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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企业上 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261号), 抢抓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 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企 业上市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更多企 业上市挂牌,稳步提高资本证券化率,助力全市产业结构优 化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二、工作目标自2023年起5年内,力争平均每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 业不少于1家,实现我市境内外上市企业总数达到810家, 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突破60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展示企业达到230家。5年内新增直接融资250亿元以上。 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总体规模稳步提升、层次结构不断优化、 功能作用持续发挥。三、工作任务(一)充实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资源库。各县区及市金融、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强 化合作,围绕我市“四优三新”产业,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 源,推动企业阶梯式成长壮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 建立行业和辖区上市后备企业库,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 上市挂牌氛围。
3、建立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并择优申报省级 后备企业。对后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拟报板块、所属 行业、辅导审核阶段等科学分类、强化服务。(责任单位: 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二)加快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个转企、小升 规、规转股、股上市”工作力度,落实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 政策,制定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计划,围绕我市“四优三新” 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行业分产业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 鼓励有意向上市挂牌的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公司。 对有明确上市计划、已与证券机构签订协议的企业,推荐列 为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责任单
4、位: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 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三)有序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坚持 企业自愿和政府引导、普惠扶持和精准培育、梯次推进和动 态调整、境内和境外市场相结合,强化企业上市培育,指导 企业规范运作、符合上市要求。积极引进与本地产业关联度 高、互补性强的域外企业并推动扶持其上市。推动主业突出、 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到主板上市,推进“三创四 新”(创新、创造、创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 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 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企业到科创板上市,鼓励 “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京证券交
5、易所上市。我市新三板挂牌 企业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400万元奖励资金。 引导旅游、地产、教育及外向型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 牌孵化培育。鼓励国有资本入股潜力大、成长性好、符合产 业规划的拟上市企业,优化国有资本上市布局。(责任单位: 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四)提供综合配套优质服务。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 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制度,建立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模 式,帮助企业对接中介、投资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协调解决 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合规性证明开具、资产权
6、属确认、政 策落实等问题。引导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对企业股改、财务规范 等方面的业务指导。鼓励银行、融资担保、基金等机构为后 备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将省定市定上市后备企业纳入银企对接活动范围。引导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后备企业担保费率,放宽反担保要求。 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企业上市的培育促进作用,鼓 励我市已设立的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将上市后备企业列入重 点投资扶持范围,鼓励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对签订辅导券商、 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后备企业给予股权投资。引导省、市企业 上市培育基金,采取直接投资、跟进投资及投贷联动等方
7、式, 投向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证券 等中介机构服务资本市场执业评价机制,实行“白名单”通 报制度。吸引中介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其参与企 业改制上市工作。督促中介机构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 关等法定职责。建立资本市场服务专家库,为企业上市提供 高质量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 市发展改革委、*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五)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 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引入战略股东,优化股权结构、 提升资本实力、扩大市值规模。深入实施“引金入*”工程, 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参 与上市公司
8、并购重组。加强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宣传,引导 上市公司优化融资安排。强化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 推动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增发、配股、优先股等股债融资工具,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督促上 市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有效性;督促上市公司、 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披露信息。我市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域外企业,并达 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的,并购金额5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5亿元及以上、 10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1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150万 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银保
9、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规 定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居民企业以非 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 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 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因改制产生的当期需要缴纳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如确有特殊困难 不能按期缴纳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后备企业股改 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 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 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
10、人独资企业、一 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根据关于继续执 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免征契税。(责任单位: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区政府、管委)I、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动企 业上市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市金融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企业 上市挂牌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建立季调度机制,协 调解决重点问题。各县区要完善配套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 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11、工作推进专班制 度,实行市领导分包、县区工作专班牵头推进。(二)强化督导考核。将各县区企业上市工作列入年度 考核目标,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 成当年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企业成功上市的,对企业 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在评定劳动模范及各类评 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三)确保政策落实。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挂牌 工作,将推进企业上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配套工作 机制,全力做好企业上市推进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上 市工作,创新谋划各项工作举措。要强化重点企业服务,及 时掌握企业上市工作进展和辖内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存在的 问题,需要县区层面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需要上级部门解 决的问题要通过“绿色通道”向市金融局申报。市、县区要 根据上市工作推进情况将该方案奖励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 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对企业上市挂牌推进过程中同一事 项不重复奖励,奖励资金负担比例及审批流程参照*市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千*展翅”行 动计划的通知(*政(2020) 1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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