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第四章财政预算的监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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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财政预算的监督(26546)政府预算监督是指在预算的全过程中,对有关预算主体筹集和供应预算资金等业务活动 依法进行的检查、督促和制约,是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际惯例,政府预算 经立法机关批准公布后便成为法律,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允许有任何不受预算 约束的财政行为。预算的执行过程也要受严格制约,不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任何人无权 改变预算规定的各项收支指标,执行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必须修改预算,也必须经过一定 的法律程序;紧急情况的处理要补报审批手续。政府预算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和有关预算部门和单 位的监督,主要通过建立预算编制、执行、
2、监督相分离,以及相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来实 现;外部监督是指包括各级人大、审计、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着重通过对财政资 金分配、审批、预算的追加追减的程序性和制度化的监管实现。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加快现代化进程中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更广泛意义上的监督机制。第一节我国立法机关对政府预算的监督全国人大既是立法机关,也是最高权力机关。其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看紧纳税人的钱 袋子,对政府的预算草案中下一年度想收的钱和想花的钱是否合理进行审核、修改和监督。 因此,每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最重要的议题之一就是审议政府所提交的新一年度财政预 算草案。我国的政府预算监督制度还处于由形式监督向实质监督
3、的过渡时期,还有很多需要 完善之处。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我国预算监督体系的最高层,负有重要监督职责,其相 关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待。但这种情况随着经 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正在好转。一、解读公共财政框架下对政府预算的监督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预算的编制要符合市场经济的法治性特征。政府预算所涉及的 财政收支应是“取民之财,用之于民”。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监督等过程有相应 权力机关进行监督制约。政府预算信息应公开、透明、完整。政府预算是反映政府公共政策 的重要途径,政府的很多重要经济政策通过政府预算得以实现。(1)对政府预算过程的监督。监督主体对各
4、级政府和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 预算调整及决算等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其目的是使政府财政资源真 正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2)对政府收支活动过程的监督。监督主体以政府预算为媒介,对政府活动、社会公共 资源流向进行监督。即通过政府预算,监督各级政府从社会中获得收入的合法性,以及监督 各级政府是否将财政支出用于提供社会所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公共财政的公共性、法 治性在该层次的监督中得到深刻体现。以政府预算为媒介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也就 是对政府预算各程序进行监督,使其合规。所以,预算监督除了是对预算的监督外,还是对 政府活动的监督。(3)政府预算监督的主体。由人
5、大及其常委会等权力主体进行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对下 级机关或部门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审计相关系统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实现监督。以及 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一,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具有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力。 在人大对预算进行审查、批准、监督的同时,也在监督政府行为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并 对政府预算的合适的内容、执行、决算等进行合规性审查。第二,社会公众是政府财政收入 的提供者,政府收取社会公共资源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所以,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 提供者和公共产品受益者的社会公众,他们有权通过政府预算对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以及政财政部门对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过程中,监督客体是“财政运行中的
6、相关主体”。财政 是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中枢环节,涉及对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调节,也涉及对 政府与政府、部门与部门、地区与地区利益关系的调节,从而形成多层次、多方面、多组合 的财政分配关系。财政分配活动的高度集中性与财政分配关系的广泛社会性,决定了所涉及 的“相关主体”范围的宽广性和因素的多样性。具体来讲,作为财政监督客体的“相关主体” 既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既包括本 级财政管理的相关机构,也包括循着本级财政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延伸到下级财政管理的相关 机构。财政部门的监督范围与监督客体直接相关,即“财政运行中的相关主体的财政财务行 为:财
7、政部门监督的范围和客体与财政管理的范围和客体是相同的。财政部门监督的范围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对财政税收政策、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第二,对财政 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第三,对财务会计管理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财政监督范围的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是由财政分配活动所覆盖的范围决定的,随着财 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财政管理的强化,财政部门监督将适时调整其范围边界。二、财政部门监督的合适的内容及方式方式方法1.财政部门监督的合适的内容(1)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收入监督是指对财政税收收入和财政非税收收入的监督,目 的是保证财政收入政策制度的落实和财政收入的应收尽收。财政收入监督的重点
8、是财政税收 政策的执行情况,因为财政税收政策执行得好与坏直接影响着财政宏观调控的效果和财政收 入的质量。(2)财政支出监督。财政支出监督是指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转移 支付等事项,以及专项支出的监督。财政支出监督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规范和有效来保证财政政策的落实。财政支出监督的重点应该围绕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改革 展开。(3)会计监督。会计监督主要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的合法性、真 实性、完整性以及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会计监督是规范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4)金融监督。金融监督是指对国有商业性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政策性
