 必
21、 须 每 井 进 行 一 次 整 理,并 准 确 上 图 和 上 台 帐(含 电 子 版 备 份)。(-)巷 道 靠 近 迎 头 测 点 以 外,均 要 有 素 描 图,素 描 要 紧 跟 迎 头,特 殊 情 况 不 准 超 过 迎 头 以 外 十 米。(三)工 作 面(掘 进、回 采)图 纸,必 须 及 时 填 图,对 比 分 析,每 月 给 业 务 部 门 提 供 各 项 预 测 预 报。(A)工 作 面 回 采 结 束,形 成 的 采 后 总 结、储 量 分 析 等 技 术 总 结、报 告 要 经 总 工 程 师 审 核 后 分 类 存 档(含 电 子 版 备 份)。第 四 节 图 纸
22、填 绘 管 理 制 度 第 1条 地 质 测 量 科 人 员 按 照 煤 矿 地 质 测 量 图 例,负 责 制 图、描 图、填 图、制 表 和 给 各 业 务 部 门 晒 图 和 资 料 整 理、档 案 管 理 及 其 它 临 时 工 作。第 2条 本 单 位 业 务 部 门 设 计、图 纸 等 需 晒 图、打 印 时,本 部 门 科 长 签 字、登 记 后 方 可 按 份 数 打 印。第 3条 必 须 做 好 各 项 图 纸、资 料 的 保 密 工 作,本 科 室 人 员 查 阅 档 案 资 料 须 由 科 长 同 意,科 外 人 员 借、查 阅 成 果 资 料,必 须 由 科 长、总 工
23、 程 师 签 字,否 则 按 泄 密 严 厉 追 究 当 事 人 责 任。第 4条 没 有 保 存 价 值 的 报 废 图 纸、资 料 经 总 工 程 师 和 地 质 副 总、科 长 签 字 同 意 后 焚 毁,严 禁 私 自 处 理,否 则 按 泄 密 论 处。第 5条 交 换 图 必 须 在 每 月 初 3 日 前 交 换,以 旧 换 新。煤 矿 领 导 日 常 用 图 由 专 人 负 责 填 图。第 五 节 井 下 中 腰 线 管 理 制 度 第 1条 每 掘 进 50m,由 地 测 部 门 对 中 腰 线 进 行 一 次 检 查 测 量,并 根 据 检 查 测 量 结 果 及 时 调
24、整 中 腰 线;每 掘 进 50m内 中 腰 线 由 技 术 员 负 责 延 长,允 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制 第 5 页 共 6 0 页单 位:强 源 煤 炭 有 限 公 司 偏 坡 煤 矿 咱 嘎 井 编 号:QYMT-ZD-DCFZS-2003-9名 称:地 测 防 治 水 管 理 制 度 版 本:第 一 版 第 一 章:矿 井 地 质 测 量 管 理 状 态:内 部 文 件 偏 差 在 100mm内,超 过 允 许 偏 差 范 围 进 行 责 任 追 究,根 据 工 程 事 故 大 小 对 技 术 员 罚 款 100 5 0 0元,对 带 班 领 导 罚 款 1 0 0 0
25、1500元,对 班 组 罚 款 10002000元。第 2条 延 长 巷 道 中 腰 线 点 须 成 组 设 置,每 组 不 得 小 于 3 个 点,间 距 不 得 小 于 5 m,并 用 明 显 的 标 志、标 记,对 于 肆 意 毁 坏 中 线 的 单 位 或 个 人,一 个 点 罚 款 5 0 0元。第 3条 最 前 面 的 一 组 中 线 距 离 工 作 面 不 得 超 过 20m,腰 线 距 离 工 作 面 不 得 超 过 15m。采 用 激 光 的 巷 道 每 隔 1 0米 挂 一 根 中 线;所 有 开 工 巷 道 必 须 用 红 漆 或 白 漆 画 出 中 线,否 则 对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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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治水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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