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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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考点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 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 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 C公司是地下
2、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o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 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 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 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 公司的违约责任。2、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
3、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 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 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 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 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
4、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 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 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耍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 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 为Co21、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 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 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A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B :请求乙双倍返还
5、定金10万元C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D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 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由此可见,二者不可 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本题可作以下分析:(1)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乙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2)若选择违约金,则为约定的违约金8万元,同时由于是乙违约,所以必须 返还定金5万元给甲,这样甲共获得13万元,大于定金罚则的10万元,能获 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能得到法院支持,故C正确。(3)禁止“并用
6、式”选择,即甲不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另加定金罚则 的10万元,总共18万元。故D项错误。本题难点在于(2),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要将定金原价返 还,“8万+5万”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责任。本 题答案为Co22、单选题小女孩甲1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 :王家承担全部赔
7、偿责任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 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 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 损害有过错。23、单选题 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
8、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 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 任,C错误。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 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
9、确。24、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 :应由王某承担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25、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中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
10、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 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 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 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o26、单选题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o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
11、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 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o本题相关知识点: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 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 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 的要求。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 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
12、不论 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7、单选题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 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丽权的一年除斥期间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 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
13、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o28、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o29、单选题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一A :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
14、某B :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C :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D :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人货物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0、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 的时间以户籍为准;
15、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 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o31、多选题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 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 婚。经查,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 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 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A :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B :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
16、财产D :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 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20万元属于胡 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是错误的。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 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 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最后,有关
17、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 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产” o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 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32、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 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参
18、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 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 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 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33、单选题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 承担责任。A :该学校 B:受害人自己 C :该学校和受害人 D :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
19、通道上挖坑、修缮 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 项。34、判断题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35、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 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
2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 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 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 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 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 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 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36、多选题林某受某电影
21、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无 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 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查通过。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 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 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I B :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
22、能归林某一人C :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 著作权D :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 成侵权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王某、张某没有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改编,没 有独创性的成果,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对于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 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37、单选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 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 发现。
23、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 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 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 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 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 中乙手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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