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林业调研报告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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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林业调研报告范文(10篇) 为了进一步标准林权流转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进展的打算(以下简称中心打算)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心打算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河南省实施意见),探究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的模式和途径,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进展,资源林政治理处组织开展了我省林权流转状况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省林权流转的根本状况 林权流转既是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进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进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上世纪80年月以来,特殊是中心打算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公布以后,围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林权流转势头迅猛,取得的成效明
2、显。通过林权的合理流转,使林地全部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别,使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在一些地方消失了“资源增量、农夫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全部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全部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沟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权为多。如洛宁县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加速“四荒”开发的打算和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实施细则。 (二)林权流转的进展过程 我省的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二十世纪80年月后期,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
3、的根底上进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户承包自主经营,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树木,实行树随地走,作价转让给农户经营,林木全部权发生了流转。山区大面积的集体林、果园由懂经营会治理的农夫接手承包,林木连同林地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二十世纪九十年月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夫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开头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进展到承包经营一条路、渠或一条河段。从承包经营几亩、几十亩林地进展为买断几百亩、几千亩的荒山经营权。从小片荒山荒坡开发利用进展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
4、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涉及面不断拓宽。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中心打算的出台,使林权流转保持着持续进展的局面和良好的进展趋势。 (三)林权流转的主要形式 1、拍卖 拍卖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进展资产评估,确定底价后,进行拍卖会,由买方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出资买断肯定时期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全部权,并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根底上自主经营治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竞标购置,同等条件下本地人员优先。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比拟受群众的欢送。且这种形式转让,一般成交价都要高于底价,有利于最大
5、限度地实现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合同商定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展植树造林、经营治理,收益完全归承包人全部的流转方式。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农户、法人单位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起步最早的一种林权流转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方式之一。 3、联合(合作)经营 联合(合作)经营,是指由多个投资主体以土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资金、劳动力、技术等作为合作条件,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经营方式。联合(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以联办合作的形式进展经营治理。
6、如鲁山县赵村乡国贝石村布朗李园艺场,经营面积1000亩,xx市房产局职工王保宪以30万元资金入股,国贝石村以土地、劳动力入股,林业技术员以技术入股,建立董事会,联合经营治理。 4、林木认领托管 所谓“林木认领托管制”是指:托管公司首先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全部权,然后面对社会吸引自然人(主要是城市市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认领肯定面积的林木,获得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全部权,再由认领者将其所认领的林木托付给托管公司进展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治理至采伐的一种林权流转形式。托付方根据协议商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向托管公司交纳托管费用,托管方根据专业化水平对所托管的林木进展集约化治理,
7、并确保林木生长量到达商定的蓄积,此种林权流转形式20xx年起在我省新兴。 二、林权合理流转产生的积极效应 (一)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增加了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权流转的加速,全社会投身林业建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亦随之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并快速进展,林业建立资金的来源打破了过去长期依靠政府的局面,林业建立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立项社会多元化参加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1999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面积达18.5万亩,占全县五年来造林总面积的67%,参加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2452家,累计吸引投资3800余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70%。 (二)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
