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
《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因城镇建设需要,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拟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位于金鸿公路东侧、 虎蓝灌渠南侧的土地20.1868公顷,我局已拟订如下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一、征收土地的用途本批次拟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位于金鸿公路东 侧、虎蓝灌渠南侧的土地20.1868公顷,作为我区储备土地,拟 用于工矿仓储用地。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本批次拟征收莲下镇集体土地20.1868公顷,其中槐东经联 社农民集体土地20.1868公顷,地类为农用地20.1868公顷(草地 1.3851公顷、其他农用地
2、18.8017公顷)。三、征地补偿及安置途径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总费用为4750.9634万元。安置 途径采用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情况是:(一)货币安置。本批次拟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 土地20.1868公顷,征地费用标准为235.35万元/公顷,征地补 偿费用4750.9634万元。由莲下镇槐东经济联合社根据实际负责 落实安置。(二)留用地安置。本批次征收莲下镇槐东经联社农民集体 土地20.1868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 30 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 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 4号)文件规定,按 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予以划留用地,留用地安置面积3.0280 公顷,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三)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征地涉及有关社保问题,将按 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2122号)文件规定办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拟订社保安置方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2022年11月16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汕头市 澄海 2022 年度 第二 十八 批次 城镇 建设 用地 征收 土地 补偿 安置 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