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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变压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名称:车间(钢结构厂房)招标人(盖章):江苏奥迪斯变压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2015年 月 日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含地质、水文、气 候条件等)进行估算,通常不得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2. 6.4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定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 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与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材料价格或者专业工程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限额的应由招标人进入建湖县区区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另行招标。2. 6.5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
2、或者 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2. 6.6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 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与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通常情况总承包服务费参照下列标准计算: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与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 估算造价的1%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与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 务时,根据配合内容与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2. 6.7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的情况造成
3、 的缺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2. 6.8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 件所作的签认证明。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者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务必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 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 6.10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 设税及教育附加等。2. 6.11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中标人对工程所有 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等负全面管理、配合、协调、指导责任。2. 6.12劳务分包: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
4、2. 6.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2. 6.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的一 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2. 6.15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违 约给发包人造成经济缺失,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金(现保)。2. 6.16中标差额保证金:当承包人以较低价格承揽工程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另 行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银行保函)。2. 6.17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与承包人在
5、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于 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2.6. 18工程预付款: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 月内或者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工程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 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与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 款的额度通常为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务必专用于本合同工程。预付的工程款务必在 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2.6. 19招标操纵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 价根据与办法,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纸计算,使用盐城市建筑
6、材料指导价(或 者市场价)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价格。2. 6. 20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共同投标通常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与结构复杂的建 设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与责任,并将共同 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 6. 21项目负责人是指根据项目专业、规模等要求,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具 有执业注册资格)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具 有该项目管理能力的项目负责人(该专业无执业注册资格或者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小 型项目管理师)。2.
7、6. 22知识产权: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由建湖县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组织编制, 未经建湖县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书面同意,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复印与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 6. 23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 按“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懂得。2. 6. 24投标单位章是指投标单位法人章。第三章招标文件构成3.1招标文件的构成3. 1. 1本招标文件包含:(1)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2)本招标文件文本;(3)评标办法及标准;(4)图纸;(5)工程量清单;(6)招标操纵价;(7)技术标准及要求;(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招标人
8、公布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 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口头答复一律无效。3. 1.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 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批 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与标准要求等,假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模糊不清、相互
9、矛盾、多种含义与歧 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者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同时向招标人代理机 构与市招投标监管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3.2招标文件的澄清3.2.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解答的形式分发给所有投标人及工程量清单或者工程预算编 制单位。3. 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与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 果,均由投标人自负。3. 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须知2.4款规定的时间内,确实需要变更招标文 件内容的,招标人能够主动或者在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
10、行修改,修改 或者补充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与工程量清单或者招标操纵价编制单位,并 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3. 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文件为准。3. 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 够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注明)。第四章招标要求3.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2. 2. 3款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资格预审招标项 目在资格预审前交纳到账,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账。4. 1.2投标
11、保证金务必从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 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无效。4.1. 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支付。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将投 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综合标密封递交招标人。开 标时招标人将核对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到账。如不能到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 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统一通过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退 还至投标人原交纳账户(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与廉政合同并到市招管办备案后,其投标 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无
