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的效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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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业已生效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合同的效力是业已生效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本章主要介绍合同效力的概念和类律约束力。本章主要介绍合同效力的概念和类型。要求掌握合同效力的概念,了解我国合同型。要求掌握合同效力的概念,了解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基本规定;了解并能运用附法关于合同效力的基本规定;了解并能运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理解效力待定的合同制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理解效力待定的合同制度;掌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制度。度;掌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制度。【本章内容提示本章内容提示】【知识结构简图知识结构简图】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
2、和附期限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对内效力对内效力对外效力对外效力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无效的原因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效力的主要内容合同效力的主要内容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撤销权撤销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第一节第一节合同的效力概述合同的效力概述一、合同效力的概念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的效力,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对合
3、合同的效力,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以及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同当事人以及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我们一般讲合同的效力,只指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我们一般讲合同的效力,只指合同在当事人之间的约束力,即合同的相对性。但广义的合同效力,的约束力,即合同的相对性。但广义的合同效力,还包括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约束力。还包括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约束力。合同合同效力,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和理解。效力,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和理解。广义的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广义的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它存在于合同自成立到终止的全过程,合同的有它存在于合同自成
4、立到终止的全过程,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以及合同的效力未定中所称效与无效以及合同的效力未定中所称“效力效力”均均指此意。指此意。狭义的合同效力,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约束狭义的合同效力,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约束力,它存在于合同自生效至失效的全过程。力,它存在于合同自生效至失效的全过程。二、合同效力的主要内容二、合同效力的主要内容合同的对内效力,是合同的对内效力,是指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指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具体表现为:具体表现为:1、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接受债务人、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接受债务人履行并保持履行利益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履
5、行并保持履行利益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利等原物;求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利等原物;2、债务人负有履行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依诚实信用、债务人负有履行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依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的义务,于不履行债务时承担违约责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的义务,于不履行债务时承担违约责任,以及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合同履行担保并负有保持其责任,以及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合同履行担保并负有保持其责任财产不使其价值减少的义务等。任财产不使其价值减少的义务等。(一)合同的对内效力(一)合同的对内效力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与对内效力相关的合同规则就是合同相对性规则。与对内
6、效力相关的合同规则就是合同相对性规则。合同相对性规则合同相对性规则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对特定的主体发生约束力,只有的主体之间,只对特定的主体发生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基于合同相互提出请求或提起诉合同当事人才能基于合同相互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合同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对合同关系外第三讼,合同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对合同关系外第三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不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内容: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 2
7、、合同内容的相对性3、责任的相对性 甲乙曾经订有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由丙每月甲乙曾经订有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元,期限2年。丙履行年。丙履行5个月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问: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法院应如何处理?提示:法院应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提示:法院应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565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
8、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从合(从合同效力角度评一下)同效力角度评一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13-1】合同的对外效力,是指合同对合同关系外的第三合同的对外效力,是指合同对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的效力。合同的对外效力也被称为合同效力的人的效力。合同的对外效力也被称为合同效力的扩张。扩张。体现合同对外效力的规则与制度主要有:体现合同对外效力的规则与制度主要有:1 1、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利益合同2 2、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3 3、租赁债权物权化、租赁债权物权化(二)合同的对外效力(二