8、资源配置 在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不用,或安排给无力经营者,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滞资产。同时,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没有找到适宜的投资工程,因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林业上一些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充裕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活了资产,富了群众,稳定了社会,进展了林业。 (三)扩大了有林地面积,增加了森林资源的总量 投入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定地带来了资源量的增加。仅就桐柏县而言,1999年的有林地面积为118万亩,目前,已增加14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116万立方
9、米增加到138万立方米,森林掩盖率由原来的37.8%提高到42.1%。 (四)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爱护了资源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是说造林不易,管护更难。过去植树造林产权收益不明确,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困难,“年年造林不见林”。通过林权流转,明确了产权,保证了收益,“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广阔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拥有感,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前期造林舍得投入资金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栽植,后期管护细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象种粮一样育林、象管田一样管林”。在自己加强治理的同时,还积极学习林业法规政策,加强了对他人毁林的防范,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削减,资源得到了
10、较好爱护。 (五)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林业建立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严密结合。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加市场竞争力,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依托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立步伐。如桐柏县,近五年来,共引进优良树种15个,良种接穗(芽)100万节,推广优良品种58个,应用新技术、新成果36项,造林成活率、良种率均在9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 (六)增加了农夫收入,培育了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非公有制林业,使经营者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市场进展生产和经营,依据市场
11、供求信息调整产业构造和树种构造。在实现了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进展注入了生气和活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对桐柏县的调查,全县依靠进展非公有林业经济脱贫致富的农户达2023余户,占全县脱贫农户总数的30%。 (七)开拓了一条就业途径,减轻了政府压力 经营“绿色企业”,风险小,效益长久,为机关充裕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及城镇无业青年供应了就业、再就业门路,也为一些单位和企业兴办经济实体、走兴林致富开拓了新的途径。如桐柏县风扇厂下岗职工杨某,在朱庄乡购置荒山200亩,进展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并在林间套种中药材及牧草,每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依靠林果业摆脱了逆境。义马市煤业集团下岗工人王小
12、锋,承包荒山1000亩栽植经济林,实现再就业,被评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好典型。 (八)带动了林业产业的进展,次金了区域经济进步 通过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的增加带动了林业产业的进展,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花卉经营等,间续形成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灵宝市农夫罗眼科,从1993年起承包荒山4万亩,自筹资金1000万元,建成了目前全省最大的连片杜仲基地。他依托西北农大等院校,山上建基地,山下办工厂,实行综合开发。罗眼科的兄长罗来科承包荒山6000亩,投资150万余元,嫁接梨枣、雪枣等15万株,成立了来科枣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种植、贮藏、销售一体化,现每年产干鲜枣10万余斤,产值达50多万元。 三、林权流转中存
13、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法规政策相对滞后 这里所说的相关法规政策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是以建立详细完善的林权流转制度,标准、引导林权流转行为为内容的法规政策, 二是以森林资源合理爱护利用治理为内容的法规制度。 第一个方面,1985年,国家体改委、林业部颁发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规定“遵照林木全部权与林地使用权全都的原则,进展林木全部权及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提出了林权流转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实行家庭或联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多种方式治理开发
14、“四荒”,规定了对宜林“四荒”使用权的有偿流转。 其次个方面,由于在林权流转中,大多数投资者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我国的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刚刚起步,现行的资源爱护治理法律法规还不是建立在分类经营的根底之上的,各项治理制度如采伐制度等还停留在旧有的框架内,造成林木经营者经营上的约束性,客观上对林权流转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执行统一的评估标准、方法,二是没有法定的评估机构,同时,国家关于评估机构、人员资质的现行规定也与实际工作需要脱节。在已经开展的林权流转中实施的资产评估,多为有各方代表参与的合议性的评估,虽具有肯定的公开性和合理性,但缺乏法定性