12、息),不足部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补足;也能够在签订合同 时全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1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4. 2工程量清单4. 2.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或者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使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其
13、准确 性与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4. 2.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操纵价、投标报价、 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与工程索赔等的根据之一。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 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构成。4. 2. 5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根据与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有关资料。4. 2.6招标文件中
14、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 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1 .3招标操纵价4 . 3.1招标操纵价的编制根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 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7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 充定额;(4) 2007年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及省、市建设厅(局)有关调整规 定;(6) 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5、;省住建厅最新公布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等工程预 算工资单价;(8)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操纵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9)关于转发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 (盐建定1200516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的通知 (盐建价2006 7号);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贯彻 意见的通知、关于执行江苏省建设厅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11)材料价格:建湖工程造价管理公布的指导价,具体见投标须知2.3. 10条款。建湖工程造价管理没有指导价的按
16、市场价。按市场价计取的要紧材料应在材料 价格表中注明规格、型号与能准确反映质量要求的技术参数等内容,需标注品牌的,不 应少于三种,并在招标操纵价中说明。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应当视为响应。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1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15)其它的有关资料。4. 3. 2工程量清单、招标操纵价是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者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 构编制。4. 4招标操纵价的确定程序4. 4.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
17、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参考价、招标操纵价(须经工程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等资料分发给投标人, 投标人领取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办理签收手续。投标人应核对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操纵价,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 操纵价有异议的,按投标须知2.4. 5款规定的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报送调整 意见,并提供全面计算过程及有关材料根据;书面调整意见需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操纵价无异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操纵价编制单位将按照投标人提出的调整意见复 核招标操纵价,重新确定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操纵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操纵价调整标准
18、 如下:初步工程量清单与初步工程参考预算中存在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 量单位、遗漏项目等错误或者误差的,按实调整;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在2% (含2%) 以内,且该项调整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将其误差综合考虑在投 标报价内;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在2% (含2%)以内,但该项调整金额超过2000元 的,按实调整;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超过2%的,按实调整;单项费用调整金额超过2000 元的,按实调整。4. 4.4若招标人(操纵价编制单位)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不予核实的,工程预算参考 价或者招标操纵价经核实确有错误但招标人未调整的,或者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核实 结果仍有异议的,
19、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3日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由招投 标监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责成招标人(操纵价 编制单位)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提交 的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可不予受理。4. 4. 5招投标监管与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如有必要,可委托造价咨询企业或 者“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专家委员会”会同招标操纵价编制人员 复核招标操纵价,复核只进行一次。复核确认招标操纵价误差范围在2%以内(含2%) 的,原招标操纵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范围在2%以外的,复核费用由 原招标操纵价编制单位承担。复核
20、费用标准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确定。第五章投标文件5.1投标文件格式5.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5.1.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需签字的地方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诚信投标 承诺书除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使用A4纸张装订。5. 2投标文件的构成5. 2. 1投标文件由综合标、商务标、技术标构成。5. 2. 2综合标包含投标函(一式三份);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以联合体投标的需附联合体协议书及各自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者法
21、定代表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10)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组织网络(一式三份);(11)要紧施工人员表(一式三份);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的汇款凭证(须经银行盖章)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使用评 标办法业绩计分时应提供)5. 2.3商务标包含:(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说明;投标报价说明书;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4)投标总价; 工程项目投标汇总表;(
22、6)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8).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11)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有无此项视招标项目情况定);(ID. 1暂列金额明细表(有无此项视招标项目情况定);(11).2材料暂估价格表(有无此项视招标项目情况定);(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有无此项视招标项目情况定);01). 4计日工表(有无此项视招标项目情况定);(11). 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有无此项视招标项目情况定);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
23、表(有无此项视招标项目情况定);(14)承包人供应要紧材料一览表;(15)投标报价电子文本(专用光盘); 工程投标预算电子文件(预算软件格式)。5. 2. 4技术标包含: 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文本,含工程逐日进度计划表及计划投入要紧机械设备表); 技术标电子文本(专用光盘)。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工程,技术标(书面文本)务必用电脑打印,不得带 有本单位及人员的名称与任何标志或者暗示性标志,也不得介绍本单位情况。技术标(施 工组织设计)应简明扼要,重点阐述针对工程特点的重要内容,通用的施工工艺或者管 理方法应仅做简单描述或者引用规范、标准名称。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标题字体为 三号宋体加粗,其它字
24、体为宋体小四号。5.3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提交及要求5. 3.1本工程投标报价与技术标均要求使用电子文本,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应为只 读光盘。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电子文本应随商务标正本递交招标人,技术标电子文本 应随技术标正本递交招标人。5. 3. 2招标人将把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分别储存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技术 专用光盘”与“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报价专用光盘”(下列简称“投标报价专用 光盘”与“技术标专用光盘”)中,随同工程正式招标操纵价发放给投标人。5. 3.3投标人应当将技术标电子文档储存在招标人发出的“技术标专用光盘中”, 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其他反映组价与分析的数据表储存在招标人