9、)合同的对外效力1 1、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利益合同 所谓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所谓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如指定为自己而是为他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如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合同。在第三人利益合同受益人的人寿保险合同。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虽非合同当事人,但可取得直接中,第三人虽非合同当事人,但可取得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的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的权利。2 2、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 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对债务人少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对债
10、务人或第三人实施的行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保或第三人实施的行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保护其债权的制度。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或与护其债权的制度。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或与第三人实施不正当的处分财产行为,致债务人用第三人实施不正当的处分财产行为,致债务人用来承担责任的财产不当减少,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来承担责任的财产不当减少,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允许债权难以实现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允许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或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或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即赋予债权人以代位权和撤销权。实施的行为,即赋予债权人以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权
11、利均涉及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对第三这两种权利均涉及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发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人发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张某于张某于1997年向李某借款年向李某借款2万元,现已到期,但张某无力万元,现已到期,但张某无力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曾帮王某做过木工活,还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曾帮王某做过木工活,还有3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且已到期近半年。问:李某有权采取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且已到期近半年。问:李某有权采取何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何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提示:李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向自己提示:李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向自己偿还偿还2 2万元。万元
1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373条规定: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23-2】甲甲公公司司欠欠乙乙公公司司30万万元元,一一直直无无力力偿偿还还,现现丙丙公公司司欠欠甲甲公公司司20万万元元,已已到到期期,但但甲甲公公司司明明示示放放弃弃对对丙丙的的债债权权。对对甲甲公公司司的的行行为为,乙乙公公司司可可采采取取什什么么措
13、措施?施?提示:乙公司可请求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提示:乙公司可请求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行为。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474条规定:条规定:“因债务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销债务人的行为。”【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33-3】3 3、租赁债权物权化、租赁债权物权化 在租赁债权物权化中,由于实行买卖不在租赁债权物权化中,由于实行买卖不破除租赁以及抵押不破除租赁的规则,使得破除租赁以及抵押不破除租赁的规则,使得租赁合同对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即新买主也租赁
14、合同对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即新买主也能发生约束力,也就是,承租人的租赁权具能发生约束力,也就是,承租人的租赁权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004年年8月月甲甲租租用用乙乙的的汽汽车车1年年,租租金金5000元元。2004年年12月月,乙乙将将该该车车转转让让给给丙丙。问问:丙丙此此时时可可否要求甲返还汽车?否要求甲返还汽车?提示:提示:不可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可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43-4】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与区别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联系: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一个合同只有成立以后,才谈得上进一步确认其是否有效的问题。在
15、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即在合同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具有时间上的一致性,即一个合同已经成立,但却尚未生效。区别区别:(1)着眼点不同(2)判断标准和构成要件不同(3)效力不同甲甲是是一一名名在在校校大大学学生生,在在课课余余时时间间发发明明了了太太空空杯杯的的实实用用新新型型,但但自自己己无无意意申申请请专专利利,便便在在网网上上发发布布转转让让专专利利申申请请权权的的信信息息。乙乙公公司司得得此此消消息息,与与甲甲联联络络,双双方方谈谈定定甲甲将将专专利利申申请请权权以以10万万元元得得价价格格转转让让于于乙乙公公司司。次次
16、日日,双双方方签签订订书书面面合合同同。之之后后,乙乙公公司司向向专专利利局局办办理理了了登登记记。问问:该该专专利利权权转转让让合合同同自何时成立、生效?自何时成立、生效?提提示示:该该专专利利权权转转让让合合同同自自双双方方达达成成一一致致意意见见时时成立,自乙公司向专利局办理完登记手续时生效。成立,自乙公司向专利局办理完登记手续时生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53-5】四、合同的生效要件四、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合同能够产生法律约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合同能够产生法律约束力并为法律所保障而必须具备的条件。束力并为法律所保障而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
