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汕头市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解读.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转发《汕头市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转发《汕头市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解读.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转发:汕头市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解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 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 0)334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 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 自然资源组织制定了汕头市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 则,有效期为五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一、制订的必要性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
2、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 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 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 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过程中,因年代久远、丧葬风俗等各种客观原因,申 办人难以提交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造成无法顺利办理不 动产继承登记手续。为解决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难问题,通过所有继承人做出 承诺的方式予以办理,能够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汕头市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 转发 汕头市 公证 不动产 继承 登记 证明 事项 告知 承诺 实施细则 解读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