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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汇总精选1.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宣判认定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犯罪行为,并判处张某6个月的拘役和赔偿李某2000元的处罚。法院宣判后,自诉人李某不服,认为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致使调解失败。但是在人民法院决定要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双方经过努力达成和解,请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制作和解书,并撤销第一审判决B.应当制作和解书,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C.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D
2、.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答案】:D【解析】: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2.某公司为建筑一栋商品房,向某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申请有关证照。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B.某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相关部门不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即构成违法C.相关部门需要对某公司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1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D.某公
3、司的申请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证昭/、【答案】:A【解析】:A项,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B项,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相关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C项,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款的规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因此,在本题
4、中,相关部门需要对某公司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D项,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3 .渔民尹某在得知村民马某利用出海捕鱼之机,在公海处直接从国外走私船上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制剂而暴富的消息后,主动找到马某“取经”,获悉了国外走私船经常出没海区的情况。一周后,尹某即以出海为由驾船外出,在与走私船交易过程中,被海关缉毒队查获,尹某先是令其弟拿出私自购买的一支半自动步枪向缉私船射击。其后,为逃避
5、抓捕,尹某又驾驶船只猛拉缉私船。经查,此笔走私冰毒的价值达45万元。关于尹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正确?()A.对尹某以走私毒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B.对尹某以走私毒品罪的最高法定刑幅度为基准进行处罚C.尹某只成立走私毒品罪一罪,但应在该罪的最高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D.对尹某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答案】:C【解析】:走私犯罪通常以所走私的犯罪对象的性质认定犯罪。在间接走私的情况下,也是根据“走私”对象的不同性质,分别定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及走私文物罪等罪。如果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货物物品,则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本罪中,行为人明知其犯罪对象属于毒品而仍予以购
6、买,应成立走私毒品罪。普通走私犯罪中的罪数问题是由刑法第157条第2款加以规定的。但刑法第347条规定,对于走私毒品中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属于该罪的加重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4 .甲乙二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非歧视原则,并将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乙国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仍可因其相关性而作出裁定B.甲乙二国在解决争端时必须经过磋商、仲裁和调解程序C.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采用的是“反向一致”原则D.如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上诉【答案】:C【解析】:A项,根据关于争端解决
7、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专家组基于申诉方在设立专家组的申请中确立的权限范围审理案件。即专家组的职权范围为审查争端各方提交的事项,而不能扩展到其他事项。设立专家组的申请书是启动专家组程序的要件,申请书将决定专家组的权限范围。争端方未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能作出裁决。B项,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的规定,调解程序与仲裁程序是在各方同意下自愿采取的程序,不是必须经过的程序。而磋商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并且有时间要求同时保密。C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第16条和第17条对DSB(WTO争端解决实体)做出特别规定,即在通过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时,除非经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否则这些报告应
8、当由DSB通过。即反向一致原则。D项,DSB本身并不是一级上诉审理机构,不受理任何有关裁决履行问题的上诉,上诉机构的裁决为终局裁决。若甲国拒绝履行上诉机构的裁决,乙国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5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虚报注册资本成立进出口公司,主要从事正当业务经营,后经公司股东集体讨论,以公司的名义走私汽车,利益均分。甲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以单位名义或者单位形式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尽管刑法没有规定单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但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追究相关自然人的刑事责任C.乙工厂为厂房投保,后来该工厂为了骗保,集体研究决定放火焚烧
9、厂房,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获取了300万保险金。该工厂成立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D.丙与王某注册某咨询公司后一直亏损,后发现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盈利,丙即背着王某以此为主要业务,所得收益归自己所有。丙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答案】:A|C【解析】:A项,该行为为公司股东集体讨论结果,并以公司名义实施,属于单位犯罪。B项,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设立单位犯罪。因此应当以自然人犯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C项,放火罪未设立单位犯罪,因此工厂
10、不能成为放火罪的主体。应当对单位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以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个人的保险诈骗罪是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D项,丙冒用单位名义进行犯罪,所得收益归自己所有,这是自然人犯罪,丙个人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6 .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应对行政法规进行解释。关于行政法规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解释权属于国务院B.解释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C.解释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答案】:A|C|D【解析】:ACD三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
11、定,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B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2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第33条规定,对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因此解释行政法规适用单独的程序,与制定
12、程序不同。7 .甲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开店经营汽车补胎业务,故意在靠近经营点附近的高速公路上撤钉子,长达数百米。造成很多汽车爆胎,足以导致车辆倾覆的危险,很多车主经常抱怨。司机问甲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钉子在路上,甲闭口不谈,只是按照市场价格补胎收费。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故意毁坏财物罪8 .破坏交通工具罪C.破坏交通设施罪D.诈骗罪【答案】:C【解析】:ABC三项,以行为而论,甲的行为毁坏了他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只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仅评价了行为侵犯财产权利的属性,而没有评价危害公共安全的属性。本题中,“足以倾覆”四字,便指向了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因此,定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