17、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括:(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四)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四)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甲甲乙乙订订立立一一买买卖卖合合同同,约约定定下下个个月月初初一一甲甲将将月月球球交交付付给给乙乙,乙乙支支付付价价款款100万万元元。问问:该该合合同同效效力力如如何?何?提示:提示:无效。因为该合同标的自始不能。无效。因为该合同标的自始不能。【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63-6】第二节第二节附条件、附期
18、限的合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一、附条件的合同一、附条件的合同o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附设条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附设条款规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款规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作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附条件合同中的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条件”,是指某种由当事人自己设定,是指某种由当事人自己设定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将来的不确定的事实。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将来的不确定的事实。构成条构成条件的事实应具备如下要件:件的事实应具备如下要件:1、应为将来发生的事实、应为将来发生的事实 2、应是发
19、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应是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 3、应是合法的事实、应是合法的事实 4、应是行为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应是行为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一)附条件合同的概念(一)附条件合同的概念1、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又称停止条件、生效条件。指合同于延缓条件,又称停止条件、生效条件。指合同于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失效条件。指合同于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失效条件。指合同于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2、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肯定条件,又称积极条件,指条件本身为发生某肯定条件,又称积极条件
20、,指条件本身为发生某种事实。种事实。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指条件本身为不发生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指条件本身为不发生某种事实。某种事实。(二)条件的分类(二)条件的分类 原则上,所附条件将来成就与否,应以原则上,所附条件将来成就与否,应以其自然状态发生为准。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其自然状态发生为准。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者,应视为条件已成就;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者,应视为条件已成就;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者,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者,应视为条件不成就。(应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545条第条第2 2款)款)(二)条件的成就规则(二)条件的成就
21、规则甲甲打打算算卖卖房房,问问乙乙是是否否愿愿意意买买,乙乙向向来来迷迷信信,就就跟跟甲甲说说:“如如果果明明天天早早上上7点点你你家家屋屋顶顶来来了了喜喜鹊鹊,我我就就出出10万万元元买买你你的的房房子子。”甲甲同同意意。乙乙回回家家后后非非常常后后悔悔。第第二二天天早早上上7点点差差几几分分,恰恰有有一一群群喜喜鹊鹊停停在在甲甲家家屋屋顶顶,乙乙于于是是拿拿弹弹弓弓将将其其赶赶走走。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提提示示:买买卖卖合合同同开开始始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乙乙须须以以1010万万元价格购买甲的房屋。元价格购买甲的房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
22、73-7】2、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确定期限,是指不仅期限事实的发生已经确定,而且其发生的时期也已确定。不确定期限,是指期限事实的发生虽已确定,但其发生的时期不确定。(二)期限的种类(二)期限的种类二、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期限的合同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前提的合同。来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前提的合同。(一)概念(一)概念(二)期限的种类(二)期限的种类1 1、延缓期限与解除期限、延缓期限与解除期限延缓期限,又称始期。指合同于期限到来时才开始发生延缓期限,又称始期。指合同于期限到来时才开始发生法律
23、效力。法律效力。解除期限,又称终期。指合同于期限到来时失去法律效解除期限,又称终期。指合同于期限到来时失去法律效力。力。合同法第46条,附延缓期限的合同,期限到来时,合同发生法律效力;附解除期限的合同,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消灭。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可分为期限到来前和期限到来时的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可分为期限到来前和期限到来时的效力两种情况。期限到来前的效力,在附始期时表现为当效力两种情况。期限到来前的效力,在附始期时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在期限到来时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在期限到来时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的效力;在附终期时则表现为当事人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的效力;
24、在附终期时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合同归于终止的期待权效力。可期待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合同归于终止的期待权效力。期限到来时的效力,在附始期时表现为合同开始发生法律期限到来时的效力,在附始期时表现为合同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在附终期时表现为合同效力归于终止。效力;在附终期时表现为合同效力归于终止。(三)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三)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第三节第三节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概述一、无效合同概述无效的合同,是指欠缺合同的有效要件,因而确定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同。合同无效,一般来说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和绝对无效合同存在无效原因,并不都导致合同全部无效,有的只是导致
25、部分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甲甲向向乙乙借借款款,乙乙答答应应借借款款,但但提提出出借借款款的的利利率率为为同同期期银银行行贷贷款款利利率率的的10倍倍。甲甲因因急急用用钱钱,又又没没别别的的办办法法筹筹钱钱,于于是是答答应应乙乙的的条条件件和和乙乙签签订订借借款款合合同同。问问:该该借借款款合合同同的的效效力力如如何何?提提示示:该该借借款款合合同同部部分分有有效效,部部分分无无效效。超超过过同同期期银银行行贷贷款款利利率率4 4倍倍的的利利息息部部分分无无效效,其其余余的的条条款款有有效。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83-8】二、合同无效的原因二、合同无效的原因“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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