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范文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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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范文范文第1篇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 称司法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XXX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 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 定本办法。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 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 中央有关规定和
2、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下列事项分别由司法协助外事司会商部有关业务司局决定或者上报部领导 审批后办理:1.监狱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籍囚犯管理、安排外国代表团组或者新 闻媒体参观或采访监狱及对外提供有关在押犯情况等,会商监狱工作管理局;2,劳动教养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安排外国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 访劳教所、对外提供有关劳教人员情况等,会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3.律师管理与公证业务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派驻代表、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办事处的管理及中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外 国设立办事处等,会商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8、每次发出的跟踪服务信函,包括通知、邀请函、答复
3、函都要登记入表 (附后),并归档保存。(四)指定跟踪业务员不在岗时,由业务主管临时指派本部其他人员暂时代 理工作。(五)业务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并于每月对本部售后服务工作进 行一次小结,每年末进行一次总结;小结、总结均以本部工作会形式进行,由业 务主管提出小结或总结书面报告;并存档保存。(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张表格:“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跟踪服务电话 记录表”、“跟踪服务电话登记表”、“跟踪服务信函登记表”。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范文范文第3篇学术报告厅是我校举办各类学术报告、召开重要会议和进行学术交流的重 要场所。为了加强报告厅管理,保证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定本规定。一、办公室受学
4、校委托,负责学术报告厅的使用管理,未经学校办公室审 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二、学术报告厅的使用安排上遵循学校层面活动为主、兼顾学院、处室的 原则。三、报告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 用单位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填写使用申请表)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 校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第一报告厅、第三报告厅使用须经办公室分管 副主任签字批准,第二报告厅使用须经综合科科长签字批准。经校办批准后,将表格送至图书馆二楼报告厅管理室,并请在会议前至少提前3小时联系报告 厅老师对接准备,避免会议较多发生冲突,如不提前对接,责任自负。四、使用报告厅的部门及人员应爱护报告
5、厅的各类设施,自觉维护报告厅 的环境卫生,注意用电安全,不在报告厅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 随处粘贴等。在使用完毕后,要认真清扫报告厅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桌椅设 备摆放整齐有序。具体如下:1、禁止将瓜子、水果等零食带入场内;2、禁止在场内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等危险物品,严禁踩踏座椅;3、未经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悬挂或张贴横幅、宣传物等物品;4、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场内各项设备,如造成损坏,须照 价赔偿;5、控制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控制室的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以便解决。6、会议和活动开始之前,会议负责人必须
6、按照申请表中的使用要求,检验 厅内所用设备的准备是否齐全,效果是否满意,填写使用登记表,并与管理人 员共同签字。7.在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负责整理桌椅,清洁会场,由工作人员检查厅 内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待管理人员对卫生和设施状况验收并与会 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离开。五、报告厅原则上不接待娱乐活动。六、报告厅及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原则上不针对有偿培 训I (包括二级部门承办的非校内的外借活动)或校外租用的培训、会议等活动开 放使用。注:报告厅所有设备与物品一律不外借。校办报告厅申请表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范文范文第4篇XXX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XXX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行政主
7、管部门,可以根据 社会经济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对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做出修 订。修订后的区划经XXX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XXX可以对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提出局部调 整建议,报XXX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附具流域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XXX水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XXX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XXX或者其授 权的部门批准。县级以上地方XXX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其他水功能 区划提出补充完善和调整建议,报原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并报原备案部门备案。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范文范文第5篇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 称司法外
8、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XXX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 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 定本办法。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 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 中央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下列事项分别由司法协助外事司会商部有关业务司局决定或者上报部领导 审批后办理