9、金融业务和 政府外债本次项目实施的监督。金融监督是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发挥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和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5)资产监督。资产监督是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各环节进行的监督、控制、检查等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 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6)财政内部监督。财政内部监督是指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对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 全面履行职责、内部控制运行等情况,以及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检查。财政内部监督在保障国家财政政策贯彻落实,促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以及 促进财政部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
10、作用。(7)财政绩效监督。财政绩效监督是指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绩效为目的在有效 开展财政支出资金合规性监督的基础上,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运用科学的监督标准和分析 方式方法,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与监督的活动。财政绩效监 督是深化财政监督的重要措施,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客观要求。2.财政部门监督的方式方式方法不同时期,财政部门监督的方式方式方法因财政部门监督的侧重点不同而有所差异,因 财政管理阶段和财政体制改革进程的不同而不同。但总体上,财政部门监督的方式与手段要 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的需要,不断调整、发展和完善。归纳起来主要包括:“监控、 检查、稽核
11、、制裁、督促和反映”等方面。(1)监控。监控一般应用于财政管理和监督的事前环节和事中环节,主要是指对财政 资金申领、拨付和使用过程的控制,以保证其财政行为按照规范程序运作。(2)检查。检查是财政部门监督专职机构的主要工作方式,在检查过程中一般都伴有 调查的职能,对于财政部门监督专职机构而言,“检查”与调查方式上相似,程序上不同。(3)稽核。稽核也是财政管理和监督事前环节及事中环节经常使用的工作方式,主要 表现在对相关事项的申请信息进行查对、审核,对于预算管理机构和国库管理机构,这种方 式往往与业务管理的其他方式结合使用,对于财政部门监督专职机构,这种方式主要体现为 日常监管。(4)制裁。制裁是
12、指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行为进行的处理处罚,主要由财政监督专职 机构实施,也包括预算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国库管理机构对违规行为的惩处。(5)督促。督促既是一个落实过程,又是一个纠偏过程,落实过程体现在对处理处罚 决定的执行,纠偏过程体现在对已发现相关问题的处理,以及对一些行业或地区同类相关问 题的警示、纠正等方面。(6)反映。反映主要是指真实传递、反馈相关信息,政府活动通过财政收支活动渗透 到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联系着社会经济各个领域,财政管理活动在同外界的经济、行政 联系中也产生大量信息,财政部门监督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或专题调查,对这些信息进 行甄别分析,一方面发现相关问题并及时采取措
13、施加以纠正,另一方面为政府决策、财政管 理提供依据。三、财政部门监督的专职机构及其职责1 .财政部门监督的专职机构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财政部门监督专职机构经历了建立和中止的曲折反复过程。 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部门监督专职机构逐步得到恢复和健全。在分 税制改革中,财政部在各省、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除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成立了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大多数地方财政部门也相继成立了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这标志着我国的财政 监督专职机构形成了由中央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和地方财政监督专职机构构成的纵向多层次、 横向相关联,既能独立运作,又可协调运行的财政监督专职机构体系。中央财政监督专职
14、机构,主要包括国家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以及国家财政部驻各地财政 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地方财政监督专职机构主要是指省、市、县等各级财政部门设立的财政 监督专职机构。2 .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的职责(1)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职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 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相关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部的内 部监督检查;管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业务工作等。(2)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职责。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财 税政策、法规的情况;反映中央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
15、大相关问题;提出加强中央财政管理的 相关建议;实施中央财政收入监管,查处应征不征、越权减免、违规退付或调整中央预算收 入等相关问题;开展中央预算收入对账、分析工作;征收、监缴中央财政非税性预算收入; 办理收入退库事项的审查审批;实施中央财政支出监管;办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有关试点 资金的支付审核、中央财政直接拨付资金的支付审核、有关单位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补 助资金)的事前审核等事项;监督检查中央财政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中央二级以 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和财务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驻地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及有关企业的会 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驻
16、地中央级 金融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情况。(3)地方财政部门监督专职机构的职责。代表本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政府 所属的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监督 检查本级和下级政府所属的各个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执行财税法 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并对其违反财经法纪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进行处理;监督检查 社会经济中介机构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及会计制度的情况,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 处理;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以及会计制度的举报事宜;办理对坚持执行财经纪律 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研究确定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