15、、精确性和科学性。还有相当一局部流转没有进展资产评估,不行避开地造成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如某国有林场,通过不很公开的协商,将本林场3500余亩林地全部承包出去,承包期20年。协议中将现有林木资源无偿交给承包方经营,待承包期满,承包方也无偿将林木资源交给林场。字面上好像等资源交接,但实际操作起来远非如此,林场现有林木资源,多为中、近熟林,其价甚巨。若采伐后转租别人耕作、木材收入和地租收入两得,快到期满时再造林,还场以幼林,则国有资产流失的结局不行挽回。 (三)操作不标准,缺乏有效监视机制 在林权流转过程中,有的没有依法实行公开。有的发包时没有依法召开群众大会或代表大会。有的合同条款不完备
16、甚至是没有书面合同。不标准不仅表现在程序上,有些在实体内容上,也有不妥当甚至是违法的状况,如超出法律规定的流转范围实行流转、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商定双方的权利等。除了局部流转合同依法进展了公证以外,林权流转普遍缺乏监视机制。如在我省新兴的“林木认领托管”公司,在经营和宣传中,均存在有不同程度的不实之词和误导之嫌,他们假借有关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的名义,夸张宣传其经济效益,错误宣传林权证的性质和效力而分散托付人对托管协议的关注。在这种状况下,假如双方签定的合同中,有关条款不严谨、不完善,投资人一次性投资后,对公司执行合怜悯况缺乏约束与监视,不能准时有效地发觉和应对该公司可能消失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将
17、可能酿成经济纠纷甚至社会大事。 (四)政府干预多,效劳不到位 目前,全省的林权流转根本上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推动。有的地方对流转方式实行“一刀切”,强令在肯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宜林荒地的拍卖,重数量不重质量。有的地方甚至对经营者种什么树种、林种作出规定、强行实施,侵害林农经营自主权。有的地方随便撕毁原来的承包合同,强行将已经承包的林地收回,再进展“拍卖”。竞标者主要是本地农夫。虽然也有跨区域投资者,但在流转规章、成交价格等方面,以县域为单位,各地存在较大差异,全省尚未建立信息丰富的交易平台从而培育流转价格具有参考意义的市场。 据了解,目前仅“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全部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代理林权交易的
18、内容,尽管自行制定了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林权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和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活立木托管暂行方法、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林权证明托管方法(暂行)、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林权交易信息披露规章(试行),但仍处于萌芽的状态。从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进展的要求,不能满意进一步推动林权流转工作的需要。 四、促进林权合理流转的途径 (一)在较高层次上完善相关立法 如前所述,法律法规的滞后已成为林权流转中的主要问题,对投资者来讲,需要一个具备较强操作性的详细规定,进一步标准流转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监视、治理,进一步地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讲,需要明确其法定职责,确定其治理和效
19、劳的方式和内容。而这些内容,从我国现行的有关立法规定和行政治理要求来看,不是哪个部门或地方政府文件所能够规定的,有些内容甚至是地方性法规也不能作出规定的,如前所述的流转范围问题、资源评估机构及人员资质问题、采伐治理问题等,必需通过修改森林法或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才可得以实现。 (二)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各种形式的流转,都应当建立在科学标准的评估根底上,合理确定底价,才能保证流转依法有序进展,实现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林业建立可持续进展。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一是要在充分调研的根底上编制科学合理的参数表和各主要临终的评估细则,标准和完善评估技术、评估方法。 二是要依据行政许
20、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认证方法,解决目前有关资质规定与实际工作要求相脱节问题。 三是要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队伍建立,满意工作需要。 (三)搭建林权流转平台,培育和完善森林资源交易市场 要真正将林权流转推向深入,就应当在保证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建立进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场机制。要根据市场经济运营的要求,结合森林资源资产的固有特点,培育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 一是要有大量能够在价格上进展量化的待转林权。 二是要有畅通的信息收集和公布渠道。 三是要有完善的效劳体系,包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林权流转中介机构的建立等。 四是要有完善的市场监视保障
21、机制。 (四)精确定位,合理发挥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在林权流转工作中的作用 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运营规章的要求,明确其对林权流转的组织、指导、效劳、治理、监视等职能,做到既积极推动,又充分敬重群众意愿。既严格治理又不干预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既加强监视又全面供应效劳,充分、合理地发挥职能作用。尤其是林业主管部门,既要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询问,又要积极开展实际工作的调研。既要仔细进展规划设计,又要搞好技术效劳。既要大力指导评估机构、队伍的建立,又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促进我省林权流转工作的依法、有序的开展。 林业调研报告 篇2 近年来,我县以“国土增绿,农
22、夫增收”为目标,坚持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与兴林富民相结合,成果稳固与产业培育同步,林业产业得到了长足进展。 一、进展现状 1、第一产业进展快速。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00.65万亩,其中有林地68.43万亩、疏林地3.6万亩、灌木林地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0.02万亩、宜林地17.6万亩。按森林类别分商品林43.43万亩,公益林57.22万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105.6万立方米,森林掩盖率为38.49%。干杂果产业基地建立顺当,现有干杂果总面积17.5万亩,其中柿子13万亩,核桃2.6万亩,红枣1.9万亩。干杂果总产量7万吨,产值7000万元。 2、其次产业根底薄弱。在干杂果深加工方面,建成年产柿
23、饼500吨的加工企业1户、小型加工厂3户,建成柿子醋生产线一条,加上农户采纳简易手工自发加工局部,据统计,全县每年共加工鲜柿13000吨,市场销售鲜柿45000吨,还滞销12023吨。随着柿树产量逐年增加,柿子滞销现象将越来越明显。木材加工业底子薄弱,全县木材加工业仅有49户,主要有带锯解板15户,寿木加工25户,原木经营4户,农具配料加工5户。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精加工产品主要是梨枣木工艺制品,如擀面杖、捣蒜窝、拐杖、碗、酒杯、麻食板、茶叶筒、调料盒等生活用品和神仙葫芦、木猴等旅游工艺品,但设备简陋,技术和工艺落后,各类产品档次低,不具备规模生产,年经济效益缺乏500万元。原木材年销售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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