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处理核心制度规则(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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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 安全发挥重要的根底性作用,本院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 度。依据医疗质量治理方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为进一步标准医疗效劳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 生健康委员会国卫医发2023) 8号)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要点。我院依据要点和医疗质量治理方法不断完善和修订了本院的 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 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23 年 3 月 18(三)一级护理: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 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2、;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生 活局部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护理要点:每小时巡察患者,观看患者病情变化;依据患者病情, 测量生命体征;依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依据患者病情, 正确实施根底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 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供给护理相关的安康指导。四)二级护理: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生活局部自理的 患者。护理要点:每2小时巡察患者,观看患者病情变化;依据患者病 情,测量生命体征;依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依据患者 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供给护理相关的安康指导。五)三级护理: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3、;生活完全自 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要点:每3小时巡察患者,观看患者病情变化;依据患者病 情,测量生命体征;依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供给护理 相关的安康指导。六)特级、危重、重症监护患者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第5项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定义指本院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 续性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各科室每天24小时(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必需设有值班 医师。值班医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 效地进展。(二)本院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 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承受相 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三)值班医师接班后,承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 时,应当巡察病房。危重、当天入院和术后患者做到床前交接,并且 将交接内容记入交班本,交接班医师执行双签字。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状况的处理, 对急诊入院患者准时检查书写病历,赐予必要的医疗处置。五)值班医师遇危重患者和当天入院患者病情变化,消灭危急 状况时,应准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通知经治医师。(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开科室,护士报告患者病情变化需要 处置时,必需马上前往视诊。如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开时,必需向值班 护士说明去向,保持 畅通,以便随时联系。七)值班医师对值班期间各种处置应做好病程记录,在下班前 将危重、
5、手术及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别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 记录于交班本中,并做好交班工作。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 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八)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 手术、病危人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别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 化记载于交班本中,并准确表达,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与处理重点表 达。对于尚未回报的关心检查结果应交待给接班医师留意查收,以免 因未准时觉察特别结果而延误了急、危、重患的诊治。九)接班医师要按时到达科室接班,接班医师未到,值班医师不得离岗。第6项 疑难病例争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 的病例
6、进展争论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凡遇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 效的周期内未能到达预期疗效、非打算再次住院和非打算再次手术、 消灭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峻损害的并发症、病情简单或者 本院本地区首次觉察的罕见病例、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的 病例,必需进展病例争论。尽早明确诊断,确定诊疗方案。【二)疑难病例争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与,其中 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要时必 要时邀请相关科室、医务科、院领导或院外人员参与。三)经治医生事先做好争论预备工作,将有关资料整理完善,写 出病历摘要。【四)经治医师报告病例,上级医师补充报
7、告,提出本次争论的目 的,明确争论要解决的问题。五)参与争论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终由主持人依据争论 意见,对于诊断、治疗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六)经治医师要作好争论记录,将争论内容精炼,准确地记录病 历中,同时记录于疑难病例争论记录本中,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第7项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指为掌握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展抢救并对抢救流程 进展标准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觉察患者病情危重,不马上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消灭重 要脏器功能严峻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应马上实行 急救措施,同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到场帮助抢救。实行先抢救,后办 理交费等相关手续,不得因费用等
8、问 题影响抢救。(二)医护人员接到患者家属呼救或其他医护人员发出抢救的信息 后,要快速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三)抢救由科主任、上级医师或在场的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状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 限制。在抢救的同时,向家属告知患者的危重状况,取得家属的理解与协作, 同时签署病危病重通知书。四依据具体的病情,实行优先抢救生命的原则。先做紧急的对症 处理,使病情稳定,然后进展病因治疗。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具体的抢救方法及患者的病情。六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需重述一次,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具 体的抢救实施方法及患者的病情。全部使用过的药物安瓶临时保
9、存, 抢救完毕后经两人与记录核对无误前方可丢弃。七)抢救完毕后,在6小时内将抢救记录具体书写在病历中,各项处置按实际执行时间补充医嘱,时间应准确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 应当审核并签字。【八)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记录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中。第8项术前争论制度一、定义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 医师必需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 和处置预案等进展争论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全部住院患者手术必 需实施术前争论,术者必需参与。二)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医师、护士长、麻 醉医师参与。依据病情也可邀请
10、相关专科人员参与,必要时主管院长、 医务科派人参与。三)争论制订手术方案、术后观看与护理事项等,如:术前预备状 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麻醉方法、术中可能消灭的风险及防范措 施、术后留意事项及护理要求等,主持人总结并明确手术方案。术前 争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四)经治医师做好争论记录,上级医师批阅后归入病历,同时将争 论内容记录于术前争论记录本中。第9项 死亡病例争论制度、定义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存诊疗阅历、不断提升诊疗效 劳水平,对本院内死亡病例的死亡缘由、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展 争论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凡死亡病例,一般要求在患者死后一周内进展争论
11、,特别 病例随时争论,同时发动家属做尸体解剖,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 后1周内必需再次争论,并填写尸体解剖告知书由家属签字后存于病 历中。二)争论由科主任主持,科室全体医师参与,特别状况相关科 室、医务科、院领导参与。三)争论由经治医师报告病例,上级医师进展补充,其他医师 发表分析意见,主持人对争论意见进展总结。四)争论内容为死亡缘由、病理报告、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是 否适当及应吸取的阅历教训。【五)经治医师要作好书面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批阅签字后归入病历,同时记录于死亡病例争论记录本中。第10项查对制度、定义指为防止医疗过失,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 器械、设施、药品等进展复