13、更为恰当。而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本案中,甲在公路撒钉子是对交通设施进行破坏的行为,更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D项,诈骗罪中,使对方产生认识错误的内容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而不是任何错误。车主对“补胎收费”并没有认识错误,不构成诈骗罪。8.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空间物体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应由该物体的发射国承担。那么,如果甲国在其领域内为乙国发射一颗
14、气象卫星,但该发射没有成功。此时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国承担责任8 .乙国承担责任C.由于发射没有成功,甲、乙两国均不承担责任D.由两国共同承担责任【答案】:D【解析】:责任公约第2条规定,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第1条第3项规定,发射国包括: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以及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第5条第1款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共同发射空间物体时,对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共同或单独的责任。即对于“星球一号”的发射造成的损害,甲乙两国应承担绝对责任。“发射”包括未成功的发射在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共同发射空间
15、物体时,对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共同或单独的责任。据此,虽然发射没有成功,但发射国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约规定,甲、乙两国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9 .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答案】:B【解析】:刑法第37条之一第1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
16、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A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均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但并非所有利用职务便利的犯罪人均会被判处职业禁止。B项,刑法第37条之一第2款规定,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313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可见,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C项,职业禁止应自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D项,一般情况下职业禁止的期限为3年至5年,但第37条之一第3款规定,其
17、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10.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o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B.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C.被告为县国税局D.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答案】:A|D【解析】:A项,行政
18、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即行政相对人对国税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B项,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
19、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60日与2个月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而且行政复议法规定60日是从“受理申请之日起”而不是“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C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作出的决定,因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县国税局与复议机关即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为共同被告。D项,本题案例的被诉行为是县国税局对王某作出的不予退税决定,即不予退税决定是
20、本案的审理对象,法院应对该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而要判断该决定的合法性,需要从该决定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审查。对王某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就是判断县国税局的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焦点问题。【说明】司法部原答案为ABC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AD。11.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下列人员中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是()oA.各级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B.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C.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D.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答案】:A|C【
21、解析】: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12.关于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政复议中止满六十日的,行政复议终止B.复议进行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复议审理期限C.申请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拘留的,行政复议中止D.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答案】:B|D
22、【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第5项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2款规定,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属于中止情况,而非终止情况,且不属于经过60日转化为终止的情形。B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2、3款规定,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23、。需要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C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1款第5项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行政复议终止。D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13 .张某是某警察局的一名警察,某日他接到命令要去逮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甲,甲是张某的好友。于是张某在
24、行动前向甲通风报信,导致甲顺利逃走。关于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包庇罪B.滥用职权罪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D.徇私枉法罪【答案】:C【解析】: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某的行为符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构成要件。14 .下列关于法律与宗教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由于部分宗教教规与国家法律存在抵触,公民能够以信仰宗教为由,回避国家部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B.公民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法律保护
25、公民正常合法的传教活动C.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D.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实行宗教同国家政治生活及教育相分离的原则【答案】:A【解析】:BCD三项,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由此可见:一方面,法律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
26、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另一方面,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首先,法律禁止有人利用宗教从事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其次,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惩治邪教活动。最后,国家通过法律确保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15.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A.韩某,某中央机关副主任科员,到外地出差时为获得较高的待遇而谎称自己的级别是处长,接受他人请吃喝多次B.李某,为提干经常在领导面前谎称自己是某中央领导的侄子C.雷某,未曾入党,一贯在情况表格中填上“中共党员”,并曾获得“优秀党员”的称号D.