9、:1 .监狱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籍囚犯管理、安排外国代表团组或者新 闻媒体参观或采访监狱及对外提供有关在押犯情况等,会商监狱工作管理局;2 .劳动教养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安排外国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 访劳教所、对外提供有关劳教人员情况等,会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3 .律师管理与公证业务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 处、派驻代表、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办事处的管理及中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外 国设立办事处等,会商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4 .法学教育方面的涉外事项,如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派遣留学生、与 外国建立校际交流关系等,会商法规教育司;5 .外国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
10、消息等事项,会商办公厅。(四)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计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 施。(五)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协助外事 司管理,由本单位实施。(六)各司法厅(局)的外事活动,在当地XXX和司法部的领导下,由当地XX X外事办公室和司法协助外事司指导和管理,由各司法厅(局)实施。(七)司法部政治部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政治审 查或备案。(A)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根据外事工作任务年度计划,负责部机关年度外交 支出预算,审核各项涉外活动费用标准和涉外活动经费的支出。(九)司法部直属单位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 日前
11、送交司法协助外事司核准后执行;各司法厅(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计划报司法 协助外事司备案。二、关于审批权限(一)以下事项由部领导审批:1 .上报XXX的事项;2 .送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事项;3 .司法部机关年度外事工作计划;4 .邀请外国副部长级和司局级代表团来访;.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组织;5 .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部机关司局级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6 .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定合作项目协议;.对外请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问题的司法协助事项;7 .提供有关重大事项的对外表态口径;.部领导参加国内外事活动;8 .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项。(
12、二)以下事项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或审核:1 .上级部领导的事项;2 .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 人员出访、出国谈判或参加国际会议;.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或非XXX人士来访;3 .对外请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协助事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及其以下干部参加国内涉外活动;4 . 一般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其他外事事项。三、关于审批程序(一)司法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报批的外事事项,应 首先送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核,并遵循以下要求:1 .需上报XXX批准的事项,如拟邀请外国现任部长、前政要来华、加入国 际组织等应提前60天报送;在华举办重要或
13、大型的国际会议应在上一年度报送;2 .需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会签)或备案的事项,如拟邀请外 国现任副部长来华、与外国司法部签订双边交流、合作协议等,应提前45天报 送;3 .需由部领导审批的事项,如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司法部直属单 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订合作项目协议、部机关司局级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 及司法厅(局)长出访、邀请外国司局级代表团访华等,应提前40天报送;4 .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的事项,如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人员 以及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拟邀请外国处级及其 以下官员和非XXX人士来访等,应提前30天报送;5 .临时出现的情
14、况或部领导交办的事项,至少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并说 明原委,突发情况随时报告;6 .各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按规定期限呈送的请示、报告,除应请示外 交部或上报XXX批准的外,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二)须报部领导审批的事项,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长、部长的顺序呈 报。分管外事的副部长不在时,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长审批,未确定代管时直 接报部长审批。(三)需由司法部内多个职能部门会签的事项,按照司法协助外事司、有关 业务司局、政治部、计财装备司的顺序会签。(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常驻代表团或国内有关部门发来需 立即办理的涉外事项的文电,由办公厅批转司法协助外事司,由司法协助
15、外事 司先期处理并根据内容分送部领导或有关司局。(五)我国领导人会见司法部接待的外国部长级代表团、司法部领导与来访 的外国代表团举行正式工作会谈,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准备国别情况、双边 关系情况、部际交流状况、国际组织情况等材料并拟定谈话要点或会谈提纲;由 有关业务司局协助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问题的表态口径。(六)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 织的驻华机构联系、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司法协助外事司同意; 各司法厅(局)人员与外国使馆、总领事馆或其他外国机构联系或参加其举办的 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当地XXX外事办公室同意。四、有关要求和纪律监
16、督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 位在对外工作中,应加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 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一)在对外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统一规章制度、 统一纪律要求。(二)在对外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规定。所有涉 外人员均应提高警惕,严守国家秘密。(三)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任务和实质内容,严禁变相公费旅游。出 国团组人员要少而精,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 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因航班缘故及其他特殊情况变更经停城市 和停留时间的,要及时补报。(四)因公出国的