12、核查对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临床科室1、开具医嘱、处方或进展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 病历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展“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 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 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留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 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留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赐予多 种药物时,要留意配伍禁忌。5、输血前,必需经两人查对穿插配血报告,无误前方可执行。输 血时须留意观看,保证安全。二)手术室1
13、、做好手术部位标示。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 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做好病房与手术室之间的交 接程序。2、每例手术患者配戴“腕带”,其上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科室、病历号,以便查对。3、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依据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的内容 依次提问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手术方式、知情同 意、手术部位、麻醉安全检查、患者过敏史、术前备血等内容。手术医师逐一答复,巡回护士比照病历逐项核对并答复。(2)手术开头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方式、 手术部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3)患者离开手术室
14、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手术名称、清 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 患者去向等内容。(4)手术安全核查三方均应为本院医务人员,核查后确认签字。三)药房1、调剂处方时,查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 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 对临床诊断。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标签1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 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留意事项。【四)输血科1、接收血标本时(1)应与送检者共同查对配备)血标本、临床输血申请单 和临床输血审批单上的相关信
15、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 历号、科别、床位、ABO血型和Rh(D)血型、既往输血史和妊娠史、血 标本标签联号,并检查血标本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及检查临床输血 申请单和临床输血审批单填写是否标准。(2)查对无误和检查标本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和交接。(3)对查对信息不符、标本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或临床输血 申请单和临床输血审批单填写不标准的,输血科应拒收。2、血型鉴定前、后(1)应认真查对配备)血标本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的相关 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科别、床位、标签联号、ABO血型和 Rh(D)血型、血标本外观质量,确认查对无误和标本合格后,方可进展鉴定。(2)血型鉴定完毕并查对无误,行
16、“双查双签”后发出血型鉴定 报告。一人工作时应重复一次。3、穿插配血试验前、后(1)认真查对配备血标本、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袋标签上 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病历号、科别、床位、标签联号、ABO 血型和Rh(D)血型及血液种类、规格、血型、信息码、失效日期等,确认 无误后,方可进展下一步操作。(2)配血前,还应检查血标本和库存血液外观质量,确认合格后 再进展患者和库存血液血型复检,血型复检相符后,方可进展穿插配 血试验;配血后,应检查配血试验结果,确认无误后,方可交发血者 登记发血。(3)两人工作时应“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重复一次。(4)配血后的血标本应保存于专用冰箱内保存七天,以备发生
17、输 血过失事故或不良反响时可以进展复查。4、发血时(1)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输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相关 信息;查对血液的血型、种类、规格、数量、信息码、失效日期;查 对穿插配血试验结果。(2)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检查血液和血袋标签外观质量。(3)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双方签字交接。五检验科1、实行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工程,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 量。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目 录1、首诊负责制度32、三级查房制度53、会诊制度74、分级护理制度9
18、5、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16、疑难病例争论制度13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48、术前争论制度159、死亡病例争论制度1610、查对制度17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2212、手术分级治理制度2413、技术和工程准入制度六)病理科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七)医学影像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 剂量。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患者是否对造影剂过敏。4、发报告时
19、,查对科别、病房。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 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附加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附加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特别。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 断针。(九)供给室1、预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状况。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十)特别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内镜室等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20、。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十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当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量的患者;“腕带”填入的识别信 息必需经两人核对前方可使用,假设损坏需要更时,同样需要两人核 对。第11项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头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 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展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 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头前和 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展核查的工 作。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
21、可参照执行。(二)手术患者均应配戴腕带标识以便核查。三)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 手术安全核查表。四)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提问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 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状况、 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预备、静 脉通道建立状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状况、 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手术医师逐一答复,巡回护 士比照病历逐项核对并答复。2、手术开头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 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
22、物品预备 状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 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术中用药、输血,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 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4、手术安全核查三方均应为本院医务人员,核查确认后分别在手 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五)手术安全核查必需依据上述步骤依次进展,每一步核查无 误前方可进展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六)术中用药、输血,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依据状况需要下 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后应用。【七)手术安全核查表归入病历中保管。八)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
23、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 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九)手术科室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要建立交接制度,并严格依据 查对制度的要求进展逐项交接。十)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状况的监视 与治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第12项手术分级治理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依据手术风险程度、简单程度、难易程度和 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展分级治理的制度。二、根本要求(一)手术分级依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洁、技术难度低的手术;2、二级手术是指有肯定风险、过程简单程度一般、有肯定技术难度的手术;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简单、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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