27、张某,无业人员,经常在人面前谎称自己是县政府工作人员,能帮人解决户口问题,以此骗取对方财物达数100万元【答案】:A【解析】:A项,招摇撞骗罪是利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的方法谋取非法利益。行为人必须同时具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招摇撞骗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三种情况: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如骗取荣誉、职位、资格等,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韩某为某中央机关副主任科员,谎称自己的级别是处长,接受他人请吃
28、喝多次,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B项,李某为提干经常在领导面前谎称自己是某中央领导的侄子,并非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该罪。C项,雷某冒充“中共党员”的身份,不属于上述情形,不构成该罪。D项,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过程中,偶然骗取少量财物,应以招摇撞骗罪定罪,但对诈骗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的行为,不应认定招摇撞骗罪,而应认定诈骗罪。因为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本罪的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如果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的行为均以招摇撞骗罪论处,会明显造成罪刑的不均衡。张某谎称自己是县政府工作人员,能帮人解决户口问题,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认定为诈骗罪。16.刑法第307
29、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属于()o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答案】:B【解析】:简单罪状不具体描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叙明罪状较为具体地叙述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或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在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刑法第307条具体说明了伪证罪的构成特征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此法条规定属于叙明罪状。17.下列表述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
30、的有()oA.某人冒领他人录取通知书,并以他人名义上学B.某高校以某学生身体残疾为由取消其录取资格C.某单位的招聘广告上写着要求“男性身高165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D.某工人因单位要求加班,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而导致过度疲劳死亡【答案】:A|B|C|DA项,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我国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冒领他人录取通知书,并以他人名义上学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B项,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我国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国残疾人保障
31、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C项,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D项,休息权是劳动者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是劳动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休息权是劳动者享受文化生活,自我提高的重要权利。18 .下列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机构
32、编制管理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级人民政府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B.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D.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答案】:A【解析】:A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
33、,报国务院批准。B项,该条例第17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C项,该条例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解析】: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D项,该条例第15条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19 .下列表述中,哪些内容符合我国选举法的规定?()A.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仍然
34、可以继续担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B.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30名C.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D.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答案】:C|DA项,选举法第9条第2款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B项,根据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
35、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C项,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D项,选举法第33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20.关于死刑复
36、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答案】:D【解析】: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2款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21 .王某涉嫌诈骗罪被立案后,逃往加拿大,在通缉一年后未到案,A市
37、检察院向A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A市中级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审理,以下关于该审查和审理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标准要求的,应当退回检察院B.在审理中,王某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C.若法院开庭审理,出庭的检察人员应在法庭调查阶段就王某的犯罪事实、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等相关事实出示、宣读证据D.在审理中,对于确有必要出示但可能妨碍正在或者即将进行的刑事侦查的证据,针对该证据可以在庭外进行调查【答案】:A|C|D【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
3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第3项规定,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0日内审查完毕,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标准要求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撤回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撤回。因此,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撤回申请,而不是将案件退回检察院。B项,刑事诉讼法第29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
39、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出庭的检察人员应当宣读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并在法庭调查阶段就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等相关事实出示、宣读证据。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2款规定,对于确有必要出示但可能妨碍正在或者即将进行的刑事侦查的证据,针对该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22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侵占罪?()A.张某欲向县长钱某行贿,委托甲代为将5万元贿赂款转交钱某。甲假意答应,拿到钱后据为己有B.乙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赵某,虽收取房款却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又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40、C.丙发现洪灾灾区的居民已全部转移,遂进入居民房屋,取走居民来不及带走的贵重财物D.丁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约定车款付清前汽车由丁使用,所有权归卖方。丁在车款付清前将车另售他人【答案】:D【解析】:A项,甲在接受贿赂款之前便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思,欺骗张某将5万元贿赂款转移给甲,张某受骗,给予错误的意思表示处分了财产,甲构成诈骗罪而非侵占罪。B项,乙将房屋出售给赵某但尚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乙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具有处分权,其一房二卖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C项,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主要包含委托物、脱离占有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灾区居民来不及带走的贵重财物并没有脱离占有,房屋中的财物仍然由居民占有,
41、丙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项,分期付款购物的场合,约定车款付清前车辆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在付清车款前处分车辆的,属于对委托物的侵占行为。23.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2011年真题A.实体公正B.追求效率C.执法为民D.公平正义【答案】:D【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D项,公平的
42、朴素含义是公允持平,不偏不倚、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正义则意味着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非清楚、道义分明。从法理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角度来看,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由于李某和王某的经济状况不同,为了使二人公平地享有取保候审的待遇,公安机关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对王某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要求。AB两项,本题涉及的是程序方面的内容,实体方面未涉及或未直接涉及,而且也没有反映效率的要求。C项,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要以人为本,强调的是维护最广大人
43、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调的是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满意的问题。题中评价的是公安机关对不同的被执行对象采取不同的取保候审的方式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不涉及是否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及是否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问题。24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缴纳一定的受理费B.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及时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批准C.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关于期间的规定D.当事人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能再行提起行政复议【答案】:C【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
44、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B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备案。C项,行政复议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D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5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C.外国法律的适
45、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答案】:A|B【解析】: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
46、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26.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答案】:D【解析】:A项,当代中国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法
47、律,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项,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除了违法行为外,还有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C项,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通过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法院确认、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的民事调解书即生效,当事人对民事调解书中的内容不能反悔。D项,法律责任的竞合,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本案中,李某承担的仅为民事上的赔偿责任。27.关于高效便民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oA.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全面、准确、真实B.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行政机关应遵守法定时限D.行政机关应保护公民的知情权【答案】:B|C【解析】:高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方面:行政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遵守法定时限;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28.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