17、财政监督检查的措 施,提出改进和完善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以及会计制度的意见或建议;对本级政府的各项 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根据授权办理其他有关监督检查的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等。3 .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及其监督职责财政业务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机构、国库管理机构和会计管理机构等。中央财政 业务管理机构和地方财政业务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存在一定差异,概括起来,财政业务管理 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包括:对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下级 财政预算实施动态监控;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监督管 理;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并
18、对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监 督管理;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对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等。四、财政部门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关系人大监督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以及国家 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预决算实施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权力是由宪 法赋予的,主要包括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草案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 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部分调整解决方案、对财政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督等。人大监督自身具有明显的特征:一是至上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同级其他国
19、家机关、社会组织的监督相比较,是最高层次、最具权威的监督,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二 是法定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预算与监督预算的执行,具有法律的规定性和权威性。经过 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和部分调整的解决方案必须认真执行,不经过法定程序,不 得擅自变更。三是规范性。人大审批监督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并且是一项集体行使职权 的行为,只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形成的决议,才具有使政府必须执行的约束力。这些特征 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的监督具有宏观性,属于高层次监督。财政部门监督是人大监督之下的政府监督。加强财政部门监督,改进财政管理是人大监 督的重要基础和必要补充,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人大监督的意
20、志,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第四节审计机关对政府预算的监督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预算监督实践证明,不论采用哪种模式的公共预算监督,审计机 关大都担负着为代议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预算信息的职责,在整个公共预算过程中始终 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际最高审计机构组织利马审计指导方针指出:“审计的概念 及其建立是公共财务管理所固有的,因为公共资金管理代表了一种信托。审计本身并不是终 点,而是管理体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管理体制的目的在于及早披露偏离公共标准的行为 和违反财务管理的合法性效果性、效果性和经济性原则的现象,以便就各种情况采取纠正 性措施,使有关责任人承担责任,进行赔偿,或者采取措施防止这种违法
21、、违规、违反原则 的行为或者至少使上述行为更加困难J一、审计机关在监督政府预算中的重要作用审计机关在监督政府预算中的重要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阐述。一方面,作为重要的公共 预算信息库,其审计结果为议会、政府和公众等提供了大量客观公正的信息;另一方面,通 过对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审计监督,揭露公共预算决策、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督促其纠正。有的国家,审计机构隶属于立法机关。审计机构是立法机关的专业辅助机构,对议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审计机构在整个预算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的位置,体现在:一是具有宏观服 务职能。虽然审计机构并不直接参与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决策,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提出的 建设性建议往往
22、对立法机关的宏观决策产生积极影响。二是提供全面真实的预算信息。充分 利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机构可以就预算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 信息进行独立评价和公开披露。有的国家,审计机构隶属于司法相关系统。议会实行宏观监督,财政部门实行日常业务 监督,而审计法院实行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由于其隶属于司法相关系统,拥有司法权,独 立于立法和行政。虽然国家审计机构也要向议会报告,但并不向议会负责,而且自己拥有裁 决权。审计机构拥有审理和裁决权即司法权,是审计权和司法权的结合,因而具有最高的权 威性、强制性和独立性。其有权对政府活动和一切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执法与处理 刚性较大,可以对
23、违法或损失进行审理和处罚,也可以根据预算资金使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 况奖励和惩罚各级官员。有的国家,审计机构是国家行政的组成部分,具有国家行政的性质,它隶属于政府(总 统或内阁),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审计机构对政府负责,实质上是一种上级权力相关系 统对下级权力相关系统的监督和管理,具有内部监督性质。行政型国家审计是审计权与行政 权的结合,权力比较完备,手段比较多样、灵活,具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拥有行政处罚权, 能追究行政责任。有的国家,审计机构独立于代议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之外,不隶属于哪个机构,能对 公共资金进行公正的审计,不受外界的干预,只服从法律,日本的会计检查院甚至还能创制 具有强制力
24、的条例,作为国家审计的依据。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分析,其委托人就是公众, 最能全面地实现公众的公共利益最大化目标。审计机构在保持中立地位的前提下,独立开展 审计,在不受任何一方影响的前提下存在,同时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更侧重于立法机关) 提供服务。二、审计机关监督政府预算的历史回顾1 .民国时期审计机关对政府预算的监督1914年5月1日,北洋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规定,国家政体由责任内阁制改 为总统制,废除国会,设立参议院和立法院。并规定,国家岁入岁出之决算,每年经审计院 审定后由大总统提出报告书于立法院,请求承诺;审计院之编制,由约法会议议决之。这是 我国审计权力第一次列入国家根本大法。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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