25、发出的“投标报价专 用光盘中”,推荐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光盘作为投 标文件电子格式正本,随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5. 3. 4工程投标预算电子文件(预算软件格式)是指投标人利用预算软件编制工程 投标预算时形成的软件格式的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没有格式要求。投标人应当将该电 子文件同时储存在“投标报价专用光盘”中,随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该电子文件 将作为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与电子开标、评标时的辅助参考根据,并存档备 查。若投标人投标报价电子文本(专用光盘格式)因技术原因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投标人可利用储存在光盘中的完整、正确的该电子文本进行补充导入。
26、5. 3.5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内容应与其投标文件书面内容一致。5. 4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5. 4.1投标文件综合标一份,商务标三份,其中1份“正本”与2份“副本”,技 术标三份,其中1份“正本”与2份“副本”,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晰地注明 “正本”与“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 4. 2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经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 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 4. 3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书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相应资格造价员加盖执业专 用章。盖章的注册
27、造价工程师或者相应资格造价员对其签章部分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个人职业责任与单位责任。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与行间插字。如有修改,务必保证文件清晰整洁,并 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5.5投标报价5. 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 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要求,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现行消 耗量定额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工 程投标报价。5. 5.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分部分项工 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它项目清单费
28、与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按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利润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除第11.3条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外, 综合单价不得调整。5. 5.3工程量清单、招标操纵价前后发出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投标人应 按照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未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 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5. 5. 4投标报价应包含措施项目费与其它项目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 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得更换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 的序号。
29、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方案自行计取。除重大设计变更或者地 质条件变化导致技术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外,措施项目费用与其他项目费用不予调 整。投标人漏报或者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招标人、监理单位或者质量监督部门认为中标人的施工方案、措施等不能保证施工安全、 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监理单位或者质量监督部门意见对方案 与措施进行完善与修改,但费用不予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投标须知2. 3. 4款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 评通常在单项工程量完成约70%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 据施工现场具体情
30、况组织考评核定,未经考评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5. 5.5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暂列金额按投标须知2. 3. 6款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改变或者遗漏; 材料暂估价按投标须知2.3. 7款计入综合单价,不得改变或者遗漏;专业工程 暂估价按投标须知2. 3. 7款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改变或者遗漏; 计日工见投标须知2. 3. 8款,自主确定综合单价;(4)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须知2. 3. 9款列出的内容,自主确定配合费率。5. 5. 6投标文件不得改变或者者遗漏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项 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5. 5.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
31、、住房公积金、税金等为不可竞争 费用,应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的规定标准费率计取,不得改变或 者遗漏。5. 5. 8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与规费、税金 的合计金额一致。5.6投标有效期5. 6.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5. 6.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能够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 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 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 求也不同意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32、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 内本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第六章投标文件密封与递交6.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6. 1. 1投标文件中的综合标、商务标(正本、副本、电子标书)与技术标(正本、 副本、电子标书)应分别密封包装在三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综合标、商 务标与技术标,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也能够将密封包装好的综合标、商务 标与技术标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 称”、“投标人名称”;第一章致投标人第二章投标须知1.1 招标工程情况1.2 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1.3 计价方式及计算参数1.4 招投标时间安排1.5 投标须知附件
33、1.6 术语定义第三章招标文件构成3. 1招标文件的构成3.1 招标文件的澄清3.2 招标文件的修改第四章招标要求4. 1投标保证金4.1 工程量清单4.2 招标操纵价4.3 招标操纵价的确定程序第五章投标文件5. 1投标文件格式5. 2投标文件的构成5.1 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提交及要求5.2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5.3 投标报价5.4 投标有效期第六章投标文件密封与递交5.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5.6 投标截止时间6.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第七章开标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6. 2投标截止时间6. 2.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的2. 4. 7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34、 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6. 2.2招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 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与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 时间为准。6.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 3.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所 递交的修改或者撤回通知务必按本文件第6.1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与递交,并在 密封袋上注明“修改”或者“撤回”字样,注明修改或者撤回的时间;6. 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6. 4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6. 4.1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
35、的规定暂停 开标与评标程序。假如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缺失。第七章开标开标6.1.1 开标按投标须知2. 4. 8条款规定的时间在建湖县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公开进 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者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按时 参加开标会,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 标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6.1.2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的公 证机构进行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
36、与投标文件的其他要紧内容。投标报价要求提供电子文本的,电子文本将在开标会议 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者数据导入,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文本密封储存至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有效期满。7. 2投标文件的受理7.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6.1条款规定密封、标记与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3)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已交纳但还没有到账的;(4)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到场参加开标而未到场的。第八章评标定标1评标委员会8. 1.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委派的熟悉有关业务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代表,与有 关技