17、团组,应在出国前集中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和安全保 密教育。(五)非经司法部批准,各直属单位和各司法厅(局)不得组织跨地区、跨部 门团组(以下简称“双跨”团组)出访或出席国际会议。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 组织的“双跨”团组,由司法协助外事司报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各司法 厅(局)经司法部批准组织的“双跨”团组,向本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六)各直属单位经批准组织的出访,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组团的, 应将司法协助外事司致该地方XXX外事办公室的协商函、通知书发到该地方司 法厅(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属单位接待的外国团组需赴地方参观访问的,应通 过当地司法厅(局)统一安排。(七)涉及司法
18、行政系统敏感领域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问题的 国际会议,由司法部统一组团。(八)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同一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 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者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九)出访费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既不得接受国内企业资助, 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十)凡可利用国内资源解决问题的事项,不得出国考察学习;凡可由较低级 别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较高级别人员出访;凡可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 得派非专业人员出访。(十一)所有因公出国的党政干部和专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如确有需要,经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由
19、派遣 单位办理手续。(十二)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外事的负责人和外事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 廉洁奉公。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任。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发布的有关外事管理方面的规定与 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解释。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范文范文第6篇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管理,充分发 挥其作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 .该厅主要用来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有校内外专家或校领导参加的会议、 报告,或者经校领导
20、批准的全校性活动等,部门的各种会议及各类学生活动原 则上不使用学术报告厅。2 .图文信息中心的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报告厅音响、灯光设备的使用管 理、技术维护等支持。3 .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报告厅卫生清洁工作及其财产安全管理等。4 .凡申请借用报告厅的单位,应提前3天在图文信息中心网站下载使用申 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送交教育技术中心。5 .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审批意见,结合报告厅使用情况进行安排,按照申请 顺序进行安排,如若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活动冲突,则服从统筹安排。4 .法学教育方面的涉外事项,如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派遣留学生、与 外国建立校际交流关系等,会商法规教育司;5 .外
21、国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等事项,会商办公厅。(四)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计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 施。(五)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协助外事 司管理,由本单位实施。(六)各司法厅(局)的外事活动,在当地XXX和司法部的领导下,由当地XX X外事办公室和司法协助外事司指导和管理,由各司法厅(局)实施。(七)司法部政治部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政治审 查或备案。(A)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根据外事工作任务年度计划,负责部机关年度外交 支出预算,审核各项涉外活动费用标准和涉外活动经费的支出。(九)司法部直属单位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外事
22、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 日前送交司法协助外事司核准后执行;各司法厅(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计划报司法 协助外事司备案。二、关于审批权限(一)以下事项由部领导审批:1 .上报XXX的事项;2 .送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事项;3 .司法部机关年度外事工作计划;6各部门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期前一天通知图文信息中心。7.学术报告厅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学术报告厅的部门自 行安排会务,明确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员引导,秩 序维护等。8.除正常活动需要的会标或横幅外,未经学校办公室(新闻办)同意,不 得在报告厅内随意张贴或
23、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未经图文信息 中心同意不得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订书针,钉子等对桌面、墙面和地面 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9使用单位要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提示,必须爱护报告厅内公共设施, 注意厅内外环境卫生。10报告厅灯光、音响、投影机、操作台等设备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 擅自操作。11学术报告厅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食物及饮料。12.活动结束后,使用申请人应协助报告厅管理人员将设备设施归位,与 报告厅物业管理员进行交接,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确保安全。13对不遵守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图文信息中心有权提出批评并及 时报告学校。14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对报告厅使用情况的登记工
24、作,并定期联系相关人 员检修设备,检查电源、线路、门、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认 真处理,及时汇报。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范文范文第7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资金支出安全, 并能尽量减少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第二条生产性支出。在既要满足生产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库存合理的前提 下,根据签订的购货合同和月初经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购买原材料、燃料、 辅助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生产用物资。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 款,根据发票和入库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主管复核后方可报销(在预算范 围之内)。第三条非生产性开支。办公用品、非生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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