37、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构成,人数见投标须知条款。招标人能够不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招标人不委派代表参 加评标),评标委员会全部由评标专家构成。8. 1.3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使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招标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供评标使用: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含补充文件、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等;供评标使用的要紧施工图纸、地质勘查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概况与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含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特点、技术 要求、施工重点与难点、施工使用的新方法新工艺与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 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办法等。8.1.5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为满足评
38、标与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需要, 至少应熟悉与熟悉下列内容: 招标项目的概况;(2)招标项目的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紧技术要求、标准与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与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有关因素;8.1.6 初步评审开始前,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准备,研究招标文件与工程特点的时 间不得少于30分钟。8. 2初步评审8.2.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 核,要紧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与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 规定,列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8. 2.2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本招
39、标文件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全面评审;8. 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 项或者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同时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可能对其他 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8. 2.4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 不补正的,在全面评审时能够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以招标文 件规定为准。8. 3投标文件修正8. 3.1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有 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
40、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 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8. 3.2投标报价偏离修正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操纵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在评标时修正为招标操纵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操纵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在 评标时修正为招标操纵价相应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投标报价中总承包服务费费率高于江苏省建
41、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标准时, 在评标时修正为2. 3. 9条规定的费率。8. 3.3按8. 3.1规定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者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 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同意修正后的报价,其投 标将被拒绝,且不影响评标工作。8. 3.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直接按8. 3. 2规定的原则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修 正,修正的结果仅在评标时使用。8. 4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8. 4.1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的,或者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
42、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一致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 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 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43、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9) 情况;(9) 情况;(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操纵价的;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或者大量相似的(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者以其他弄虚作假 方式投标的;(11)投标文件改变或者者遗漏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项目编 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12)投标文件改变或者实质性遗漏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操纵价)中规 定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或者数量的;(13)投标文件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等 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
44、;(14)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计算 机评标系统的;(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同意的工程验收、计 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7)未按7. 1.1条款要求参加开标会的;(1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9)在施工组织设计与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班子)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 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20)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工程,投标文件中技术标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工 程逐日进度计划表、计划投入的要紧机械设备表)未使用电脑打印,或者带有本单位及
45、 人员的名称与任何标志或者暗示性标志,或者介绍本单位情况的;(21)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2)近三年有不良行为公示且在公示期内的。8. 4.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违反招标文件8. 4. 1款 、条的规定,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作为串通投标嫌疑,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常一致的;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者同一个人编制的;(4)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构成特殊一致或者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不一致投标人的投
46、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不一致投标人的CA证书混用的;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8)不一致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9)不一致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一致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 工程本身要求专用专有技术的除外;0D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8.5 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判定8. 5.1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报价为7家或者7家以上时,去掉1个最低价与1个最高价后计算算术平 均值;
47、若有效投标报价为15家或者15家以上时,去掉2个最低价与2个最高价后计算 算术平均值)。9. 5. 2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4%且低于招标操纵价下浮8%的,评 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进行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判定。10. 5. 3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6%且低于招标操纵价下浮A (房 屋建筑工程、桥梁专业工程A值为8%,其他工程A值为12%)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 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11. 5. 4所有投标报价中有2个或者2个以上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4% 且低于招标操纵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是否低于成本 价判定,若某一报价被判定不低于成本的,则从该报价开始,所有高于该报价的投标自 动被判定为不低于成本。12. 5. 5按本招标文件8. 3. 1条款及8. 3. 2条款规定对投标报价修正后,投标报价中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措施项目 费总金额低于有效投标相应价格的平均值的一15%范围的全部列出,用其投标价格与有 效投标相应价格平均价之间的价差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